機構職能
(一)負責全市工業經濟的日常運行調節,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全市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二)擬訂全市新型工業化的發展戰略、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綜合管理全市工業經濟,指導、協調和服務工業企業;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的發展專項規劃,負責全市科技進步的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貫徹國家、省科技發展巨觀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法規;牽頭擬定全市科技發展規劃,確定全市科技發展的戰略布局和優先發展領域;擬定有關科技發展的政策建議,並監督實施;參與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跨部門、多學科的綜合性項目的論證與決策。
(三)貫徹落實國家產業政策;擬訂最佳化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的地方配套政策,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研究和規劃全市工業產業投資布局;指導全市工業產業最佳化升級;依法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的準入管理;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國防動員有關工作以及產業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市級科技計畫工作和相關計畫項目申報、推薦和管理;牽頭組織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相關政策;組織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加強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推動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負責起草工業、科技和信息化領域的規範性檔案草案並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維護企業穩定工作。
(四)負責全市高新技術的研究開發、成果轉化以及產業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負責組織高新技術企業(項目)認定的申報、推薦,指導並推動高新技術企業創新發展;擬定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負責全市技術市場體系建設和管理,促進科技服務體系發展。
(五)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建議,推動科技資源共建共享,負責本部門及歸口管理的市級科技經費預、決算和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科技人才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
(六)貫徹執行上級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防震減災、科技信息和科學技術方面的智慧財產權等工作。
(七)牽頭組織全市農村和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進步工作,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引導農業和社會發展領域的關鍵技術攻關和成果示範,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
(八)研究擬訂促進全市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擬訂中小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小企業改革工作;管理全市中小企業專項發展基金;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擬訂政府重點扶持中小企業的項目及資金投入方向,扶持中小企業的發展;負責企業扭虧增盈工作;指導中小企業法律顧問工作(除市國資委負責的以外);推進全民創業。
(九)負責協調全市工業節能降耗工作,制定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循環經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節能監察工作,協調環保產業發展和工業環境保護;負責全市商品混凝土攪拌站規劃、審批和監管。
(十)綜合協調經濟運行中與鐵路、公路、水運、航空、管道運輸以及通信、郵政有關的重大問題;負責鐵路專用線的管理工作;負責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和原材料等經濟運行保障要素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電力行業管理及行政執法工作;指導生產企業物流外包,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
(十一)擬訂全市信息安全發展戰略、規劃,指導、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協調全市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網和其他專用通信網的規劃與建設,促進網路資源共享;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建設;負責推動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發展;組織擬訂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戰略、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相關技術開發和產業發展。
(十二)負責全市散裝水泥基金和新型牆體材料基金的徵收管理及建議使用職能,負責全市散裝水泥推廣和新型牆體材料改革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招商引資工作,研究擬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招商政策,協調項目開工、建設等工作。
(十四)負責對屬於本局直管的行業和領域範圍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五)負責對鄉鎮(辦事處)農業綜合服務站中從事企業工業化工作人員進行業務指導。
(十六)負責聯繫市菸草專賣局、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湖南省常寧分公司、湖南鹽業股份有限公司常寧市分公司、中國移動分公司、中國電信常寧分公司、中國聯通常寧分公司等單位。
(十七)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根據職責職能,市經濟科技和信息化局設14個內設機構,紀檢監察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設定。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綜合協調、督促檢查、調查研究工作;負責起草重要檔案、報告;負責上傳下達、會議組織、文書處理、檔案、機要、保密、值班、接待、安全保衛和印章管理等工作;負責重大事項和決定的督辦;負責車輛調配和機關後勤工作;督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組織實施全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和信息化建設。
經濟運行調節股
負責工業經濟運行的日常調節,協調解決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問題;負責編制全市工業、信息化領域經濟運行的近期調控目標、政策和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指導;對經濟運行中涉及的財稅、金融等政策性問題和企業資金情況進行分析研究,並提出意見和建議;承擔全市工業、信息化領域的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工作,並協調實施相關的應急預案;綜合協調包括自然災害在內的應急狀態下所需生產資料、救災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運;參與全市工業園區建設和發展的日常管理、協調服務和考核驗收評比等工作;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工作。
產業政策與法規股
(行政審批服務股)
組織起草工業、信息化領域綜合性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對工業、信息化領域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辦理相關規範性檔案草案的修改、審查工作;指導工業企業(除市國資委監管的企業)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產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最佳化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的地方配套政策,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結構調整實施意見,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研究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工業、信息化及相關產業的布局規劃、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依法組織實施國家相關行業的準入管理,並指導其發展;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依據國家產業結構調整目錄,參與審核重大投資項目;提出最佳化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分析研究全市維護企業穩定工作,承擔對企業穩定情況的信息調研和協調工作,處理有關重大不穩定事件;負責困難企業的認定,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困難企業解困和困難職工幫扶。
負責本單位對企業和個人辦理行政許可、行政徵收、行政給付、其他職權(核准、備案、年檢)等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核或審批和送達;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調研論證;負責有關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政策諮詢、政務公開工作;負責與本單位承擔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事中事後監管職能股室的溝通協調,並做到信息共享;負責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辦理資料歸檔和信息統計工作;負責與市政務服務中心的協調聯絡,接受市審改辦、市法制辦、市政務服務中心的監督指導。
中小企業股
承擔各種所有制、各種行業中小企業的綜合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研究提出促進全市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建議;擬訂中小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監測與分析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的運行;擬訂鼓勵創業政策、措施並抓好落實,指導創業基地建設,推動創業工作;抓好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管理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歸口管理企業融資擔保公司,做好中小企業融資和融資擔保的服務與協調工作;擬訂政府重點扶持中小企業的項目及資金投入方向,管理本級政府設立的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和發展資金;指導中小企業法律援助工作,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
投資與規劃股
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改造工作,指導生產力布局,促進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擬訂工業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推進新型工業化重點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綜合協調工業、信息化領域相關行業規劃編制工作;編制工業、信息化領域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畫,提出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投資狀況;擬訂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目錄,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投融資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含利用外資改造現有企業項目)的審批、核准和備案;負責組織申報上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管理的財政性技術改造專項資金;負責牽頭組織市企業技術改造貸款貼息申報、審核、呈報工作;負責呈報地方管理的企業技術改造進口設備免稅項目確認;負責組織申報國家、省新型工業化示範基地;歸口管理工業、信息化領域工程建設市場;負責工業項目招商引資工作,協助洽談落戶、協調項目開工建設等工作。
節能與綜合利用股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參與擬訂全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規劃;組織推進工業企業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承擔工業企業的節能目標的考核;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節能行動方案;參與編制全市生態建設規劃;參與協調工業環境保護;指導工業企業節能示範工程和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研究提出由政府審批和核准投資的重大工業項目的能耗、水耗審核意見;指導、協調工業企業節能管理,組織實施工業企業節能監察工作。
能源運行股
(電力股)
協調電力、石油和天然氣等重要生產運行要素的供應;實施電油氣應急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石油、電力工業(含水電)的行業發展規劃、行業規範和經濟技術政策;研究擬訂全市電力工業體制改革方案及相關的改革政策;指導推動節約用電,依法管理供電營業區劃分工作,負責全市電力資源配置和年度電力電量平衡;研究提出近期電力經濟運行綜合調控目標,編制、審定年度發電、用電計畫,監測分析電力運行情況;指導協調電力生產調度,監測電力運行,發布市場信息;負責電力行政執法工作,協調解決電力和電網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處理電力市場糾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電力價格政策,參與電價整頓、調整、改革及管理工作。
計畫成果和智慧財產權股
負責編制全市科學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負責國家、省、市各類科技計畫項目的申報,推薦和管理工作,擬定全市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市場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科技成果登記,評價,鑑定,推廣。負責國家、省、市科技進步獎的申報推薦,負責編制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負責組織科技統計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省專利及相關的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定全市專利及相關智慧財產權工作規章制度。負責專利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調處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組織制定全市專利信息網路發展規劃並指導、協調規劃的實施;指導全市的發明工作。
高新技術產業股
組織擬訂全市企業技術進步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建設,負責組織國家、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及創新能力建設專項的申報;組織推進新技術、新產品及新工藝的研發和推廣;推進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組織開展全市產業關鍵共性技術開發和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負責組織實施工業領域重大科技計畫項目,負責組織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申報、年檢和統計工作;指導企業開展產學研活動和科技招商活動。
農村與社會發展股
(消費品工業股)
擬訂全市農村農業與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發展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農業與社會發展領域科技計畫;負責承接農業與社會發展領域國家、省科技重大專項;組織實施農業與社會發展領域市科技重大專項;負責科技支撐種業、糧食安全、畜禽健康養殖、農產品加工、農村農業信息化等工作;推進農業科技園區、農村特色產業科技示範基地建設;推進科技支撐縣域經濟發展工作;推進科技支撐人口健康、資源環境、公共安全、防災減災、社會管理等社會事業發展工作和社會管理科學化;
承擔食品、藥品工業的巨觀管理工作;參與食品、藥品工業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核,跟蹤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指導食品、藥品相關企業的調整和重組,推動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參與食品、藥品工業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擬定食品、藥品工業發展規劃、行業規範和經濟技術政策;承擔全市藥品儲備和國家中藥材加工扶持項目管理工作;承擔全市食品加工行業統計信息工作;負責全市可持續發展工作。
信息化綜合管理股
組織擬訂信息化發展戰略、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總體和專項規劃及其政策措施,指導相關部門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公用通信網、專用通信網及有線電視網、部門專用網的建設和發展;負責與國、省通信主幹網、軍工部門及其他部門專用通信網方面的聯繫工作,牽頭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編制並實施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發展規劃,負責利用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企業信息化推進工作;承擔財政性投資重大企業信息化項目的前置審核工作,負責企業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資質及市場管理;做好企業信息化試點示範、績效評估、標準規範、宣傳教育等基礎性工作;負責擬訂全市信息安全發展戰略、規劃,指導、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承擔電子信息通信產業、軟體產業和信息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電子信息通信、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戰略、產業政策,提出並組織實施行業相關規劃、重點專項、技術規範和標準;承擔電子信息通信、軟體和信息服務業專項資金管理,組織實施有關電子信息通信、軟體產業項目;負責申報國家和省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項目、高技術發展重大專項和科技重大專項中的電子信息產品項目,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產品研發及產業化;推動電子信息通信、軟體服務外包、數字內容加工處理、網路動漫等信息服務業發展;指導電子信息通信、軟體服務業公共服務體系及基地、園區建設。
財務股
負責編制歸口管理的各項事務支出、專項經費和各項基金及相關經費的預決算;負責機關、本系統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管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資金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負責指導企業的會計核算業務;幫助企業反映情況,溝通政府與企業、金融部門與企業、財稅部門與企業之間的關係,協調企業融通資金,依法納稅;負責對本系統企事業單位審計工作,檢查財政紀律執行情況。
組織人事和教育培訓股
負責機關、本系統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獎懲任免以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制定組織、人事、培訓規劃;做好新黨員發展、黨費收繳及黨員幹部的統計工作;負責協調企業下崗人員、離退休職工的失業保險、養老保險工作;指導直屬事業單位人事工作;承擔全市工業、科技和企業信息化領域教育培訓工作。
信訪室
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維護企業穩定工作的方針、政策,分析研究全市維護企業穩定工作;承擔對企業穩定情況的信息調研和協調,負責接待來信來訪,協調處理有關重大不穩定事件;負責困難企業的認定,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困難企業解困和困難職工幫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