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憑照

原稱“工業照憑”,太平天國時期頒發的工業執照。太平天國在安徽等設立鄉官地區,對工業進行清查和登記,發給照憑,按其規模大小徵稅,加以保護和監督。現所發現的榨坊照憑載明:“每榨給憑一張,大榨一榨能出油二百餘斤者,則每日取稅油四斤;小榨能出油一百餘斤者,則每日取稅油二斤。”稅油“每月一解”。如私行開榨,照周年收稅。榨戶領憑後受到保護。反應了太平天國的工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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