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州,隋開皇十八年(598年)改興州置,治嘉寧縣(今越南富壽省越池東南)。大業二年(606年)廢。唐武德四年(621年)復置。調露後屬安南都護府。轄境相當今越南富壽省東南部和河西省西北部。貞元七年(791年)升為都督府,兼管二十餘羈縻州。五代後地入交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