岡山縣旗

《告示》指出,縣旗的底色是茄子紺色,縣章是金色(有些場合使用白色)。 舊縣章岡山縣在1919年制定了舊縣章。 1967年,現在的縣章制定,職員團章被取代。

概要

1967年為紀念地方自治法實施20周年,向社會徵集設計方案。最終岡山縣民伴介隆的設計方案被採納。11月22日第883號縣告示《縣章與縣旗確定的告示》正式通過並制定。 漢字““的圓形形變,象徵著縣民的團結與縣的發展與飛躍。《告示》指出,縣旗的底色是茄子紺色,縣章是金色(有些場合使用白色)。另外有時候縣旗的底色會被誤作是紺色或是茶色。 《告示》上還指出最好在縣章下方印上“岡山縣”縣名,但縣名的字型與顏色都沒有特別的說明。

舊縣章

岡山縣1919年制定了舊縣章。這個縣章是漢字“”的鈴鐺型圖案化,之後在1935年1948年對設計進行了小變動。公選制導入岡山縣後,第二任知事三木行治在1956年設計的職員團章(大致圖案是由“丘”圍成兩半圓、中央是代表“山”的“∧”的圓形圖案),由於被指責是“像是暈倒的豬”而不受歡迎。1967年,現在的縣章制定,職員團章被取代。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