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經濟學院審計處

山東經濟學院審計處

財務審計崗位職責1、對教育事業費收支及有關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2、對學校財務預算執行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3、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進行審計調查;4、對各項教育資金的籌措、撥付、管理和使用進行審計監督;5、對院系、部、處負責人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6、與財務部門進行科研經費審簽;7、檢查各單位執行國家和學校財經規章制度的情況;8、完成學校領導和處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算執行情況的審計;2、對基建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審計;3、對基建相關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4、參與學校組織的基建項目招標工作;5、完成學校領導和處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算執行情況的審計;2、對修繕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審計;3、對修繕工程相關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4、參與學校組織的修繕項目招標工作;5、完成學校領導和處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部門簡介

審計處

山東經濟學院審計處在審計處處長的領導下分為三個科室,分別是財務審計科、基建審計科、修繕審計科。處長及各個科室的職責各不相同,在工作中,各司其職,互相監督,互相促進。

主要領導

名單如下:

職務 姓名
處長 宋學平
副處長 李振華
副處長 孫懷業

崗位職責

審計處處長崗位職責

1、在主管校長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審計處各項工作;

2、編制審計工作計畫、工作總結,主持制定各項審計檔案和規章制度;

3、審查、修改審計小組提交的審計報告;

4、負責財務審計和基建、修繕工程審計;

5、對審計人員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進行考核;

6、副處長協助處長做好以上各項工作並按分工履行其職責;

7、負責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財務審計崗位職責

1、對教育事業費收支及有關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2、對學校財務預算執行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3、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進行審計調查;

4、對各項教育資金的籌措、撥付、管理和使用進行審計監督;

5、對院系、部、處負責人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6、與財務部門進行科研經費審簽;

7、檢查各單位執行國家和學校財經規章制度的情況;

8、完成學校領導和處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基建工程審計崗位職責

1、對基建工程項目概 ( 預 ) 算執行情況的審計;

2、對基建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審計;

3、對基建相關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4、參與學校組織的基建項目招標工作;

5、完成學校領導和處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修繕工程審計崗位職責

1、對修繕工程項目概 ( 預 ) 算執行情況的審計;

2、對修繕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審計;

3、對修繕工程相關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4、參與學校組織的修繕項目招標工作;

5、完成學校領導和處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審計項目

(一)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

(二)預算執行和決算;�

(三)預算內、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四)專項教育資金的籌措、撥付、管理和使用;�

(五)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 �

(六)建設、修繕工程項目;�

(七)對外投資項目;�

(八)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風險管理;�

(九)經濟管理和效益情況;�

(十)有關領導人員的任期經濟責任;�

(十一)本部門、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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