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75.08——1978.03,在箇舊市卡房公社當知青;
1978.03——1982.02,在雲南大學中文系學習;
1982.02——1984.04,在紅河州民委工作;
1984.04——1987.06,開遠市小龍潭區公所副區長;
1987.06——1988.09,開遠市小龍潭區公所區長;
1988.09——1993.03,開遠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1993.03——1994.11,雲南省經貿委生產調度處副處長;
1994.11——1996.09,雲南省經貿委生產調度處處長、主任助理;
1996.09——2004.02,雲南省經貿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2004.02——2007.02,雲南省經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2007.02——2007.03,曲靖市委副書記;
2007.03——2007.03,曲靖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代市長;
2007.03——2012.12,曲靖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
2012.12——2016.05,雲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省中小企業局局長。
2016.05——2018.02,雲南省第十二屆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正廳級)。
2018.02——雲南省第十三屆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正廳級)。
任免信息
2018年2月3日,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任岳躍生為雲南省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正廳級)。
人物事件
警告處分
2017年11月16日,在曲靖市、紅河州對危險廢物集中處置項目建設推進不力,建設滯後,導致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長期得不到集中無害化處理,醫療廢物環境違法行為多發,以及紅河州箇舊市對重金屬污染治理工作不力,區域環境空氣中重金屬污染加劇問題中,給予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岳躍生(時任曲靖市委副書記、市長)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