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目標
在適度承擔風險並保持資產流動性的基礎上,通過配置債券等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追求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通過適量投資權益類資產力爭獲取增強型回報。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限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債券(含可分離債券)、金融債、央行票據、國債、資產支持證券、短期融資券和債券回購等固定收益類資產,一級市場新股申購和增發新股、二級市場股票和權證等權益類資產,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在資產配置策略的基礎上,通過固定收益類品種投資策略構築債券組合的平穩收益,通過積極的權益類資產投資策略追求基金資產的增強型回報。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將研究與跟蹤中國巨觀經濟運行狀況和資本市場變動特徵,依據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法,考慮經濟環境、政策取向、類別資產收益風險預期等因素,採取“自上而下”的方法將基金資產在債券與股票等資產類別之間進行動態資產配置。
本基金將在穩健的資產配置策略基礎上,根據股票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的運行狀況和收益預期,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基礎上,積極並適時適度的參與權益類資產配置,把握市場時機力爭為基金資產獲取增強型回報。
2、固定收益品種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採取利率策略、信用策略、債券選擇策略等積極投資策略,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發掘和利用市場失衡提供的投資機會,以實現組合增值的目標。
(1)利率策略
通過全面研究GDP、物價、就業以及國際收支等主要經濟變數,分析巨觀經濟運行的可能情景,並預測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等巨觀經濟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場資金供求狀況變化趨勢及結構。在此基礎上,預測金融市場利率水平變動趨勢,以及金融市場收益率曲線斜度變化趨勢。
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風險最重要的指標。本基金將根據對市場利率變化趨勢的預期,制定出組合的目標久期:預期市場利率水平將上升時,降低組合的久期;預期市場利率將下降時,提高組合的久期。
(2)信用策略
根據國民經濟運行周期階段,分析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等發行人所處行業發展前景、業務發展狀況、市場競爭地位、財務狀況、管理水平和債務水平等因素,評價債券發行人的信用風險,並根據特定債券的發行契約,評價債券的信用級別,確定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的信用風險利差。
債券信用風險評定需要重點分析企業財務結構、償債能力、經營效益等財務信息,同時需要考慮企業的經營環境等外部因素,著重分析企業未來的償債能力,評估其違約風險水平。
(3)債券選擇策略
根據單個債券到期收益率相對於市場收益率曲線的偏離程度,結合其信用等級、流動性、選擇權條款、稅賦特點等因素,確定其投資價值,主要選擇定價合理或價值被低估的企業(公司)債券進行投資。
(4)可轉換債券投資策略
可轉換債券兼具權益類證券與固定收益類證券的特性。
本基金將選擇公司基本素質優良、其對應的基礎證券有著較高上漲潛力的可轉換債券進行投資,並採用期權定價模型等數量化估值工具評定其投資價值,以合理價格買入並持有。本基金持有的可轉換債券可以轉換為股票。
(5)資產支持證券等品種投資策略
包括資產抵押貸款支持證券(ABS)、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MBS)等在內的資產支持證券,其定價受多種因素影響,包括市場利率、發行條款、支持資產的構成及質量、提前償還率等。本基金將深入分析上述基本面因素,並輔助採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數量化定價模型,評估其內在價值。
3、股票投資策略
(1)新股投資
在股票發行市場上,股票供求關係不平衡經常導致股票發行價格與二級市場價格之間存在一定價差,從而使新股申購成為一種風險較低的投資方式。本基金將研究首次發行股票(IPO)及增發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根據股票市場整體定價水平,估計新股上市交易的合理價格,並參考一級市場資金供求關係,從而制定相應的新股申購策略。本基金對於通過參與新股認購所獲得的股票,將根據其市場價格相對於其合理內在價值的高低,確定繼續持有或者賣出。
(2)二級市場股票投資
在資產配置策略的基礎上,本基金可直接進行二級市場股票投資。對於二級市場股票投資將採取行業配置與個股精選相結合的投資策略。
a.行業配置
本基金將密切關注國內外經濟運行情況、國內財政政策和產業政策等政策取向,深入分析國民經濟各行業的發展現狀及政策影響,並結合行業景氣分析,對具有良好發展前景特別是國家重點扶植的行業進行重點配置。
b.個股精選策略
上市公司持續的現金收益和盈利的穩定增長前景是股價上漲的長期內在推動力。本基金在個股選擇中將堅持價值投資理念,理性地分析中國證券市場的特點和運行規律,用產業投資眼光,採用長期投資戰略,輔以金融工程技術,發掘出價值被市場低估的,具有長期增長能力的公司的股票,買入並長期持有,將中國經濟長期增長的潛力最大程度地轉化為投資者的長期穩定收益。
4、權證投資策略
為實現基金投資目標,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本基金還將在法規和基金契約允許的範圍內並基於謹慎原則適度進行權證投資。本基金進行權證投資時,將在對權證標的證券進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礎上,結合股價波動率等參數,運用數量化期權定價模型,確定其合理內在價值,從而構建套利交易或避險交易組合。
本基金將在資產配置策略的基礎上,通過固定收益類品種投資策略構築債券組合的平穩收益,通過積極的權益類資產投資策略追求基金資產的增強型回報。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將研究與跟蹤中國巨觀經濟運行狀況和資本市場變動特徵,依據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法,考慮經濟環境、政策取向、類別資產收益風險預期等因素,採取“自上而下”的方法將基金資產在債券與股票等資產類別之間進行動態資產配置。
本基金將在穩健的資產配置策略基礎上,根據股票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的運行狀況和收益預期,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基礎上,積極並適時適度的參與權益類資產配置,把握市場時機力爭為基金資產獲取增強型回報。
2、固定收益品種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採取利率策略、信用策略、債券選擇策略等積極投資策略,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發掘和利用市場失衡提供的投資機會,以實現組合增值的目標。
(1)利率策略
通過全面研究GDP、物價、就業以及國際收支等主要經濟變數,分析巨觀經濟運行的可能情景,並預測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等巨觀經濟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場資金供求狀況變化趨勢及結構。在此基礎上,預測金融市場利率水平變動趨勢,以及金融市場收益率曲線斜度變化趨勢。
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風險最重要的指標。本基金將根據對市場利率變化趨勢的預期,制定出組合的目標久期:預期市場利率水平將上升時,降低組合的久期;預期市場利率將下降時,提高組合的久期。
(2)信用策略
根據國民經濟運行周期階段,分析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等發行人所處行業發展前景、業務發展狀況、市場競爭地位、財務狀況、管理水平和債務水平等因素,評價債券發行人的信用風險,並根據特定債券的發行契約,評價債券的信用級別,確定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的信用風險利差。
債券信用風險評定需要重點分析企業財務結構、償債能力、經營效益等財務信息,同時需要考慮企業的經營環境等外部因素,著重分析企業未來的償債能力,評估其違約風險水平。
(3)債券選擇策略
根據單個債券到期收益率相對於市場收益率曲線的偏離程度,結合其信用等級、流動性、選擇權條款、稅賦特點等因素,確定其投資價值,主要選擇定價合理或價值被低估的企業(公司)債券進行投資。
(4)可轉換債券投資策略
可轉換債券兼具權益類證券與固定收益類證券的特性。
本基金將選擇公司基本素質優良、其對應的基礎證券有著較高上漲潛力的可轉換債券進行投資,並採用期權定價模型等數量化估值工具評定其投資價值,以合理價格買入並持有。本基金持有的可轉換債券可以轉換為股票。
(5)資產支持證券等品種投資策略
包括資產抵押貸款支持證券(ABS)、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MBS)等在內的資產支持證券,其定價受多種因素影響,包括市場利率、發行條款、支持資產的構成及質量、提前償還率等。本基金將深入分析上述基本面因素,並輔助採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數量化定價模型,評估其內在價值。
3、股票投資策略
(1)新股投資
在股票發行市場上,股票供求關係不平衡經常導致股票發行價格與二級市場價格之間存在一定價差,從而使新股申購成為一種風險較低的投資方式。本基金將研究首次發行股票(IPO)及增發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根據股票市場整體定價水平,估計新股上市交易的合理價格,並參考一級市場資金供求關係,從而制定相應的新股申購策略。本基金對於通過參與新股認購所獲得的股票,將根據其市場價格相對於其合理內在價值的高低,確定繼續持有或者賣出。
(2)二級市場股票投資
在資產配置策略的基礎上,本基金可直接進行二級市場股票投資。對於二級市場股票投資將採取行業配置與個股精選相結合的投資策略。
a.行業配置
本基金將密切關注國內外經濟運行情況、國內財政政策和產業政策等政策取向,深入分析國民經濟各行業的發展現狀及政策影響,並結合行業景氣分析,對具有良好發展前景特別是國家重點扶植的行業進行重點配置。
b.個股精選策略
上市公司持續的現金收益和盈利的穩定增長前景是股價上漲的長期內在推動力。本基金在個股選擇中將堅持價值投資理念,理性地分析中國證券市場的特點和運行規律,用產業投資眼光,採用長期投資戰略,輔以金融工程技術,發掘出價值被市場低估的,具有長期增長能力的公司的股票,買入並長期持有,將中國經濟長期增長的潛力最大程度地轉化為投資者的長期穩定收益。
4、權證投資策略
為實現基金投資目標,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本基金還將在法規和基金契約允許的範圍內並基於謹慎原則適度進行權證投資。本基金進行權證投資時,將在對權證標的證券進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礎上,結合股價波動率等參數,運用數量化期權定價模型,確定其合理內在價值,從而構建套利交易或避險交易組合。
收益分配原則
1.本基金同一類別內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60%;期末可供分配利潤是指期末資產負債表中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已實現收益的孰低數;
3.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指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基金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息日的該類份額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6.本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的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
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將對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