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加強車生產企業投資項目備案企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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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加強車生產企業投資項目備案企業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信部裝〔2009〕9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汽車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的通知》、《汽車產業發展政策》以及國務院有關檔案規定,為做好汽車生產企業投資項目管理工作,現將汽車生產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管理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備案項目範圍
(一)現有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和車用發動機生產企業自籌資金擴大同類別產品生產能力和增加品種,包括異地新建同類別產品的非獨立法人生產單位,其中汽車生產企業異地設立分廠必須在兼併現有汽車生產企業的基礎上進行,由省級政府(計畫單列市)經委、經貿委、發展改革委等工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工業主管部門)或計畫單列企業集團、中央直屬企業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
(二)投資生產專用汽車的項目由省級政府(計畫單列市)工業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核准後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
(三)投資生產機車及其發動機,投資生產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和機車的零部件,由企業報送省級政府(計畫單列市)工業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備案。
二、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的汽車生產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檔案需由省級政府(計畫單列市)工業主管部門或計畫單列集團、中央直屬企業報送。備案檔案標題為:“關於××××××項目備案的報告”,檔案內容包括:投資項目情況、本單位對項目備案意見、經辦人姓名及聯繫電話。備案檔案應附備案報告(具體要求見附屬檔案1)和備案表(附屬檔案2)。備案檔案及附屬檔案需同時報送紙制和電子文檔(光碟)各一式三份。
三、報送部門必須確保備案檔案材料齊全、真實。
四、符合備案條件的投資項目,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書面通知報送部門,並據此受理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申請。
五、每季度最後一周,省級政府(計畫單列市)工業主管部門總結本季度本部門受理備案項目情況,填寫《汽車生產企業備案項目匯總表》(附屬檔案3),以電子文檔形式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信箱:qiche@miit。gov。cn)。
六、關於備案項目的有關要求和相應表格,可到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www。miit。gov。cn)裝備司子網站查閱《汽車生產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指南》。
七、為便於溝通,請省級政府(計畫單列市)工業主管部門和計畫單列企業集團、中央直屬企業的主管部門確定1名聯繫人,報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汽車處,電話:010-66015916,傳真:010-66013708,信箱同上)。
八、自2009年4月1日起,汽車生產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管理按本通知要求執行。
附屬檔案1:備案報告要求
http://www。gov。cn/gzdt/att/att/site1/20090824/0019b92e72da0bfc686401。doc
附屬檔案2:備案表
http://www。gov。cn/gzdt/att/att/site1/20090824/0019b92e72da0bfc689201。xls
附屬檔案3:汽車生產企業備案項目匯總表
http://www。gov。cn/gzdt/att/att/site1/20090824/0019b92e72da0bfc68bd01。xls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二日工信部裝〔2009〕9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汽車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的通知》、《汽車產業發展政策》以及國務院有關檔案規定,為做好汽車生產企業投資項目管理工作,現將汽車生產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管理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備案項目範圍
(一)現有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和車用發動機生產企業自籌資金擴大同類別產品生產能力和增加品種,包括異地新建同類別產品的非獨立法人生產單位,其中汽車生產企業異地設立分廠必須在兼併現有汽車生產企業的基礎上進行,由省級政府(計畫單列市)經委、經貿委、發展改革委等工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工業主管部門)或計畫單列企業集團、中央直屬企業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
(二)投資生產專用汽車的項目由省級政府(計畫單列市)工業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核准後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
(三)投資生產機車及其發動機,投資生產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和機車的零部件,由企業報送省級政府(計畫單列市)工業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備案。
二、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的汽車生產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檔案需由省級政府(計畫單列市)工業主管部門或計畫單列集團、中央直屬企業報送。備案檔案標題為:“關於××××××項目備案的報告”,檔案內容包括:投資項目情況、本單位對項目備案意見、經辦人姓名及聯繫電話。備案檔案應附備案報告(具體要求見附屬檔案1)和備案表(附屬檔案2)。備案檔案及附屬檔案需同時報送紙制和電子文檔(光碟)各一式三份。
三、報送部門必須確保備案檔案材料齊全、真實。
四、符合備案條件的投資項目,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書面通知報送部門,並據此受理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申請。
五、每季度最後一周,省級政府(計畫單列市)工業主管部門總結本季度本部門受理備案項目情況,填寫《汽車生產企業備案項目匯總表》(附屬檔案3),以電子文檔形式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信箱:qiche@miit。gov。cn)。
六、關於備案項目的有關要求和相應表格,可到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www。miit。gov。cn)裝備司子網站查閱《汽車生產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指南》。
七、為便於溝通,請省級政府(計畫單列市)工業主管部門和計畫單列企業集團、中央直屬企業的主管部門確定1名聯繫人,報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汽車處,電話:010-66015916,傳真:010-66013708,信箱同上)。
八、自2009年4月1日起,汽車生產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管理按本通知要求執行。
附屬檔案1:備案報告要求
http://www。gov。cn/gzdt/att/att/site1/20090824/0019b92e72da0bfc686401。doc
附屬檔案2:備案表
http://www。gov。cn/gzdt/att/att/site1/20090824/0019b92e72da0bfc689201。xls
附屬檔案3:汽車生產企業備案項目匯總表
http://www。gov。cn/gzdt/att/att/site1/20090824/0019b92e72da0bfc68bd01。xls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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