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0年農村特崗教師招聘工作實施方案

“特崗計畫”是中央、省對國家和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市、區)解決教師問題的支持,不改變事權劃分。 設崗縣(市、區)負責特崗教師的日常管理和考核,並向省、市有關部門報告。 (二)省“特崗計畫”招聘對象1、全日制高等師範院校和其它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

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實施方案(修訂)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央編辦關於繼續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的通知》(教師〔2009〕1號)精神,積極穩妥地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以下簡稱“特崗計畫”),特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特崗計畫”的目標和任務
通過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到國家和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市、區)縣以下農村學校任教,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從事農村義務教育工作,進一步有效地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緩解就業壓力;創新農村學校教師補充機制,逐步解決農村學校師資總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等問題,提高農村教師隊伍整體素質。
我省從2009年開始實施國家和省“特崗計畫”。
二、實施“特崗計畫”所需資金安排
國家“特崗計畫”所需資金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以中央財政為主。省“特崗計畫”所需資金以省財政為主。中央和省財政設立專項資金,並按中央和省補助專項資金標準和實際招聘人數,安排特崗教師在聘任期間的工資性支出,由省財政與各設崗縣(市、區)財政據實結算。各市和設崗縣(市、區)的教育、財政部門要密切配合,保證特崗教師工資及時足額發放。
特崗教師在聘任期間,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和標準,享受與當地同級別公辦教師相同的工資、福利待遇。凡特崗教師工資性年收入高於中央和省補助專項資金標準的,高出部分由設崗縣(市、區)財政承擔;凡特崗教師工資性年收入低於中央和省補助專項資金標準的,剩餘補助專項資金部分必須全部用於特崗教師,主要解決特崗教師必要的交通補助、體檢費以及按規定納入當地社會保障體系、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業保險)應繳納的相關費用等。
特崗教師招聘網上報名、筆試的費用由省級財政負擔,面試等工作費用由各有關市財政負擔;特崗教師崗前集中培訓經費等,由設崗縣(市、區)財政負擔。各級財政部門應足額保證特崗教師招聘期間的工作費用。
三、實施“特崗計畫”的基本原則
1、事權不變,創新機制。“特崗計畫”是中央、省對國家和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市、區)解決教師問題的支持,不改變事權劃分。納入實施“特崗計畫”的縣(市、區),必須是教師總體缺編、結構性矛盾突出,財力比較困難,但工作基礎好、積極性高的縣(市、區)。
招聘特崗教師要在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總額內進行。
2、省市統籌,齊抓共管。省教育廳和財政廳牽頭編制“特崗計畫”年度計畫,提出特崗教師總量指導性意見,研究制訂實施“特崗計畫”的具體政策和落實辦法,並組織實施。設崗縣(市、區)負責特崗教師的日常管理和考核,並向省、市有關部門報告。
3、相對集中,成組配置。特崗教師的安排應注意結合當地實際需求,按照學科結構,科學搭配。崗位的設定要相對集中,避免過於分散。原則上1所學校安排3人以上。
4、側重國中,兼顧國小。國家特崗教師原則上安排在縣以下農村國中,適當兼顧鄉鎮中心學校;省特崗教師原則上安排在縣以下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
四、特設崗位招聘對象
(一) 國家“特崗計畫”招聘對象
1、以全日制高等師範院校和其它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為主,可招少量應屆師範類專業專科畢業生。
2、取得相應教師資格(高中教師資格可以向下融通國中教師資格,下同),具有一定教育教學實踐經驗,年齡在30歲以下(1980年5月31日之後出生),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本科畢業生。
(二)省“特崗計畫”招聘對象
1、全日制高等師範院校和其它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
2、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年齡在30歲以下(1980年5月31日之後出生),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本科畢業生。
3、年齡在30歲以下(1980年5月31日之後出生),未就業的全日制高等師範院校師範教育類專業專科畢業生。
4、參加過“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有從教經歷的志願者,支教服務期滿(指“三支一扶”計畫中的支教高校畢業生,下同)、考核合格、年齡在30歲以下(1980年5月31日之後出生)、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畢業生。
5、省“特崗計畫”招聘對象限山西生源。
(三)參加過“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有從教經歷的志願者,支教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範院校師範類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
(四)在實施國家和省“特崗計畫”期間,與國貧縣和省貧縣簽定了《山西省農村中學教育碩士師資聘用契約》並註冊為“農村中學教育碩士師資”的應屆大學畢業生(從2010年開始),按照教育部有關檔案精神,可直接成為簽約縣的特崗教師。
五、特崗教師的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領導,
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校學習或工作(待業)期間表現良好,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熱愛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為人師表,
自願到國家、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市、區)縣以下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從組織安排。
3、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要求和招聘崗位要求。應聘國中教師特設崗位必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應聘國小教師特設崗位,應具有全日制高等師範院校師範教育類專業本、專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與應聘的特設崗位學科一致或相近。
4、非體育、音樂、美術、外語、計算機(現代教育技術)專業畢業的大學生,不得報上述學科的特設崗位;學前教育專業本、專科及以上畢業生不得報特設崗位;除參加過“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有從教經歷的志願者,或支教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外,其他非師範教育類專業專科畢業生不得報特設崗位;國小教育專業本科畢業生不得報國中教師特設崗位。
5、按照《山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體檢合格,並能適應設崗地區工作、生活環境條件。
六、特崗教師招聘程式和辦法
特崗教師實行公開招聘,契約管理。特崗教師聘期3年。
特崗教師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擇優”和“定縣、定校、定崗”原則。
(一)公布需求
通過山西畢業生網、報刊、電視等媒體向社會公布設崗縣(市、區)設崗學校分學科特設崗位招聘信息。
(二)自願報名
符合特崗教師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畢業生,在山西畢業生網(網址為:略)上報名,下載並據實填寫《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特崗教師報名登記表》,每人限報一個縣(市、區)一所農村學校的一個崗位。報名期間,應聘人員可以修改所報特設崗位及個人信息,各設崗縣(市、區)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後,應聘人員所報特設崗位和個人信息不得更改。
應聘人員應對在網上提交的個人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信息不準確、不真實,照片不清晰,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筆試、面試資格或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負。
(三)資格審查
第一次資格審查在網上報名結束後進行。由設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查本縣(市、區)特設崗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本方案規定的招聘對象和基本條件,照片是否清晰、是否符合規格要求,並在網上確認。
第二次資格審查在面試開始前進行。市和設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專人嚴格審查進入面試應聘人員的准考證、畢業證和身份證原件複印件、網上報名登記表,參加過“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有從教經歷的志願者、“支教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範院校師範教育類畢業生”提交的有關證明材料(以下簡稱“證明材料”,畢業證、身份證留複印件,網上報名登記表、證明材料留原件)。
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可先提交學生證和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在公示擬招聘人員名單前,必須提交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複印件。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考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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