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名:工程測量實踐指導
圖書信息:作 者:張鑫,何習平 主編
出 版 社:黃河水利出版社
出版時間:2009-1-1
版 次:1
字 數:127000
印刷時間:2009-1-1
開 本:16開
紙 張:膠版紙
印 次:1
I S B N:9787807345336
包 裝:平裝
內容簡介
《工程測量實踐指導》是高等學校教材《工程測量》的配套用書。全書分測量實驗實習須知、測量實驗指導、測量實習指導和測量實驗實習報告四部分。其主要內容包括水準儀、經緯儀、全站儀與GPS的認識和使用等總計14個實驗,並列有14個實驗報告。書中以2周教學實習時間為例,介紹了實習要求、實習具體內容及方法等測量教學實習綱要。教師可根據專業要求及儀器、場地條件靈活選用。
本書主要供大學本科、專科水利水電與土木建築工程類專業的工程測量課程教學使用,也可供中等技術學校的水利水電與土木建築工程類專業師生和初學測量者參考。
目錄
前言
第一部分 測量實驗實習須知
一、測量實驗與實習的一般規定
二、測量儀器使用規則
三、測量記錄與計算規則
第二部分 測量實驗指導
實驗一 水準儀認識及使用
實驗二 普通水準測量
實驗三 水準儀檢驗與校正
實驗四 經緯儀認識及使用
實驗五 測回法觀測水平角
實驗六 全圓測回法觀測水平角
實驗七 豎直角測量
實驗八 視距測量
實驗九 全站儀認識與使用
試讀部分章節
第一部分 測量實驗實習須知
一、測量實驗與實習的一般規定
測量工作是一項集體性工作,任何個人都是很難單獨完成的。因此,測量實驗與實習工作通常以小組為單位進行。
(1)實驗或實習前,要認真閱讀《工程測量》相關章節和《工程測量實踐指導》的相應內容,弄清實驗或實習的目的、要求、需用儀器和工具,以及實驗或實習的方法、步驟和注意事項等。
(2)實驗或實習開始前,以小組為單位,南組長負責到測量實驗室領取所需儀器和工具,做好儀器借用登記工作。領到儀器後,到指定實驗地點集中,待實驗指導教師作全面講解後,方可開始實驗。
(3)實驗或實習應在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場地內進行,各成員不得無故缺席或遲到、早退,不得擅自改變地點。
(4)實驗或實習時,必須聽從指導教師的指導,嚴格按照實驗或實習要求進行觀測、記錄、計算等各項工作,認真、按時、獨立地完成任務。
(5)愛護測量儀器和工具。實驗過程中或實驗結束後,如發現儀器或工具有損壞、遺失等情況,應及時報告指導教師。指導教師和儀器管理人員查明情況後,根據具體情況,做出相應的經濟處罰或批評。
(6)實驗或實習時,各小組長應根據實驗或實習內容,進行適當的人員分工,並注意工作輪換。各小組成員要做到積極參與、互相配合、共同完成。
(7)實驗或實習結束時,須將觀測記錄和實驗報告交指導教師審查,待老師同意後方可收拾儀器離開實驗地點,並及時向測量實驗室還清所借儀器和工具,做好登記工作,結束實驗或實習。
二、測量儀器使用規則
對測量儀器工具的正確使用、精心愛護和科學保養,是測量人員必須具備的素質和應該掌握的技能,也是保證測量成果質量、提高測量工作效率和延長儀器工具使用壽命的必要條件。愛護測量儀器和工具,首先必須了解並熟悉測量儀器和工具的結構以及正確的使用方法。現將各種常規測量儀器(水準儀、經緯儀等)和工具的正確使用與保護方法分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