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捕營

初設南、北二營,順治十四年(1657)增設中營,稱“巡捕三營”,由兵部職方司漢主事管轄。 千總四十六員, 外委一百三十八員,以及額外外委六十七人。

拱衛京城的綠營軍隊, 掌分汛防守並巡邏稽查外城及京郊地方。初設南、北二營,順治十四年(1657)增設中營,稱“巡捕三營”,由兵部職方司漢主事管轄。康熙三十年(1691) 改由步軍統領衙門兼管,並於乾隆四十六年(1781) 增設左、右二營,遂成“巡捕五營” 之制。除步軍統領專轄中營、左翼總兵專管南左二營、右翼總兵專管北右二營外,巡捕五營額設提督中軍兼管中營副將一員,參將、游擊、都司各五員,守備十七員, 千總四十六員, 把總九十二員, 外委一百三十八員,以及額外外委六十七人。所轄有馬兵、戰兵、守兵,共一萬一千人左右。巡捕五營各按所管地界,分汛駐守, 巡防稽查: 中營分圓明園、暢春園、樹村、靜宜園、樂善園五汛,轄堆撥二百五十八處、柵欄十二處;南營分東珠市口、西珠市口、東河沿、西河沿、花市、菜市口六汛,轄堆撥三百零一處、柵欄二百八十九處;北營分德勝、安定、東直、朝陽四汛,轄堆撥一百二十四處; 左營分河陽、東便、廣渠、左安四汛,轄堆撥一百六十二處;右營分阜成、西便、廣寧、永定四汛, 轄堆撥一百一十處。以上共二十三汛,每汛分左哨、右哨,各以千總一人領之;每哨分頭司、二司,各以把總一人領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