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頭鄉[浙江省寧海縣下轄鄉]

1949年至1950年建立湖青鄉,屬浙江省寧海縣。1951年撤銷湖青鄉,劃分為山頭鄉、青珠鄉、大青鄉、平原鄉。1956年1月小鄉並大鄉。由原來上述四個鄉合併為青珠鄉。1958年11月實行人民公社化時,寧海、象山並縣,青珠鄉改為生產單位,先稱管理區後稱山頭生產大隊。

1961年10月寧海、象山分縣,11月16日 建立山頭人民公社,屬寧海縣長街區。1969年2月21日合併為長街大公社,稱為山頭第三毛澤東思想宣傳站,隸屬長街公社。1972年5月復建山頭公社。1983年9月開始實行政社分設,恢復了山頭鄉人民政府。1992年撤消山頭鄉,原山頭鄉、前橫鄉、青珠鄉三鄉合併為明港鎮,直屬寧海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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