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現批准《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規範》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 50235-2010,自2011年6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1.0.5、8.6.1(2)、8.6.6(1)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35-1997同時廢止。
為提高工業金屬管道工程的施工水平,加強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保證施工質量,制定本規範。
本規範適用於設計壓力不大於42MPa,設計溫度不超過材料允許使用溫度的工業金屬管道工程的施工。
作品目錄
1 總 則
2 術語和符號
2.1 術語
2.2 符號
3 基本規定
3.1 一般規定
3.2 分級
4 管道元件和材料的檢驗
4.1 一般規定
4.2 閥門檢驗
4.3 其他管道元件檢驗
5 管道加工
5.1 一般規定
5.2 下料切割
5.3 彎管制作
5.4 卷管制作
5.5 管口翻邊
5.6 夾套管制作
5.7 斜接彎頭製作
5.8 支、吊架製作
6 管道焊接和焊後熱處理
7 管道安裝
7.1 一般規定
7.2 管段預製
7.3 鋼製管道安裝
7.4 連線設備的管道安裝
7.5 鑄鐵管道安裝
7.6 不鏽鋼和有色金屬管道安裝
7.7 伴熱管安裝
7.8 夾套管安裝
7.9 防腐蝕襯裡管道安裝
7.10 閥門安裝
7.11 補償裝置安裝
7.12 支、吊架安裝
7.13 靜電接地安裝
8 管道檢查、檢驗和試驗
8.1 一般規定
8.2 外觀檢查
8.3 焊縫表面無損檢測
8.4 焊縫射線檢測和超聲檢測
8.5 硬度檢驗及其他檢驗
8.6 壓力試驗
9 管道吹掃與清洗
9.1 一般規定
9.2 水沖洗
9.3 空氣吹掃
9.4 蒸汽吹掃
9.5 脫脂
9.6 化學清洗
9.7 油清洗
10 工程交接
附錄A 施工質量檢查記錄的內容及格式
本規範用詞說明
引用標準名錄
附:條文說明
前言
本規範是根據原建設部《關於印發<二00六年工程建設標準規範制訂、修訂計畫(第二批)>的通知》(建標[2006]136號)的要求,由中國石油和化工勘察設計協會和中國化學工程第三建設有限公司會同有關單位在《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35-1997的基礎上修訂完成的。
本規範在修訂過程中,規範編制組經廣泛的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有關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並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修訂本規範,最後經審查定稿。
本規範共分10章和1個附錄。主要技術內容是:總則,術語和符號,基本規定,管道元件和材料的檢驗,管道加工,管道焊接和焊後熱處理,管道安裝,管道檢查、檢驗和試驗,管道吹掃與清洗,工程交接等。
本規範修訂的主要技術內容是:
1 在不適用範圍中增加了石油、天然氣、地熱等勘探和採掘裝置的管道,採暖通風與空氣調節的管道及非圓形截面的管道等。
2 增加了“符號”一節。
3 增加了管道分級的規定。
4 增加了管道組成件光譜分析的材質範圍。
5 增加了安全閥應進行整定壓力調整和密封試驗的規定。
6 增補了斜接彎頭、焊制翻邊接頭、支吊架製作的通用技術要求。
7 刪除了部分“焊接”的通用技術要求。增補了法蘭連線、支管連線的焊接要求。
8 增加了鋯材有色金屬管道、加套管和閥門安裝的通用技術要求。
9 增加了焊縫射線和超音波檢測的技術等級要求。
10 增加了“脫脂”一節。
本規範中以黑體字標誌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由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化工分會負責日常管理,由全國化工施工標準化管理中心站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本規範執行過程中如有意見或建議,請寄送全國化工施工標準化管理中心站(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橋東區槐安東路28號仁和商務1-1-1107室,郵編:050020),以便今後修訂時參考。
本規範主編單位、參編單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審查人:
主編單位:中國石油和化工勘察設計協會
中國化學工程第三建設有限公司
參編單位:全國化工施工標準化管理中心站
中國石化集團第五建設公司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二冶集團有限公司管道鐵路工程公司
吉林化工學院
山東電力建設第一工程公司
中國機械工業建設工程總公司
中國核工業二三建設有限公司
惠生工程(中國)有限公司
阿美科工程諮詢(上海)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夏節文 張永明 楊 惠 胡憶溈 朱 宇
李功福 張永光 於大江 單承家 趙紅梅
蘆 天 顏祖清
主要審查人:李柏年 戈兆文 徐明才 譚夢君 李天光 李信浩
王新建 吉章紅 王建生 李洪波 武振平 孫韻
湯志強 張西民 蔣桂英 余月英 陳鴻章
總則
1.0.1 為提高工業金屬管道工程的施工水平,加強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保證施工質量,制定本規範。
1.0.2 本規範適用於設計壓力不大於42MPa,設計溫度不超過材料允許使用溫度的工業金屬管道工程的施工。
1.0.3 本規範不適用於下列工業金屬管道的施工:
1 石油、天然氣、地熱等勘探和採掘裝置的管道;
2 長輸管道;
3 核能裝置的專用管道;
4 海上設施和礦井的管道;
5 採暖通風與空氣調節的管道及非圓形截面的管道。
1.0.4 工業金屬管道的施工,應按設計檔案及本規範的規定進行。
1.0.5 當需要修改設計檔案及材料代用時,應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並應出具書面檔案。
1.0.6 現場組裝的設備所屬管道的施工,應按製造廠的產品技術檔案進行,且不得低於本規範的規定。
1.0.7 本規範應與現行國家標準《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184配合使用。
1.0.8 工業金屬管道防腐蝕工程的施工,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和設計檔案的規定。
1.0.9 工業金屬管道絕熱工程的施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工業設備及管道絕熱工程施工規範》GB50126和設計檔案的規定。
1.0.10 工業金屬管道的施工,除應符合本規範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本規範修訂說明
《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規範》GB50235¬¬¬¬—2010,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10年8月18日以第736號公告批准發布。
本規範是在《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35-1997的基礎上修訂而成,上一版的主編單位是化工部施工標準化管理中心站,參加單位是化學工業部建設協調司、中國化學工程總公司、電力部電力建設研究所、中國石化總公司蘭州化學工業公司建設公司、中國核工業總公司二三建設公司、中國化學工程總公司吉林化學工業公司建設公司。主要起草人是張光裕、張同興、蘆秀海、李世勛、許霖蒼、梁永利、張培林、付玉琴、黃象會、孟慶發。
本規範修訂過程中,編制組進行了廣泛的調查研究,總結了我國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的實踐經驗,同時參考了國外先進技術法規、技術標準。
為便於廣大設計、施工、科研、學校等單位有關人員在使用本標準時能正確理解和執行條文規定,《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規範》編制組按章、節、條順序編制了本標準的條文說明,對條文規定的目的、依據以及執行中需注意的有關事項進行了說明,還著重對強制性條文的強制性理由作了解釋。但是,本條文說明不具備與標準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僅供使用者作為理解和把握標準規定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