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擬定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定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指導全縣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建設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工作,擬定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定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全面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制定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統籌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工作,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政策,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定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深入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和縣“三定”工作實施意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8個職能股(室):
(1)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事務工作,擬定工作制度並督促檢查;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文秘、機關財務、接待、車輛、保密、保衛、信息報送等日常工作。
(2)綜合股
負責退休審批全面工作;負責退休人員調資審批和遺屬補助審批;負責信訪事項的受理、協調、交辦、轉送、督辦等工作;研究處理重要信訪案件和集體上訪事件;負責有關信訪信息的報送、統計等工作。
公務員管理股
負責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依法對全縣公務員進行綜合管理。組織實施公務員職位分類標準和管理辦法;組織實施行政機關聘任制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辦法;配合有關部門進行政府績效考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政府表彰獎勵制度,保障公務員合法權益。
(4)人才技術股
承辦全省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推行專業技術職(執)業資格制度;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
(5)社保基金監管股
負責基金監督全面工作;參與擬定養老基金收支計畫、審核、分析、監督預算;負責編制季度報表、年度會計報表、年度財務決算報表並做好上報工作
(6)工資福利股
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法規;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及各類津補貼核准工作。
(7)調配錄用股
擬定有關人員調配計畫政策和軍轉幹部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組織指導行政事業單位招考、聘用國家工作人員。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政府績效考核。
工傷管理股
組織實施工傷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承辦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等相關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