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場所輻射監測

工作場所輻射監測

為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環境和與其從事的操作有關的輻射水平的數據而進行的監測。

釋義

為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環境和與其從事的操作有關的輻射水平的數據而進行的監測。

主要目的

工作場所監測的主要目的是:①確定工作場所輻射水平,確認安全程度;②為估計在場工作人員可能受到的照射和工作場所安全評價提供基礎資料;③及時發現污染事件和事故徵兆,以便及時採取對策,防止污染擴散或事故擴大。

分類

工作場所監測的實施大體可概括為常規監測、與工作相關的監測和特殊監測等幾種不同類型。

常規監測一種確認性質的監測,同連續作業相聯繫,目的在於表明工作環境對連續操作來說是恰當的,並未發生需要對操作程式作重新評價的變化。可使用連續工作的固定式場所監測儀,以判斷是否發生異常或緊急情況。

與工作相關的監測對特定作業進行檢查或為某項操作行動的決策提供必要依據所進行的監測。

特殊監測主要針對下述兩種場合:①為恰當地監控工作環境所必需的資料尚不夠充分;②有可能發生事故或懷疑發生了事故的操作。特殊監測的目的在於為輻射防護和決定操作程式提供更詳盡的資料,因此特殊監測應當有明確的目標和期限,一旦目標已達到,就可由常規監測或操作監測來取代。

工作場所監測的資料還可用來鑑定操作過程和設計特性的優劣,並為工作場所的分區和個人監測計畫的制定提供依據。

根據監測對象,工作場所監測包括外照射監測、表面污染監測、空氣污染監測等內容。

外照射監測選用適當的輻射監測儀表,對工作場所進行的巡測,測定周圍劑量當量或定向劑量當量目的在於確定輻射場水平,檢查工作場所外照射控制效果,鑑定操作程式的合理性,控制工作人員在現場停留時間和空間,並為個人劑量監測的必要性提供依據。

監測計畫的制定

對於常規監測:①任何能產生輻射的新裝置交付使用或現有裝置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變化時(如反應堆或臨界裝置的起動或關閉後重新起動),必須巡測其周圍區域;②常規監測的頻度取決於工作場所輻射水平預期的變化,若輻射場不易變化,只需一般性巡測,若易變化則應預先選定監測點進行周期性監測;③如果工作場所輻射水平有突然迅速增加的傾向,且其變化的嚴重程度又難以預料,則需在工作場所設定可連續工作具有報警功能的監測系統。對於與工作相關的監測,監測方案的制定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所進行的作業對輻射場的影響。如果操作本身對輻射場的干擾不大,只對工作人員所在區域的劑量當量率進行巡測即可,但每次操作前均應巡測。若操作本身對輻射場影響很大,則需對整個操作過程進行一系列的測量。β輻射場易受操作程式的影響,對β、γ混合輻射場要注意操作監測引起β、γ劑量率比值的變化。

表面污染的監測為檢查工作場所設備、工作檯、地面、牆壁、工作人員體表和工作服等表面是否有放射性物質污染而進行的監測。主要目的是:①及時發現污染事件,以便採取相應的措施,防止污染擴散;②檢查污染控制措施是否有效,操作是否違反規程;③確定表面沾污水平,為採取去污措施提供依據;④為制定個人和空氣監測計畫或修改操作程式提供必要的資料。

表面污染監測方案的設計要能滿足下述目標:①根據工作場所的實際狀況和經驗確定監測周期和監測方法。可以用直接或間接監測方法對場所內具有代表性的表面進行監測。②對於緩慢擴散的污染,要定期檢測清潔工具、工作鞋、手套等具有代表性的物件表面。③對可能發生大量或急劇擴散的污染的工作場所, 必須在出口兩側均設監測點, 以確保工作人員離開工作場所時無污染或沾污水平低於控制水平。④與工作相關的監測是常規監測的補充。在操作過程中及操作結束後,測量與操作相關的設備表面或物件表面,有助於控制污染的擴散。與工作相關的監測還包括檢查移出工作場所的物件。⑤在使用密封源的工作場所,密封源有可能泄漏,必須定期地檢查源的密封性,一般用擦拭法測量表面污染。檢查的周期取決於源的等級和使用的情況。

空氣污染的監測確定工作場所放射性氣體和氣溶膠濃度所進行的監測。吸入氣載放射性物質是工作人員受到內照射的主要途徑, 因此監測空氣污染是控制內照射的重要措施, 其主要目的是發現意外氣載放射性污染,以便及時採取對策,並為制定內照射監測方案和調查或估算群體攝入量上限提供資料。

關於監測方案的制定,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①在操作大量放射性氣體、揮發物的場所和經常污染空氣的操作崗位,如鈾的開採、冶煉,鈽及其他超鈾元素的處理,都應進行常規監測;②在工作場所若干個選定的能代表工作人員呼吸帶的位置設定採樣器, 根據採集的樣品中的活度確定空氣中放射性濃度, 取樣數目和周期根據空氣放射性濃度的變化而定; ③為了估算個人的攝入量,必要時工作人員要佩帶個人採樣器;④為探測意外的氣載放射性污染, 在工作場所可設定連續採樣的監測系統。

監測結果的分析

工作場所的外照射監測只能給出輻射場性質和輻射水平隨空間和時間的變化。由於工作人員在場所內活動方式難以控制, 因此監測資料用於估算工作人員器官或組織的劑量當量有一定困難,但可作一些簡化的假設,例如,在輻射水平足夠低的場所, 假定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始終處於場所內劑量當量率最高處, 於是可以估算出可能接受的劑量當量上限。此時不需要限定工作人員在場所內活動的時間;如果場所輻射水平很高,則必須限定工作人員在高劑量率區域的活動時間。對與工作相關的監測的評價往往是針對特定的工作時間進行的,在此時間內,工作人員接受的劑量不應超過防護管理部門規定的限值。

表面污染水平與工作人員受照劑量之間的關係難以定量表示, 但當表面污染水平保持在適當的控制限值之下時,就已表明對污染的控制是有效的,在場人員無異常內污染,一般可不進行其他項目的監測。如果沾污水平超過控制限值,應調查污染源,並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是否應進行個人內污染和空氣監測。由於α和β放射性核素危害不同, 應分別進行監測和評價。

空氣污染監測數據可用來估算工作人員在一定期間內的總攝入量。估算結果可與防護標準的有關限值加以比較。由於場所空氣中放射性濃度隨時間、空間變化可能很大,因此要估計區域採樣的代表性,應與個人採樣器測量結果加以比對,並作適當的修正。此外,在評價危害時還應計及氣溶膠粒度分布, 必要時引入校正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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