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岳陽樓區財政局成立於1996年4月,由原南區財政局、郊區財政局合併組成。
2002年6月6日,中共岳陽市岳陽樓區委員會、岳陽市岳陽樓區人民政府印發《岳陽樓區財政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規定》(〔2002〕26號)的通知,設定岳陽市岳陽樓區財政局,確定區財政局是區人民政府主管財政收支、財稅政策、國有資產的綜合經濟部門。對區財政局職能進行了調整,取消了財政周轉金的安排和發放;稅案偵查三室相關職能,撤銷稅案偵查三室;企業工效掛鈎審批事項;撤銷收費管理局、國有資產管理局、財政監督局,原承擔的行政職能劃歸相關股室四項職能。轉變了改進預算制度,強化預算約束,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實行規範的轉移支付制度,減少對鄉(場)、街道辦事處的財政專項補貼;強化財務監管措施,負責會計委派和集中核算工作;加強對政府採購活動的政策指導和監督管理;改革行政事業單位工資管理辦法,建立工資統發制度;加強對財政性資金的管理和監督,負責對政府的債權與債務進行清償,建立政府舉債防範機制六項職能。明確了14項主要職責。確定了13個內設股室:辦公室、綜合規劃股、稅政法規財政監督股、預算股(加掛岳陽樓區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牌子)、國庫股、行政事業財務股、經濟建設股、企業財務管理股(加掛岳陽樓區清產核資辦公室牌子)、農業財務管理股(加掛岳陽樓區財源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社會保障股、會計管理股、農業稅徵收管理股(加掛岳陽樓區農業稅徵收管理局牌子)、政工人事股。區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總會計師1名;股級領導職數13名。其他機構4個:岳陽市岳陽樓區財政資金管理中心、岳陽市岳陽樓區政府採購中心、岳陽市岳陽樓區財政工資統發中心、岳陽市岳陽樓區會計核算中心。
2002年8月8日,撤銷農稅股,成立岳陽樓區農稅局,為副科級事業單位,編制6名。2003年1月8日,岳陽樓區財政局從五里牌中誠大廈搬入土橋辦公。
2003年9月18日,區編委將區會計核算中心升格為副科級事業單位。2005年7月18日,企財財務管理股加掛“岳陽樓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牌子,增設財政統發辦公室,增設政府採購管理股,對外加掛“岳陽樓區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牌子。2007年4月11日,岳陽市岳陽樓區會計核算中心更名為岳陽市岳陽樓區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局,為副科級行政支持類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5名,負責全區財政國庫支付的執行等工作。設定4個職能股室(副股級):綜合股、支付股、審核股、會計股。
2009年7月,按照“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的管理模式,成立岳陽樓區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和岳陽樓區城市建設投資管理中心。代表區政府全權負責城建項目的實施,履行項目業主職能。2009年9月,設定綜合規劃股、信息股。
目前,岳陽樓區財政局共設13個股室(辦公室、人事股、預算股、綜合規劃股、信息股、財監股、國庫股、社保股、行財股、企財股、農財股、經建股、會管股),1個政府採購中心,3個局(國庫集中支付局、非稅收入管理局、鄉鎮財政管理局),1個城市建設投資管理中心和16個財政所。在職在崗幹部職工130人,其中,機關68人,財政所62人。局領導班子有局長1人、副局長5人、黨組成員4人。
2009年度,岳陽樓區財政局被區委、區政府授予“民本岳陽樓區建設紅旗單位”、“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先進黨組”、“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先進單位”、“招商引資優質服務先進單位”、“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先進單位”、“綜治工作先進單位”、“紀檢監察工作先進單位”、“組織工作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有19名財政幹部被區委、區政府授予嘉獎;有18名同志被部門評為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局長:楊大明
主持財政局全面工作。
聯繫點:國地5個徵收局。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黃申榮
協助局長負責局全面工作,政工人事,政府採購中心,負責機關考評,老乾,黨務,協調稅務。
聯繫點:郭鎮鄉財政所、五里牌財政所
黨組副書記、區城建投主任:付田夫
負責區城市建設投資管理中心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高松
負責社會保障股,評審中心,機關財務工作。
聯繫點:三眼橋財政所、呂仙亭財政所
黨組成員、副局長:姚三保
負責稅政法規,財監。
聯繫點:金鶚山財政所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華鋒
負責非稅收入管理局,分管綜合規劃。
聯繫點:岳陽樓財政所、東茅嶺財政所
黨組成員:蔡輝平
分管企財、國資,會計管理股,負責統戰、“雙聯”工作。
聯繫點:洞庭財政所、城陵磯財政所
黨組成員:費新德
分管國庫集中支付,辦公室,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農財,負責五創提質、愛國衛生、綜合治理、安全生產工作、宣傳、幹部學習培訓及中心學習工作。
聯繫點:梅溪鄉財政所、洛王財政所
黨組成員:周劍銳
負責經建股,控購,協管預算、國庫工作。
聯繫點:站前路財政所、望岳路財政所
黨組成員:費新立
分管鄉財局、信息股,負責新農村建設試點實事項目和“金財工程”建設工作。
聯繫點:楓橋湖財政所、奇家嶺財政所
黨組成員:駱閩
分管行財股、監察室,負責信訪、工會、共青團、計畫生育、紀檢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
聯繫點:王家河財政所
機構設定
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事務;
二、負責起草和修改有關檔案、全局性材料和機關制度建設;
三、負責全局性工作、有關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督辦;
四、負責有關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
五、負責財政宣傳、財政信息、新聞報導、報刊發行等工作;
六、負責組織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
七、負責局機關機要、保密、文電、檔案、印章管理以及上傳下達工作;
八、負責全局性接待、機關財務、後勤服務、公務用車、機關保衛工作;
九、負責全局性行政績效目標管理考核工作;
十、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工作職責:
一、負責研究社會收入分配政策和財政補貼等巨觀調控政策;參與價格、工資及津補貼制度改革方案的設計;
二、負責全區住房公積金的歸集;
三、負責移民資金分配使用的監督與財務管理;
四、監管彩票市場和彩票資金的分配、使用;
五、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職責:
一、負責地方稅源調查的有關工作,協助區直單位進行產權糾紛調處和行政仲裁;
二、承擔財政行政複議、聽證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
三、管理國家賠償費用;
四、組織財稅普法工作;
五、組織開展財政執法監督檢查;
六、監督財政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執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七、對預算的編制與執行、預算收入的徵收與解繳、預算支出的撥付與使用、預算外資金的收支與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會計信息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八、依法查處國有資產流失、違反財經紀律和打擊報復案件;
九、負責全區廢舊物資回收企業退稅工作;
十、負責組織實施局機關內部財務審計。
工作職責:
一、制訂全區預算管理制度;
二、負責匯總、編制區本級部門預算草案,代編全區財政收支預算;
三、負責預算收入的銜接和組織工作;
四、匯總、編制區本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
五、管理預算內外總指標,統一辦理預算調整事宜;
六、擬訂財政管理體制,負責對下級財政的轉移支付工作;
七、管理區級預備費;
八、配合有關科室擬訂區直部門各項經費支出標準;
九、建立財政專項資金投放項目庫;
十、承擔向區人大報告預算編制結果、預算執行情況和財政總決算的聯絡工作;
十一、負責與財政審計有關的工作;
十二、承辦區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職責:
一、嚴格執行金庫管理體制和政府總預算會計制度;
二、對國庫集中支付相關工作進行監督和管理;
三、負責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工作;
四、匯總編制全區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
五、負責財政資金調度;
六、辦理預算內資金的撥付;
七、負責全區財政性資金的銀行開戶及帳戶管理。
工作職責:
一、掌握對口聯繫部門(單位)財務的基本情況,參與對口聯繫部門(單位)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訂工作;
二、組織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等財務管理制度,提出行政性經費開支和事業性經費開支標準及定額的建議;
三、負責協助對口聯繫的部門(單位)編制部門預算,監督其預算執行審核其預算追加和年度決算,監督其專項資金使用,協助做好項目庫建設;
四、負責對口聯繫部門(單位)的行政管理費、檢法司支出,財政、審計、黨派團體、教育、科學文化教育、計生等部門事業性支出的財務管理;
五、負責全區人員異動情況財政手續的審核、登記、經費調整工作;
六、協助做好非稅收入征管工作;
七、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職責:
一、負責協助對口聯繫的部門編制部門預算,監督其預算執行,審核其預算追加和年度決算,監管其專項資金使用,協助做好項目建設;
二、配合區發改局等相關部門研究制訂財政投資的有關政策,參與項目安排、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編制;負責下達國債專項資金基本建設支出預算和財政專項基建支出預算;核定並辦理政策性基本建設貸款財政貼息;
三、參與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發展、石油價格補貼等方面的工作協調和專項資金管理,參與成品油稅費改革;
四、負責財政性投資建設項目的財政財務管理;
五、負責管理糧食風險基金和糧棉油等政策性補貼支出;管理糧食企業簡易建築費、倉庫建設和維修資金;
六、負責城市維護建設費支出管理;負責管理對口聯繫的預算部門各項事業費;
七、負責財政投資評審工作;
八、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職責:
一、負責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及實施細則,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參與研究政府與國有企業分配政策,提出調整建議;
三、負責非國有企業月報匯總上報工作;
四、負責區直企業國有資產的基礎管理工作,提出國有資產預算編制草案;
五、參與管理國有企業的租賃、拍賣、兼併、破產、組建企業集團和實行股份制等改革工作;
六、負責資產評估項目的立項和合規性審核;
七、監交國有資產收益,監管企業財務,管理有關專項資金和經費,辦理區直企業虧損補貼的具體工作;
八、擬訂有關國有資產產權、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
九、負責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和產權登記;
十、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和非經營性國有資產轉作經營性國有資產的工作;
十一、負責對國有資源實行資產信息化管理的有關事項;
十二、擬訂執行公共資源的統計評價政策;
十三、負責公共資源的統計分析,建立公共資源資料庫,為編制區級預算提供信息數據支持,匯總部門年度財務決算;
十四、負責單位績效評價,擬訂和執行清產核資的有關制度、辦法,組織實施清產核資工作;
十五、負責組織各對口單位的部門預算編制工作,監督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對專項資金進行追蹤調查,確保專款專用;
十六、負責全區外商投資企業財政登記、年檢和財務監督檢查、年報匯總工作;
十七、組織實施家電汽摩下鄉補貼資金的發放工作,並負責該項工作績效評價;
十八、負責主權外債的財務管理工作;
十九、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職責:
一、掌握全區各農口部門財務的基本情況,審核全區農口部門預算編制情況,參與所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訂工作;
二、研究擬訂財政支農政策;
三、會同分管部門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及下年度預算編制的建議;
四、對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
五、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
六、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
七、制訂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
八、指導分管部門和單位的資產、財務管理,審核年度財務決算;
九、管理支農專項資金和區直農業、林業、畜牧水產、水務、水利、農機、經管、移民、能源等部門事業經費;
十、協同有關部門管理財政扶貧資金和重要救災防災資金;
十一、管理全區財源建設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消赤減債的考核與評價工作。
工作職責:
一、負責研究落實國家貨幣政策的財政對策建議,制定地方國有及國有控股金融企業的財務、資產管理的相關政策和制度,並組織監督執行;
二、負責組織地方金融機構國有資產的基礎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地方金融機構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產權界定和登記、統計、分析、評估、糾紛調處、資產轉讓、劃轉處置等管理工作;
三、負責監繳地方金融機構國有資產收益;管理財政對地方金融企業的政策性補貼;管理地方金融風險基金;管理區級中小企業擔保補償專項資金;
四、負責管理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財政貼息資金工作;
五、負責涉農等政策性保險相關工作;
六、負責編制政府舉債的中、長期規劃,制定我區政府債務(不含外債)管理的有關制度、辦法,收集、統計、分析全區政府債務信息,編制政府債務信息統計報表及政府國內債務決算;
七、負責辦理有關區級政府借款的談判、協商、簽約業務,並對開發銀行等各類金融機構貸款的使用與償還進行監督與管理;
八、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職責:
一、掌握各分管部門業務的基本情況,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訂工作;
二、參與研究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並提出有關建議;
三、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及下年度預算編制的建議;
四、對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
五、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
六、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
七、制訂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
八、指導分管部門和單位的資產、財務管理,審核年度財務決算。
工作職責:
一、管理全區會計工作;
二、加強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信息化管理;
三、完成全區會計專業技術職稱和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
四、指導管理全區會計人員培訓和繼續教育的有關工作;
五、負責做好全區農村會計人員財政支農政策培訓工作。
工作職責:
一、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區財政系統“金財工程”建設,制訂建設規劃及實施方案;
二、負責全區財政系統廣域網建設中的軟體平台選型、網路系統論證等技術協調指導工作,負責全局計算機網路設備的選型與採購,對股室單位配置、報廢信息設備提出技術審核意見,建立網路運行及安全保障等管理制度;
三、負責區級財政業務城域網、局機關區域網路、各業務子網、本局入口網站及網際網路站、全局寬頻網的規劃、建設和維護;
四、負責承擔本局套用軟體開發和數據處理工作;
五、按照統一的技術規範和標準編碼,設計和建設財政業務資料庫,實現信息共享;
六、負責局機關計算機等信息網路設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提供技術諮詢服務;
七、負責牽頭組織局機關辦公自動化建設和維護,負責局機關幹部信息網路技術培訓工作;
八、承辦區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職責:
一、擬定局機關,直屬單位有關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作管理制度,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和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等有關工作;
二、調查研究全區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和精神文明建設狀況,負責文明財政所的建設工作,組織財政系統表彰活動;
三、制定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的教育規劃,組織與指導財政系統職工培訓工作;
四、負責局機關幹部、職工的教育和培訓;
五、負責全局系統幹部職工的工資套改和晉級管理工作;
六、負責報送市財政、區人事局、組織部、機關黨委、老乾局等部門的年終報表。
工作職責:
一、根據授權,負責區財政局原有的財政周轉金、財政間歇資金的回收及財務管理,搞好這兩項資金有關債權的原始資料,催收依據、財務會計憑證的立卷歸檔工作,確保這兩項資金債權的法律時效,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二、負責對區政府舉債的可行性調查研究;
三、建立區政府舉債防範機制;
四、負責償還區政府再貸款工作;
五、負責完成上繳預算收入任務;
六、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職責:
一、負責擬定全區政府採購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會同有關股室編制本區政府採購預算,制訂採購計畫並監督實施;
三、負責擬定本區本級政府採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審查、申報政府採購業務代理資格。並對政府採購代理機構進行監督考核;審批公開招標以外的政府採購方式,依法組織開展政府採購監督檢查,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四、負責政府採購信息發布和政府採購資金撥付的審核、受理政府採購檔案合理備案和區級政府採購中投訴事項,監督政府採購契約執行;
五、負責培訓政府採購相關人員,考核政府採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的上崗資格;
六、辦理局機關交辦的事項。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鄉街財政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二、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鄉街財稅管理信息化建設;
三、組織實施“鄉財區管鄉用”工作。制定全區鄉街消赤減債計畫和相關政策,並負責組織實施、考核和督查;
四、負責全區農村綜合改革工作;
五、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工作方針政策,擬定全區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規章和政策,負責預算指標及用款計畫的監督管理;
二、監督預算指標用款額度變動及結餘情況;
三、受理單位、銀行、收款人集中支付政策業務諮詢和投訴;
四、負責辦理區直全額預算單位資金支付及分戶核算,負責除教育系統以外區直全額單位在職及離退休人員的工資統發工作;
五、加強賬戶管理,保證所有單位所開賬戶的安全;
六、完成局領導及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人民政府、省、市、區財政部門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並根據上述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參與研究擬定全區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
二、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實施辦法的規定,負責區本級行政性收費、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附加)、罰沒收入、國有資產和國有資源收益、其他非稅收入的徵收管理和直接徵收,組織、委託和督促區直各執收單位做好非稅收入的征繳工作;
三、配合區財政核定區直行政事業單位非稅收入年度徵收計畫,銜接區直部門和執收單位的非稅收入預算工作;
四、負責全區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系統的網路建設與維護,協助搞好區本級非稅收入的核算與統計和“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資金的清算與劃解,擬定區本級非稅收入統籌方案;
五、負責非稅收入票據的保管、發放、核銷、檢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六、參與非稅收入的清理整頓和已取消(或調整)的非稅收入項目和標準的督查落實工作;
七、開展區非稅收入日常監督和專項稽查,依法查處各種違反非稅收入徵收管理規定的行為;
八、負責本局思想政治、行政事務等工作,完成區財政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