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縣總工會

崇明縣總工會,是全縣各級工會組織的領導機關,受中共崇明縣委、上海市總工會領導,成立於1951年8月。縣總工會機關設辦公室、組織民管部、宣教生產部、法律保障部。

[單位全稱]
上海市崇明縣總工會
[辦公地址]
上海市崇明縣城橋鎮朝陽門路11號15樓(總工會大廈) 郵編202150
[簡介]
 縣總下屬有三個事業單位:法律諮詢服務所,崇明工人文化宮,第二工人俱樂部。另外,縣總還有兩個服務點:崇明進城務工人員服務站,位於上海楊浦區仁德路,業務上由組織民管部管轄;崇明職工醫保服務處,位於崇明城內新崇南路77號,業務上由法律保障部管轄。目前崇明縣總工會轄有鄉鎮總工會18個,委局、園區、公司工會19個,直屬工會41個。
[崇明縣總工會主要職責]
(一)以鄧小平理論、江澤民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為指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上海市工會條例》和縣委、縣政府、上海市總工會的要求,確定本縣工會的總體工作。
(二)全面落實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方針,依據《工會法》、《勞動法》,突出強化工會的維護職能,組織和指導各級工會履行“維護、建設、參與、教育”等社會職能,貫徹執行市、縣工會代表大會的決議,開展工會各項業務工作。根據基層工會和下級工會的要求,與有關方面協商解決有關問題。
(三)加強調查研究,積極向黨和政府反映職工代表大會民眾的呼聲和願望,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相關政策、制度的制訂。
(四)動員和組織職工積極參加建設和改革,完成經濟和社會發展任務;教育職工不斷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建設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
(五)參與協調勞動關係,指導基層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契約;發揮工會在勞動保護中的監督、指導、服務作用,教育職工提高勞動安全和自我保護意識。
(六)指導基層工會代表職工參與企事業單位的民主管理,推行職代會制度和廠務公開工作,參與政府、工會、企業三方協調機制和聯席會議,為企業健康發展服務,維護職工的經濟、政治、文化利益。
(七)指導各級工會加強自身建設,負責本縣工會組建工作,協助縣委組織部和委局、鄉鎮、公司黨委配備、管理工會幹部。
(八)根據《工會法》、《上海市工會工作條例》,負責工會經費的收繳、管理、審查、審計工作,並規範財務制度。
(九)協助縣政府做好勞動模範的推薦、管理工作和退休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
(十)負責本縣工會系統企事業的管理、協調工作。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及其主要職能]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經縣委批准,崇明縣總工會總工會機關設4個職能部(室):
(一)辦公室
其主要職責為:
1、工會機關的文書、秘書、信息工作和檔案管理;
2、工會信訪、女職工工作;
3、工會財務管理工作;
4、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工資及老幹部工作;
5、協助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和對機關各部門的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
6、負責起草綜合性的檔案和年度工作總結、意見,協助領導開展工會工作調研;
7、負責基層工會統計年報工作。
(二)組織民管部
其主要職責為:
1、負責指導本縣工會組織發展和建設工作,抓好工會幹部的協管;
2、制訂工會幹部培訓規劃,組織指導工會幹部教育工作;
3、負責職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方面的工作,負責指導廠務公開和民主評議企業領導幹部等工作,指導基層工會開展“職工之家”活動;
(三)宣教生產部
其主要職責為:
1、負責工會工作宣傳,擴大工會工作影響;
2、指導基層工會開展職工教育培訓,組織健康向上的文化、體育活動,提高職工的思想道德素質;
3、組織開展勞動競賽、崗位練兵、操作比賽、技術革新等活動,引導職工積極參加經濟建設;
4、負責制訂和實施職工技能培訓計畫;
5、做好勞動衛生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和監督,參與工傷事故的處理;
6、負責職工技協、工會三產的管理、服務和指導;
7、做好勞動模範推薦和管理服務、勞模協會的日常工作。
(四)法律保障部
其主要職責為:
1、制訂和實施職工保障計畫,指導和幫助各級工會做好各項保障工作;
2、協助政府有關部門抓好職工就業培訓,開展職業介紹工作;
3、調查了解困難職工狀況,並組織困難職工救助、慰問工作;
4、負責職工療休養工作;
5、做好退休職工(支內回滬退休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
6、負責平等協商和簽訂集體契約方面的工作。
7、做好勞動就業、工資分配、保險福利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執行情況的監督、參加勞動爭議的調處等工作。
註:崇明縣退休職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與法律保障部合署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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