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二)制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現場管理規章制度、工作流程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現場服務和管理工作。 (四)承擔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信息技術平台建設和管理;按照有關規定發布場內交易信息,對進入交易中心的交易活動提供跟蹤服務。 依法負責項目交易現場評審及結果報送;承擔公共資源交易從業者場內信譽評價制度建設及相關工作。

簡介

根據新時期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工作需要,市委、市政府決定將原巴中市政務服務中心下屬的巴中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調整為市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巴中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為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提供場所、設施和服務。
(二)制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現場管理規章制度、工作流程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現場服務和管理工作。
(三)承擔國家、省、市、縣(區)投資的重大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和比選(市及市轄區)等公共資源交易現場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國有產權轉讓交易、政府採購、醫藥採購、特許經營權出(轉)讓等現場服務和管理工作;受委託為國有土地和礦業權出(轉)讓提供交易服務。
(四)承擔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信息技術平台建設和管理;按照有關規定發布場內交易信息,對進入交易中心的交易活動提供跟蹤服務。
(五)查驗進場交易項目相關手續和參與交易活動各方主體資格。
(六)建立公共資源交易從業者場內信譽評價制度,協助有關部門建立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體系。
(七)負責項目交易現場監督管理工作。記錄、制止和糾正違反交易現場管理制度的行為,接受有關諮詢、投訴,並按職責分工及時處理。
(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巴中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中心綜合協調工作;承辦文、會及信息、目標、保密、財務、人事、安全、信訪、應急管理等工作;承擔交易活動及中心後勤保障工作;參與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及重大問題調查研究;承擔交易中心信息技術平台軟硬體設施設備的建設、管理、維護工作。
(二)受理科。承擔與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聯絡協調工作;擬訂公共資源場內交易工作流程;按照相關規定承擔進場交易項目報名、發布審查;安排項目交易時間及場地;按照有關規定管理、採集、整理、發布項目進場交易信息,提供交易現場諮詢服務;統計場內交易數據,保管場內交易檔案。
(三)組織科(礦業權交易中心)。負責進場項目交易現場組織服務工作;負責交易項目網上開標及競價;承擔礦業權出(轉)讓交易服務。
(四)評審科。依法負責項目交易現場評審及結果報送;承擔公共資源交易從業者場內信譽評價制度建設及相關工作。
(五)監督科。負責項目交易現場監督工作;承擔交易場所秩序維護;受理、移送並協助查處現場交易質疑、投訴,配合執法機關進場監督與執法。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巴中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核財政撥款事業編制18名,其中:主任1名(正縣級)、副主任2名(副縣級);科級領導職數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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