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法國從1961年開始,所有交易所實行“單一價格”。巴黎證券交易所發行全國性、國際性和外國證券,7家外省交易所經營地區證券買賣、並劃分了各自的管轄區,但有時一種證券也同時在幾個交易所買賣,標價統一。
組織機構
(1)經紀人公會,由法國7家交易所的經紀人組成,屬私人機構;
(2)交易所業務委員會,1967年成立,系國家機構,主席由部長理事會任命,另加國庫司的一個成員作為政府特派員參加該委員會。其職責是對有關重大問題(如建立或撤銷交易所、修改現行法律章程)提出意見和建議,對一些技術性的問題作出決定。如確定期貨交易所需要的保證金數額、決定佣金費率;在徵求同業公會的意見後,對準許證券列入官方牌價表或註銷上市的證券作出最後決定;向共和國總統遞交日報和年報。巴黎證券交易所在世界各大交易所中,次於紐約、東京和倫敦,名列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