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礦標本鑑定

岩礦標本鑑定,對博物館各種礦物、岩石、礦產標本的物質成分、內部結構、外表特徵、性質等進行科學分類和命名。天然岩石、礦產等主要由礦物組成,岩礦標本鑑定的核心是礦物鑑定。

岩礦標本鑑定

礦物標本鑑定方法:①外表特徵鑑定法。憑藉鐵錘、放大鏡、體視顯微鏡、小刀、瓷板、磁鐵等簡單工具,輔以鹽酸、硼砂、鉬酸銨等化學藥物試劑,根據礦物的形態、顏色、光澤、透明度、比重、硬度、解理、斷口、脆性、磁性、可燃性、味道、可溶性、化學反應等方面的特徵,對礦物進行簡易的鑑別。②科學儀器鑑定法,包括物相分析法、結構分析法、化學成分分析法和波譜分析法。物相分析是在礦物外表特徵鑑定的基礎上,比較精確地測定礦物的某些物理性質或晶體結構的某些參數,從而確定出礦物的種名;結構分析則是利用 X射線等高能電磁波在晶體中產生的衍射效應,來研究和確定礦物晶體的內部結構。物相分析和結構分析的內容包括比重的測定、透明礦物光性的測定、不透明礦物光性的測定、電子顯微鏡分析、X 射線衍射分析、熱分析等。化學成分分析法是確定礦物化學組成的方法。常用的有粉末研磨法、斑點試驗法、顯微化學分析法、染色法、合理分析法(礦石物相分析法)、極譜分析法、光譜分析法、雷射顯微光譜分析法、原子吸收光譜分析法、X射線螢光光譜分析法、電子探針 X射線顯微分析法、中子活化分析法等。波譜分析法,是利用從射頻波、微波、紅外線、可見光、紫外線直至 X射線、γ射線等整個電磁波譜的發射和吸收效應,對礦物成分和結構進行測定的方法。其常用的技術手段,有紅外吸收光譜、核磁共振、電子自鏇共振(順磁共振)、穆斯堡爾效應等,在測定中,視具體礦物而定。
岩石常由多種礦物組成。其標本鑑定必須以礦物鑑定為基礎。一般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①化學成分分析。查明岩石的化學成分。②礦物成分鑑定。查明岩石中的主要礦物、次要礦物、副礦物、伴生礦物的種屬及其含量,為了確保所得結果準確無誤,有時還必須對那些由多種礦物組成的岩石進行礦物分離,以選取極為純淨的單礦物樣品。其分離過程包括標本檢查、碎樣和過篩、分選三個階段。分選方法有重力法、磁力法、靜電法、介電法、浮游法等。③鑑別岩石的結構構造。前者是查明組成岩石的礦物結晶程度、形狀、大小以及晶粒彼此之間、晶粒與玻璃質之間的相互關係;後者是查明岩石中不同礦物集合體的形狀、大小及其彼此之間或岩石的各個組成部分之間的相互關係。④調查研究岩石標本在地殼裡的產出狀況。主要是查明岩石的形態 (層狀、似層狀、脈狀、岩牆狀、岩株狀、岩基狀等 )、延長和傾斜方向、規模或大小等。目前,岩石(包括部分礦石)標本的鑑定仍以偏光顯微鏡下的岩石薄片鑑定法最為常用,必要時也採用反光顯微鏡下的光片鑑定法及其他科學方法。現在世界上已經發現的岩石約1000餘種,按其成因通常分為火成岩、沉積岩、變質岩三大類。其中的各種岩石均需從化學成分、礦物成分、結構構造、產出狀況等方面來進行鑑別。
礦產是地殼裡有經濟和藝術價值的礦物和岩石,以固態為主,液態和氣態次之。其標本的鑑定方法與上述礦物、岩石的鑑定法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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