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基準試劑:氯化鈉

工作基準試劑:氯化鈉

《工作基準試劑:氯化鈉(GB 1253-2007)》第4章、5.3.1、5.3.2為強制性的,其他條文為推薦性的。本標準代替GB 1253—1989,與GB 1253—1989相比主要變化如下:修改了含量的測定方法(前版的4.1,本版的5.3);pH值、水不溶物、硫酸鹽、總氮量、磷酸鹽、鐵、以及重金屬七項改用化學試劑通用方法測定(前版的4.2、4.3.2、4.3.5、4.3.6、4.3.7、4.3.12、4.3.14,本版的5.4、5.6、5.9、5.10、5.11、5.16、5.18)。本標準於1977年首次發布,於1989年第一次修訂。

《工作基準試劑:氯化鈉(GB 1253-2007)》由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提出。本標準由全國化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化學試劑分會(SAC/TC 63/SC 3)歸口。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北京化學試劑研究所。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廣東光華化學廠有限公司。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韓寶英、強京林、王玉華、陳漢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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