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金森定理

帕金森定理--由英國歷史學家、政治學家諾斯科特·帕金森發現,此理論出自《帕金森定律》(Parkinson's Law)一書。

帕金森定理
1958年,英國歷史學家、政治學家諾斯科特·帕金森(C.Northcote Parkinson)出版了《帕金森定律》(Parkinson's Law)一書。帕金森經過多年調查研究,發現一個人做一件事所耗費的時間差別如此之大:他可以在10分鐘內看完一份報紙,也可以看半天;一個忙人20分鐘可以寄出一疊明信片,但一個無所事事的老太太為了給遠方的外甥女寄張明信片,可以足足花一整天:找明信片一個鐘頭,尋眼鏡一個鐘頭,查地址半個鐘頭,寫問候的話一個鐘頭零一刻鐘……特別是在工作中,工作會自動地膨脹,占滿一個人所有可用的時間,如果時間充裕,他就會放慢工作節奏或是增添其他項目以便用掉所有的時間。 
最忙的人最能找出時間。
英國歷史學家諾思科特·帕金森以這句諺語作試驗,分析為何大型組織會變得大而無當、毫無生氣。帕金森擬出了一個定律:“事情增加是為了填滿完成工作所剩的多餘時間。”這定律解釋了為什麼一個機構的組織常會超過實際需要,以及個人效率降低的原因,即他們給了一個計畫太多的時間。
在一小段草稿里,帕金森描述一位老太太花上一整天的時間寄一張明信片給她的侄女:花一個小時找那張明信片,一個小時找眼鏡,半小時查地址,一個半小時寫明信片,20分鐘則是用來想到下一條街去寄信時是不是要帶把傘。一個人只需要3分鐘時間就能幹完的事情,卻讓另一個人花了一整天來猶豫不決、擔心、操勞,而且疲累不堪。帕金森的結論是:“一份工作所需要的資源與工作本身並沒有太大的關係,一件事情被膨脹出來的重要性和複雜性,與完成這件事怕花的時間成正比。”你以為給自己很多很多的時間完成一件事就可以改善工作的品質,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時間太多反而使你懶散、缺乏原動力、效率低,可能還會大幅度降低效力。有一次我聽到一位兒童心理學家報告一位學生平均成績無法維持在C的個案:這個孩子原來只修最少學分的,她的父母親很驚訝地聽到心理學家竟建議這個學生多修一些課,而不是少修一些。結果出乎學生本人和家長的意料,學生所有課程的成績不降反升。事實上,這個學生要做的就是如何提高學習效率、打起精神。
不稱職官員的三條出路.在《帕金森定律》一書中,帕金森教授對於機構人員膨脹的原因及後果作了非常精彩的闡述:
一個不稱職的官員,可能有三條出路:
一是申請退職,把位子讓給能幹的人;
二是讓一位能幹的人來協助自己工作;
三是聘用兩個水平比自己更低的人當助手。
這第一條路是萬萬走不得的,因為那樣會喪失許多權利;第二條路也不能走,因為那個能幹的人會成為自己的對手;看來只有第三條路可以走了。於是,兩個平庸的助手分擔了他的工作,減輕了他的負擔。由於助手的平庸,不會對他的權利構成威脅,所以這名官員從此也就可以高枕無憂了。兩個助手既然無能,他們只能上行下效,再為自己找兩個更加無能的助手。如此類推,就形成了一個機構臃腫、人浮於事、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的領導體系。
那么,“帕金森定律”發生作用的條件有哪些呢?
首先,必須要有一個團體,這個團體必須有其內部運作的活動方式,其中管理占據一定的位置。這樣的團體很多,大的來講,各種行政部門;小的來講,只有一個老闆和一個雇員的小公司。
其次,尋找助手的領導者本身不具有權力的壟斷性,對他而言,權力可能會因為做錯某事或者其它的原因而輕易喪失。
第三,這位“領導者”對他的工作來說是不稱職的,如果稱職就不必尋找助手。
這三個條件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項,就意味著“帕金森定律”會失靈。
可見,只有在一個權力非壟斷的二流領導管理的團體中,“帕金森定律”才起作用。那么,在一個沒有管理職能的團體——比如興趣小組之類,不存在“帕金森定律”描述的可怕頑症;一個擁有絕對權力的人,他不害怕別人攫取權力,也不會去找比他還平庸的人做助手;一個能夠承擔自己工作的人,也沒有必要找一個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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