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籍記載
唐憲宗元和初年,崔從入朝,累遷吏部員外郎。裴度為御史中丞,奏以崔從為侍御史知雜,守右司郎中。裴度入相後,又以崔從代己為御史中丞。不久,崔從改任給事中,數月後,出任陝州大都督府長史、陝虢觀察使,兼御史中丞,後回朝任尚書右丞。
元和十二年(817年)八月,出為興元尹、御史大夫、山南西道節度觀察使等職。憲宗欲任其為相,監軍使(宦官)揣知此事,向崔從為朝中權貴求取賄賂,崔從不肯,由此不得為相。
唐穆宗即位,召拜尚書左丞。長慶二年(822年),檢校禮部尚書、鄜州刺史、鄜坊丹延節度等。其屬地之內,神策軍鎮相望,驕橫犯法者甚眾,歷屆節度使皆不敢治;崔從到任後,皆繩之以法,由此境內肅息。其屬地內又常有党項、羌族等攜帶羊馬前來互市,歷屆節帥皆受其賄賂;崔從到任後,概不收受,党項也不敢興兵犯境。長慶四年,崔從入為吏部侍郎,改太常卿。
相關事件
唐敬宗寶曆二年(826年),出任檢校吏部尚書,充東都留守。唐文宗太和三年(829年),入為戶部尚書。宰相李宗閔因其與裴度、李德裕等友善,改其為尚書右僕射,太子賓客,分司東都。
太和四年,拜檢校左僕射、兼揚州大都府長史、御史大夫,充淮南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事。按舊制,揚州境內凡交易資產、奴婢皆須按值納稅,百姓養羊須按口納稅,官府還通過酒麴專賣以獲利,崔從到任後皆罷之。太和六年(832年)病卒,贈司空,諡號“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