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溶作用
凡是以地下水為主,地表水為輔,以化學過程(溶解與沉澱)為主。機械過程(流水侵蝕和沉積,重力崩塌和堆積)為輔的對可溶性岩石的破壞和改造作用都叫岩溶作用。岩溶作用發生的條件,就岩石而言,必須是可溶的,水才能進行溶蝕。其次,岩石必須是透水的,這樣地表水才能轉化為地下水,因為在岩溶過程中,地下水起著主導作用,才能形成做為岩溶標誌的地下溶洞。就水而言,首先水必須具有溶蝕力,當水中含有CO2時,溶蝕力便會增大,其次,水必須是流動的,因為停滯的水很快就變成了飽和溶液而失去了溶蝕力。因此岩石的可溶性、透水性、水的溶蝕性、流動性就成為岩溶作用的基本條件。
岩溶的化學過程
如下:
空氣CO2
水CO2+H2O→H2CO3→H++HCO3-
H++CaCO3→HCO3-+Ca+
即CO2+H2O+CaCO3 Ca++2(HCO3)-
水中化合的和游離的CO2處於平衡狀態,當化合的CO2與石灰岩起作用而減少時,平衡就遭到破壞,水中游離的CO2減少時,化合狀態的CO2向相反的方向轉化,使水中的碳酸含量減少,這時CaCO3發生沉澱作用。但由於地表水不斷地補給,空氣中的CO2不停地擴散,結果使石灰岩的溶解作用不斷發展,以致造成各種空洞,並且日益擴大,引起地下水的機械侵蝕和洞頂的崩塌,更促進岩溶作用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