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重建局

市區重建局(簡稱市建局)是香港專責處理市區重建計畫的法定機構,2001年5月1日根據香港《市區重建局條例》第563章而成立,前身是同樣負責處理市區重建的土地發展公司。 2002年6月,香港立法會通過在5年內向市區重建局注資100億港元,以推行各項市區重建計畫。 市區重建局職責包括加速舊區重建,促進復修殘舊樓宇,修葺具有歷史或建築價值的樓宇,及透過改善舊區的環境促進經濟發展。

機構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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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重建局(簡稱市建局)是香港專責處理市區重建計畫的法定機構,2001年5月1日根據香港《市區重建局條例》第563章而成立,前身是同樣負責處理市區重建的土地發展公司。2002年6月,香港立法會通過在5年內向市區重建局注資100億港元,以推行各項市區重建計畫。

機構職責

市區重建局職責包括加速舊區重建,促進復修殘舊樓宇,修葺具有歷史或建築價值的樓宇,及透過改善舊區的環境促進經濟發展。由於市區重建涉及大量居民及貴重土地的發展,市建局的舉動備受香港輿論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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