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房地產管理局

1、辦公室 2、人事科 3、信訪科

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執行,結合本市實際,組織擬訂與報批相關規範性檔案。
2、負責組織本城市住房產業發展規劃和建設計畫的擬訂(修訂)、評審及產業政策實施計畫的擬訂、報批和組織實施。
3、負責擬訂本城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具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住房保障項目資金的申報、撥付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本城市安置房建設和公共租賃房管理,負責棚戶區改造、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的開發建設與管理。
4、負責本城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規範房地產市場行為,指導房地產交易市場的價格測算和調整;負責本城市土地二、三級市場的管理。
5、負責組織開展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和商品房預售款監管工作,建立健全本市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預警預報體系並組織實施,負責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和開發項目的審定,負責商品房預銷售管理。
6、負責管理本城市城鄉(包括各區)房屋登記、房地產產權產籍、房地產測繪管理,頒發房屋登記證書。
7、負責本城市物業管理、房屋拆遷管理、房屋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鑑定)、住宅房室內裝飾裝修管理、異產毗鄰房屋管理和白蟻防治管理。
8、負責市中心城區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安置房(居民區)建設的監督。
9、負責落實本城市私房政策,監督管理房地產行政執法,調處房地產糾紛,承辦房地產行政複議。
10、負責直管公房的修繕、經營和保值增值,收取直管公房租金,負責改制企業尚未處理的存量公房的統一管理。
11、負責全市房地產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各縣(市)區住宅建設、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產管理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住房管理,負責本城市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管理企業、中介服務機構及房屋拆遷、白蟻防治、房地產測繪等單位的資質管理和外來相關單位的資質備案管理,承辦其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認證和業務培訓

機構領導

1、李大元 黨委書記、局長
負責市房地產管理局黨政全面工作。主管領導班子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機構編制和體制改革工作。
2、易紅衛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協助管理市房地產管理局黨政全面工作,協助分管房地產產權產籍、房地產測繪、房地產信息、房地產檔案、機關事務、政務公開、目標管理工作。
分管單位、科室:市房地產產權市場管理處、市房地產檔案館、市房地產測繪中心、市房地產信息管理中心、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協助聯繫指導縣(市)房地產工作。
3、趙海波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協助分管經濟工作、審計、統計、財務資金、國有資產管理及經濟實體、行業工會、老幹部管理、聯手幫扶產業發展升級、農村基層建設和扶貧開發、雙聯單位、小城鎮建設、防汛救災工作;臨時協助分管黨團組織建設、創先爭優、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組織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工作。
分管單位、科室:財經管理科、工會;臨時分管單位、科室:機關黨委、團委、人事科。
4、張胡根 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分管房地產分局行政管理工作。
分管單位、科室:市房地產管理局岳陽樓區分局、市房地產管理局君山區分局、市房地產管理局雲溪區分局、市房地產管理局南湖風景區分局、市房地產管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5、付 榮 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分管房地產市場管理、房地產開發、招商引資、房地產行政執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穩定、“雙維”、普法教育、計畫生育工作。
分管單位、科室:市房地產開發管理辦公室、市房地產監察支隊、遺留問題處理辦公室、市場監管科、信訪科、政策法規科。
6、葛文斌 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分管五創提質、白蟻防治管理、物業和維修資金管理、裝飾裝修管理、市房地產開發公司企業改制、房地產協會、裝飾裝修協會工作;臨時協助分管紀檢、監察、政風行風評議、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作風建設、規范權力運行工作。
分管單位、科室:市白蟻防治管理所、市物業管理中心、市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公室、市房地產開發公司、房地產協會、裝飾裝修協會;臨時分管科室:監察室。
7、葉湘林 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對縣、市住房保障工作進度的督查。
8、劉高聃 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分管住房保障規劃、住房制度改革、住宅建設以及經濟適用房、廉租房開發建設管理、棚戶區改造、公共租賃房、改制企業存量公房、直管公房、經營市場工作。
分管單位、科室: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房屋經營管理中心(市公共租賃房管理中心)、市廉租住房管理中心、住房保障科。
9、陳 宏 黨委委員、總工程師
協助分管行業發展規劃、工程建設項目規劃設計管理與評審,工程項目預決算審核、房屋徵收與補償管理、房屋安全鑑定和房屋安全管理、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建築節能節材、行業技術教育與管理。
分管單位、科室:市國有土地房屋徵收管理處、市房屋安全鑑定管理辦公室、工程技術科。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綜合調研工作,為領導決策提供情況和方案;做好上傳下達工作,聯絡協調各種關係,督查督辦各項決定的具體實施;負責全局工作情況綜合,承辦目標管理方案制訂、實施、檢查工作;承辦局機關文印、保密工作和檔案、材料的修改、審查、報批、傳送工作;負責組織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本局工作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文書檔案、行政事務、後勤、機關保衛、文明衛生和綠化美化等工作。
2、人事科
負責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教育、精神文明工作;擬訂人事方面的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制訂全市房地產行業職工教育培訓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按上級要求組織幹部職工參加各級各類培訓;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人事計畫管理;負責幹部的考察、考核、選拔、任用、調動、錄用等具體承辦手續;做好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勞動工資工作;做好工人技術等級崗位考核定級工作;負責職工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工傷普查和退管福利等工作;負責職稱與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
3、信訪科
負責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接待處理來信來訪,登記信訪事項,解答和回復民眾諮詢;負責督辦信訪案件,提出處理建議,公示或反饋處理結果,協調解決涉房遺留問題。
4、市場監管科
負責房屋權屬證書的統一管理,指導開展房屋產權登記發證、驗證、換證;指導房產測繪工作的實施;聯繫房地產檔案管理;組織協調房地產市場管理,負責房屋重置價格、交易指導價格和租金指導價格等房地產價格的測定、調整和定期公布;負責房地產發展研究和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規範房地產交易、抵押、評估、租賃管理;負責聯繫、協調物業管理、房屋拆遷、白蟻防治、安全鑑定管理及住房制度改革等工作;負責聯繫、指導縣市區房地產產權產籍、市場及其他房地產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業務統計;負責本市房地產估價師報考資格審查工作;負責房地產市場管理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報批。
5、住房保障科(棚戶區改造辦公室)
負責宣傳貫徹住房保障體系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並參與擬定相關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制訂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棚戶區改造、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的中長期和年度計畫,並予實施;負責住房保障對象的審定、複查、清退工作,指導廉租住房的實物配租、租賃補貼發放和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工作;負責組織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補助資金的申報;負責全市保障性住房實事任務的分解和督查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的統計報表工作
6、行政審批辦公室
根據授權,統一受理、承辦和組織辦理本單位(系統)所有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以及年檢年審、行政服務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等事項。
7、政策法規科
組織擬訂、報批相關規範性檔案,負責局相關規範性檔案和重要契約合法性的審查;負責全市房地產管理執法監督檢查;負責行政執法案件的立案、聽證、決定的審查,指導和交辦案件查處的具體工作;受理行政賠償申訴、實施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承辦縣市區房地產行政複議;負責落實城市私房政策有關問題的處理;負責協調局各類房地產行政複議、訴訟案件的處理,指導調處房地產糾紛;組織法制宣傳和普法教育,負責全市房地產系統行政執法人員業務培訓;負責對市房地產監察支隊的業務指導和對口聯繫;監督檢查、指導局屬單位和縣市區房地產部門法制工作;負責與岳陽仲裁委員會以及人民法院、法律顧問單位的工作聯繫,承擔上述單位在局所設聯絡機構的具體工作;承辦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政府法制辦布置的工作和交辦的任務;檢查、指導、督促、協調局屬單位落實和執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房地產行政決定、行政處罰、仲裁裁決和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及相關協助執行工作。
8、工程技術科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基本建設的法律、法規、政策、技術規範,負責全局工程建設管理,負責全市房地產信息技術、房產測繪、白蟻防治、房屋安全鑑定等技術的聯繫和指導;負責協助辦理全局系統工程建設項目的前期手續工作;協調組織對全局系統工程項目設計方案進行內部評審、委託施工圖設計;負責編制施工圖預算,協助辦理施工許可;審查全局系統工程建設項目發標方式並督促落實,組織對施工契約進行審查,對施工圖進行會審,組織對建設工程進行技術交底並現場監督工程質量,督促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負責審查局系統工程建設項目設計變更;督促項目資料收集歸檔,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等工作;參與對局系統工程建設項目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及報告工作;負責初步審查局系統工程建設項目投資計畫及工程項目建設結算報審工作。
9、財經管理科(審計科)
負責編制全局財務收支綜合計畫,籌集併合理安排、調度各項資金;制訂局系統有關財務管理制度;指導、規範房地產行業規費的收取;參與全局經營開發項目、重點工程、方案論證及預算、決算工作;負責處理局機關各項會計事項,匯總全局各單位的會計報表,統計有關財務數據工作,為領導提供及時、可靠的會計信息;負責組織改制企業存量公房的接交工作,指導直管公房和廉租房的經營與管理,做好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工作;負責局屬單位內部審計,加強對經濟實體的指導和監管;負責局系統財會人員業務培訓和考核工作,指導各縣市區房地產局財會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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