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德維瑟斯

席德維瑟斯

席德維瑟斯(Sid Vicious,1957年5月10日-1979年2月2日),別名約翰·西蒙·里奇(John Simon Ritchie),出生於英國倫敦,但沒過多久父親就丟下這對孤兒寡母一走了之,席德於是跟隨母親安妮一起生活。

簡介

姓名:席德維瑟斯(Sid Vicious),原名:約翰·西蒙·里奇(John Simon Ritchie)

國籍:英國(倫敦)

出生日期:1957年5月10日

職業:著名的70年代朋克樂隊sex pistols的貝斯手

嗨!他是如此英俊,不是嗎?

詳細介紹

黎明之前

母親安妮窮困潦倒,不得已帶著孩子來到地中海上一個西班牙屬小島——依比沙(Ibiza),和她的朋友們一直住到1965年。這樣也就沒什麼可驚訝的了,他的成長環境自然與眾不同,身處母親形形色色的朋友當中,他最早學會的是用西班牙語大聲賭咒發誓。安妮則頻繁地換工作,她最固定的工作就是販賣大麻,她被強尼·諾頓(Johnny Rotten)稱為“古怪的嬉皮士”。

席德八歲時母子二人回到倫敦。為了給自己和孩子找到一個棲身之地,安妮聽信了朋友的話,以為假裝吸毒成癮就能被救濟有房子住,結果假戲成真,自己被毒品搞得神魂顛倒,孩子也被放任得越來越野。可也就在這個時期,安妮再婚嫁給了一個牛津大學的畢業生。這個視席德如己出的好父親在結婚的同年就去世了——如果他可以活得久一點沒準會教育出一個不一樣的席德,誰知道呢?

到了席德十幾歲的時候,安妮再也管不了他了。他深愛音樂,崇拜大衛·鮑伊(David Bowie)和T-Rex,模仿偶像穿著誇張、女性化的衣服,行為越來越過激和古怪。Sid Vicious這個名字前半部分得自朋友約翰·萊頓(John Lydon,即強尼·諾頓)的寵物鼠(席德不喜歡這個名字),後半部得自盧·里德(Lou Reed)的一首歌。他們兩人和其他一幫人自稱“約翰斯”(Johns),經常出沒於倫敦國王大道的一家時尚服裝商店,店主叫馬爾科姆·麥克拉倫(Malcolm McLaren)——一個嗅覺靈敏的時尚人物。當1975年麥克拉倫邀請約翰·萊頓參加他組建的“性手槍”(Sex Pistols)時,席德決定組建一個自己的樂隊——“傳奇之花”(The Flowers Of Romance)。雖然樂隊里也出了像後來“偽裝者”(Pretenders)里的克雷西·海德(Chrissie Hynde)這樣的明星,可樂隊本身卻總浮不出水面。之後席德還參加過“蘇西克斯和女妖”(Siouxsie and the Banshees)樂隊,做鼓手。當“性手槍”漸漸受人關注時,他就做了“性手槍”最狂熱的追隨者。

這就足夠了。別看他有形有款的為貝斯調音,對一個70年代英國真正的朋克來說,頭腦與身體任何一個都比音樂技巧來的重要。他就是席德維瑟斯(Sid Vicious),英國最重要的朋克樂隊——sex pistols的樂手之一,他們以一種瀆神的勇氣強暴所有既有的規則。席德的加入,他被接受的理由是招人‘喜愛’的 性格和漂亮的長相。事實上,席德曾向“摩托頭”樂隊的萊密-凱爾密斯特請教如何彈貝斯,但根據萊密-凱爾密斯特講,席德是個無可救藥的學生。

四個英國青年—John Lydon, Steve Jones, Paul Cook以及Glen Matlock在六十年代末,組成了史上影響力最大的龐克樂團:『Sex Pistols性手槍』!在適逢英國經濟風暴、失業狂潮的七十年代,『性手槍』雖然只存在了短短的兩年,卻如同排山倒海的龍捲風一般席捲全英,甚而影響到全球,至今只要一提到龐克音樂/文化,馬上就聯想到『性手槍』。打著反叛、顛覆旗幟的龐克音樂,有些人視之為洪水猛獸;另有些人(特別是藍領階級及青少年)則將之奉為圭臬。『性手槍』之所以深入人心,是因為他們以英國社會低層的角度,狠狠地批判當權者及資產階級;再加上原始粗糙卻具生命原動力甚至有暴力傾向的表演方式,以及崇尚虛無主義、高唱無政府失序混亂狀態的內容,因此雖然在當時被禁,卻依然在地下形成一股勢不可擋革命潮流。

在多年後的今天看來,『性手槍』最大的貢獻在於把搖滾樂的批判性、原創性與獨立性發揚光大並將之傳承下去,帶起以反叛為精神的龐克文化,造就了後世大量以獨立精神的地下非主流樂團。

1977年12月,一個星期日的午夜,紐約。電視上正在播放的是對席德·維瑟斯(Sid Vicious)的訪談,節目的名字叫“我們的城市怎么了?”。席德的單曲《我的路》(My Way)被拿來作為開場白,主持人被歌曲逗得坐不下來,席德則笑得最厲害——“真他媽的不錯,是不是?”。節目的形式是讓觀眾打電話進來提問,由我們的朋克明星作答,電話鈴鈴鈴地響個不停。第一個電話打進來,這個自稱大學教授的人說:“60年代,那些搖滾明星看起來都像是畸形;70年代,這些人就像是妖怪,怎么……”席德惡狠狠地打斷他的話:“掛電話吧,跟你自己說去,你這個婊子。”——這就是答案。

下一個電話來自一個文化水平沒那么高的人,一上來直接就針對主持人:“為什麼你們要做這么一個節目,什麼……”席德再一次搶先回答:“跟你自己說去吧,變態!”席德大聲打了一個嗝,分貝足以超過協和式飛機,然後他坐回來,用手胡亂搓搓頭髮,對著鏡頭做鬼臉——席德現在終於放鬆了(節目開場前,電視台的人把一束俗氣的假花擺在席德面前,席德試圖拿掉它們。工作人員沒好氣地說,“是因為它們幹了嗎?是嗎?”結果席德把它們泡在了一個大水罐里)。

這種狀況持續了1個小時,觀眾提的都是些帶侮辱性或很荒謬的問題,席德就一個個報以惡狠狠的回答。

席德的著名還不在於他自己,而在於他與女友南茜的一切。多年前的一月,他正為此無比絕望的蹲在監獄裡。

1977年初,前“紐約妞”(New York Dolls)的強尼·桑德斯(Johnny Thunders)帶著他的樂隊來倫敦“淘金”,隨隊還帶來了一個年輕的“骨肉皮”——南茜·蘿拉·斯龐根(Nancy Laura Spungen)。南茜1958年2月27日生於費城,一出生就患有黃疸病,之後麻煩就沒斷過。因為她哭得太厲害,3個月大就第一次服用鎮定劑;4歲的時候看了第一個精神病醫生;13歲時第一次吸毒,到了15歲她被診斷為患有精神分裂症……

南茜來倫敦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和“性手槍”上床。首先她盯上了強尼·諾頓,但被他拒絕了;然後是吉他手史蒂夫·瓊斯,很快也被甩了;席德是她的第三選擇。沒過多久,南茜和她的毒品一起就把席德搞得神魂顛倒,隊友們都拿他沒辦法。據席德的隊友回憶,在席德與南茜交往期間,南茜簡直就像席德的老娘。他們的美國“災難”之行巡演中,席德用貝斯砸了台下一個觀眾的腦袋;在達拉斯,他在自己的前胸劃上“Gimme A Fix”(快看我),把自己割得傷痕累累,血從他的臉和前胸一直流到他的黑牛仔褲,他揭開手臂上的繃帶扔向觀眾,把原來的傷口弄得更深的同時露出滿足的微笑;去舊金山的路上,一個卡車司機把點著的菸頭摁在自己手上向他挑釁,席德就用一把刀割開自己的手,同時平靜地繼續吃午飯。

和南茜在一起的日子,席德的角色在紳士和野獸間來回擺盪。南茜生病時,他像保姆一樣餵她吃飯,每天向她母親匯報她的健康情況。南茜的母親回憶,打電話時席德顯得有禮貌又害羞。當他們兩人訪問斯龐根家族費城的家時,席德很隨和,充滿孩子氣。可另外一些時候,席德會虐待、毆打南茜,南茜也向母親承認身上的傷是席德造成的。

樂隊解散後,1978年底,這對衝突不斷卻仍然相愛的情人之間,靠著毒品維持的關係變得越來越不穩定和危險。1978年10月,在位於紐約曼哈頓的切爾西飯店,席德被指控謀殺女友而入獄,女冬粉們穿上了印著“我還活著,她死了,我是你的”的新款t恤。

但席德的朋友曾推測這樁著名的謀殺案另有隱情,可能是毒品販子謀財害命殺了南茜——當晚曾有兩個毒品販子進過他們的房間。且南茜曾多次試圖自殺,很有可能是她自己刺激席德殺了她,以便結束自己的痛苦,並且證明他對她的愛。

1979年2月2日,時年21歲的席德因吸毒過量而死。他的母親安妮在他的護照里發現一張字條:'我們有死亡契約,我必須守約,請把我埋在我愛的人身邊,連同我的皮夾克、牛仔褲和摩托靴。再見!'

傷心欲絕的安妮發狂的給南茜的母親打電話,問能不能把自己的兒子同她的女兒合葬,被拒絕了。可這是席德最後的心愿。於是,在他火葬後幾天的一個夜晚,這位悲傷的母親悄悄爬進賓州的 "戴維王猶太公墓(king david jewish cemetery)" ,把兒子的骨灰撒在了南茜墳墓的周圍。

席德在題為《Nancy》的一首詩中寫道:

"我的小女孩,

你所有恐懼都逃不出我的雙眼,

擁你入我懷帶來無限欣慰,

曾吻乾你的淚水,

但如今你的人已不在,

除了痛苦只剩下無盡空虛,

如果不能為你而活,

人生於我毫無意義可言"。

英文版:

You were my little baby girl

And I knew all your fears

Such joy to hold you in my arms

And kiss away your tears

But now you're gone

There's only pain and nothing I can do

And I don't want to live this life

If I can't live for you

尤其是最後兩句,這是 席德—維瑟斯 傳誦至今為數不多的值得緬懷的經典話語。

席德死後,南茜的母親在為女兒出的書《我不願如此生活》(And I Don't Want to Live This Life)里寫道:“(席德死了)噩夢終於結束了,我們要搬到別處住——那裡的房間南茜沒有住過,椅子她也沒有坐過,到那時我要為我的寶貝女兒真正痛哭一場。我和她父親要為吸毒的孩子建立一個基金,這對於南茜來說太晚了,但可以給其他類似的孩子和他們的父母一個希望。”她還相信席德不是兇手,“我把席德當成是一個夥伴,我認識他很久了,他一直是一個舊派的人。我對所有發生的事都不會發表看法,因為這與我和他無關,他只是被人操縱了——這才是所有的問題。席德不會殺南茜,絕對不可能。”

席德在今天已經成為了朋克精神的本質和美學標準——無政府主義、極端暴力、質疑一切、仇恨社會、毒品和性、危險的浪漫,以及自毀的藝術。

席德的自殘與放浪形骸,乃至最終死去,被很多歌迷們認為是朋克精神的終極體現。可他只是時代的犧牲品。也許這種告別的遊戲毫無榮耀,帶給我們的,只有絕望和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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