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岳陽縣科技局 (加掛知識產權局牌子)是主管全縣科學技術工作的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制訂全縣科技發展總體規劃,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縣制訂的科技攻關、“星火 火炬”和科技成果推廣等計畫;實施科技興縣戰略,合理配置科技資源;主管全縣科技成果的鑑定、登記、獎勵;負責全縣智慧財產權申報,保護協調工作;主管全縣技術市場工作;牽頭負責全縣的科普工作;負責防震減災工作。縣科技局內設職能股室4個:辦公室、發展計畫股(縣地震辦公室)、高新技術發展與產業化股(縣智慧財產權管理股)、農村科技發展股。下屬二級機構2個:岳陽縣生產力促進中心(岳陽縣科技情報服務所)、岳陽縣科技服務中心。
領導分工
何新文——局長 負責全面工作
萬強——書記 負責黨務、人事
吳 銳——副局長 分管綜合發展、招商
喻幟文——副局長 分管高新成果、智慧財產權、財務、新農村建設
淦森柏——副局長 分管農業科技、企業幫扶
徐孝剛——紀檢組長 負責紀檢、分管宣傳、協管辦公室
蘭偉光——黨組成員 負責工會、人事、分管計生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科學技術進步的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貫徹實施科技發展的巨觀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全縣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確定全縣科技發展的戰略布局和優先發展領域;推動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全縣科技創新能力;建立科學技術與經濟有效結合的機制。
(二)組織擬訂全縣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全縣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跨部門、多學科的綜合性項目的論證與決策。
(三)負責組織實施縣級科技計畫工作。負責組織制定和實施基礎性研究計畫、高新技術研究及產業發展計畫、科技攻關計畫、科技創新工程和社會發展計畫;負責火炬計畫、星火計畫、成果轉化計畫、重點新產品計畫、科技扶貧計畫等科技開發計畫指南的制訂並指導實施;負責國家、省、市各類科技計畫項目的申報、推薦和管理。
(四)牽頭組織全縣農村和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進步工作。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引導農業和社會發展領域的關鍵技術攻關和成果示範推廣,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
(五)牽頭組織協調促進全縣產學研結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推動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科技創新體系,推進自主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與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創新;負責科技創新服務平台和科技創新服務體系建設。
(六)負責管理、指導和協調全縣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工作;負責落實科技成果轉化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措施;負責全縣技術市場體系建設和管理,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的發展政策;歸口管理全縣科技中介服務工作,推動開放科技中介服務市場,保障科技中介服務的優良環境,促進科技諮詢、科技招投標、科技評估等社會中介服務工作;發展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建立健全中介服務體系。
(七)負責主管全縣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實施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歸口管理和指導協調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及特色產業化基地建設,組織實施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發揮高新技術在科學技術進步中的先導作用;扶持、促進高技術產業的形成和發展,運用高技術改造傳統產業;負責全縣高新技術企業成果、產品、項目的認定申報及統計工作。
(八)負責全縣科技事業發展工作,指導、協調鄉鎮和縣直有關單位的科技管理工作;負責歸口指導相關科研機構的工作,審核相關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
(九)負責全縣智慧財產權工作。深入貫徹執行國家專利政策;負責專利技術申報認定,負責專利市場的規範和管理,開展專利宣傳和培訓;組織重大專利項目的實施與管理,推動專利技術產業化;負責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工作,依法保護專利權、著作權、企業技術秘密等,依法處理專利糾紛,查處和打擊專利違法案件。
(十)負責全縣地震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監督、檢查縣域內的防震減災工作,依法履行政府抗震設防、防震減災工作機制;負責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協助上級地震主管部門做好縣域內的地震監測預報工作;負責縣域內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督促施工單位按照抗震設防要求和抗震設計規範進行抗震設計施工,依法處理抗震設防失職行為。
(十一)負責落實科技人才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合理配置科技人才資源,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的積極性。負責會同有關部門依照有關政策擬訂、檢查、督促落實科技人員的政策待遇;負責推薦、申報獎勵貢獻突出的科技工作人員;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科技特派員農村創業行動。
(十二)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建議;負責管理本部門科學事業費、科技專項經費,歸口管理縣級科技“三項費”,監督管理科技專項資金使用情況;會同有關部門運用財政、金融、稅收、投融資等手段,加強對科技工作的巨觀調控。
(十三)負責全縣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評估、科技統計、科技信息管理等工作;負責擬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推動科普工作發展。
(十四)歸口管理全縣科技外事和科技國際合作工作;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規劃與計畫;負責促進科技項目的國際合作工作。
(十五)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及其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縣科技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和日常工作;負責調研、起草重要檔案和有關材料;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文書檔案管理、局網建設和信訪、接待、機要、保密、建議提案辦理、科技宣傳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組織、機構編制、人社、計畫生育、工青婦以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及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政策法規工作;負責綜合統計工作。
(二)發展計畫股(縣地震辦公室)
研究提出全縣科技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全縣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各項科技開發指南和年度計畫;提出各項科技計畫的協調、綜合平衡和經費配置的建議;負責國家基礎研究計畫項目、自然科學基金計畫項目的推薦、申報、實施、管理工作;負責國家級重點新產品計畫項目、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重點專項計畫項目的推薦、申報、實施、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科技服務平台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縣科技資源項目庫建設;負責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組織指導科技興縣工作。歸口管理社會發展科技工作。研究科技引導和促進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科技推動社會發展的工作規劃;負責涉及人口、資源、教育、環境、減災防災、醫藥衛生等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計畫項目的推薦、申報、實施、管理工作;負責計畫工作統計、社會發展工作統計、科學技術教育普及和科普工作統計。歸口管理全縣科技外事和科技國際合作工作。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規劃與計畫,負責促進科技項目的國際合作和交流工作。歸口管理地震辦公室工作。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國家、省、市防震減災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技術規範;依法履行政府抗震設防、防震減災工作機制;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地震應急指導等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進行確認審批;負責與相關職能部門一起參與工程建設項目驗收,抗震設防資料歸檔;負責抗震設防工作行政執法;負責保護地震監測設施與監測環境;組織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提高全社會防震減災意識。
(三)高新技術發展與產業化股(縣智慧財產權管理股)
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政策和措施;指導協調促進產學研結合和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推動新型工業化建設;負責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計畫項目的推薦、申報、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工業領域重大科技攻關計畫和科技創新工程;開展“火炬計畫”工作;負責指導高新技術企業和重點高新技術產品的認定申報工作;指導企業建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推進企業提升科技創新能力;負責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負責高新技術產業方面的統計工作。歸口管理全縣民營科技工作。擬訂發展民營科技的規劃、政策和措施;指導民營科技企業技術創新;負責民營科技企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的申報、推薦和管理工作。歸口管理科技成果及技術市場工作。擬訂全縣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市場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實施全縣科技成果推廣轉化計畫和技術市場發展專項計畫;研究提出科技成果登記、評價、鑑定、推廣、獎勵、保密、技術市場、技術進出口的措施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國家、省、市重大科技成果推廣轉化計畫項目的申報、推薦和管理工作;負責國家、省、市、縣科技獎勵的推薦與申報工作;負責國家、省、市、縣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獎勵的推薦、申報工作;歸口管理技術契約的認定登記工作;負責技術交易中貫徹執行契約法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促進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指導全縣重大科技成果推廣轉化活動和重大技術交易活動。歸口管理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全縣智慧財產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發布全縣智慧財產權重大信息,開展智慧財產權宣傳教育活動;負責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工作,依法保護專利權、著作權;落實國家專利優惠政策和措施,負責組織重大專利項目的實施和管理,推動專利技術產業化;負責專利技術管理工作,規範和管理專利市場,指導專利資源的開發利用;依法處理專利糾紛案件,查處、打擊專利違法案件;負責智慧財產權和專利統計工作。
(四)農村科技發展股
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科技興農和科技扶貧的政策與措施,推進新農村和現代農業科技服務建設;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科技支撐計畫;推進農業領域的新品種、新技術、新產品的引進、示範和推廣,加強現代農業科技產業化基地和農業科技產業鏈建設;積極推進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提升農業科技含量,提高農產品品質;負責星火計畫工作,推進星火計畫項目產業化建設;負責農業領域科技攻關計畫項目的申報、推薦、實施與管理工作;推動農業領域的科技服務平台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科技示範基地、示範鄉鎮、示範村的創建工作;推薦選拔農業科技人才,指導和實施科技扶貧工作;牽頭組織“送科技下鄉”工作;負責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農村科技特派員工作;負責12396工作;負責農村科技發展統計工作。
機關黨組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工、青、婦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二級機構及其職責
(一)岳陽縣科技情報服務所(岳陽縣生產力促進中心)
貫徹國家科技信息工作方針和政策,負責全縣科技情報信息組織、協調、指導工作;開展信息調研,調查跟蹤國內外有關行業的科技發展趨勢與水平,提供調研報告;加強科技情報信息網路工作,建立科技成果、科技文獻、科技項目、科技人才等資料庫;開展科技信息聲相工作;開展科技信息諮詢、中介、轉讓服務工作。J歸口管理岳陽縣生產力促進中心工作。為地區、部門和行業的發展規劃,科技與經濟、社會協凋發展的巨觀戰略決策,資源的配置及綜合開發利用,提供可行性研究和技術經濟論證服務;為科研開發、技術改造、技術引進等項目提供可行性研究或者諮詢論證服務;為企業的技術攻關以及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的開發和套用提供諮詢服務;為改善企業經營管理,提高企業素質和技術經濟效益提供諮詢服務;為有關部門、地區或者企業進行市場調查、無形資產評估,技術經濟預測分析、智慧財產權保護等提供諮詢服務;為企業、學校、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機關團體等,及時提供科技信息、市場信息、政策信息等服務;開展引進推廣先進適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服務;為產業發展開展技術諮詢、戰略策劃、崗位培訓、示範實驗服務;承擔政府和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單位委託的科技項目製作、申報、招投標及相關服務等工作;做好專家會議諮詢和網上諮詢的組織服務工作;負責科技成果的審核、鑑定、驗收等環節中的技術認證性工作;組織各類科技培訓和科技服務活動;其他科技諮詢業務。
(二)岳陽縣科技服務中心
組織農民進行各種農業科技培訓及勞動技能培訓;為農民提供科技信息、市場信息、政策信息等;引進推廣先進適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開展技術諮詢、策劃服務、培訓和示範實驗活動;接受委託承擔科技項目評估,成果鑑定、開展決策論證、提出決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