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省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工作推進方案》的通知
魯政辦字〔2015〕51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高等院校:
《山東省省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工作推進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加快建設省級政務服務平台,為社會提供規範、高效、公開、便捷的政務服務,是2015年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任務,是省委、省政府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快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強化權力運行監督制約的重要決策,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提高認識,按照工作部署,如期高質量地完成建設任務。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要按照統一的業務規範、技術標準和時間節點,組織精幹力量,認真抓好項目落實,確保在2015年年底前建成並開通省級網上政務大廳。各市、縣(市、區)政府要按照統一規劃、分級負責、分步實施、互聯互通的原則,遵循省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的統一規範和標準,組織對現有政務服務實體大廳進行升級改造,加快建設本級網上政務服務平台,2016年年底前實現省市縣三級互聯互通。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3月30日
方案
山東省省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工作推進方案
根據省政府第45次常務會議決定,按照統一規劃、分步實施、互聯共享、便民務實的原則,積極推進我省政務服務平台(以下簡稱平台)建設。
一、平台建設的總體要求和目標
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建設法治政府的總體要求,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集行政權力運行、政務公開、便民服務、法制監督、效能監察等功能“五位一體”的政務服務平台,形成以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行政權力清單、政府責任清單、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等“四張清單、一個平台”為主要內容的行政權力網路運行體系,通過省級網上政務大廳(以下簡稱大廳)為全省提供高效、規範、便捷的政務服務。
2015年,建成聯通省直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的省級網上政務大廳,將省級行政審批事項(涉密的除外)全部納入大廳管理,10月份試運行,年底前正式開通;同步推進省直部門實體服務視窗規範管理工作。
2016年,完成省市縣網上政務大廳三級互聯,基本實現全省行政權力“一張網”運行,分期分批將各級“四張清單”內容和主要公共服務事項納入大廳統一監管。
二、平台建設任務
省級政務服務平台依託省電子政務外網建設,省直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參加,以行政權力事項管理系統、行政權力網路運行系統、電子監察系統、法制監督系統等套用系統支撐運行,通過省級網上政務大廳向社會提供服務。省級網上政務大廳是省級政務服務平台的門戶,與省直各部門、各直屬機構互聯互通,共同提供網上辦事“一站式”服務;網上政務大廳部門分廳和部門實體服務視窗具體負責上網事項的辦理和反饋。建設並開通省級網上政務大廳,是當前推進省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的首要任務。
我省網上政務大廳建設具備了良好的條件。前期省“科技防腐”系統建設取得積極成效,初步建立起了省級行政權力網路運行、電子監察、法制監督等系統,基本形成了支撐大廳運行的主體框架,部分省直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已經納入網上運行,並在省交通運輸廳等部門完成了網上套用試點,為推進省級網上政務大廳建設打下了堅實基礎。
下一步,推進網上政務大廳建設的主要任務是:按照平台建設的總體要求,通過改造、升級、擴容、增能,進一步完善支撐大廳運行的四大系統,強化對行政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制定大廳建設技術標準和管理服務規範,為大廳運行和管理服務提供技術支持和制度保障;整合省直部門實體服務視窗和網上辦事系統,建立網上政務大廳部門分廳,實行部門網上服務與實體服務一體化管理;開通省級網上政務大廳,為社會提供系統、綜合、便捷、高效的網上政務服務。在工作推進過程中,主要是緊緊圍繞大廳的建設、運行、監督、管理等四個關鍵環節,著力抓好任務的分解和落實。
(一)建立省級網上政務大廳。
1.制定大廳建設技術標準。按照平台建設總體要求,結合省直部門和市縣網上辦事系統套用實際,研究制定大廳建設的總體技術方案和數據交換、信息資源共享、業務協同對接等技術標準,規範大廳與省直部門和市縣網上辦事系統的互聯與共享。(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編辦、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完成時限:2015年8月底前)
2.整合部門實體服務視窗和網上辦事系統。按照統一標準,對省直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的實體服務視窗和網上辦事系統進行整合提升,規範實體服務視窗管理;根據統一標識、統一欄目設定、統一搜尋服務、統一諮詢評議等要求,建立省級網上政務大廳部門分廳,集中承辦本部門上網事項的受理、辦理、諮詢、投訴處理等工作。(責任單位:省編辦,省直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15年10月底前)
3.開通省級網上政務大廳。在建立和完善支撐大廳運行的標準及系統、整合部門資源、最佳化系統功能的基礎上,開通省級網上政務大廳,為社會提供上網事項信息公開、網上預約、材料預審、受理提交、過程查詢、結果公示、投訴處理等系列服務,發揮對行政權力運行的實時監察、預警糾錯、統計分析、效能投訴、考核評價等作用(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編辦,省直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15年12月底前)
(二)完善平台運行機制。
1.完善省級行政權力事項管理系統。制定上網事項梳理標準,省直各部門按照統一標準,對行政審批等權力事項進行梳理,繪製運行流程圖,將相關信息載入到行政權力項目庫。明確上網事項的調整依據、許可權、程式和時限,實行動態管理。(責任單位:省編辦、省法制辦。完成時限:2015年5月底前)
2.完善省級行政權力網路運行系統。部門已建立權力運行系統,經評估具備遷移條件的,要限時向省級行政權力網路運行系統遷移;經評估不具備遷移條件的,需按統一的接口規範,實現與省級行政權力網路運行系統的雙向數據交換。部門尚未建立權力運行系統的,統一採用省級行政權力網路運行系統。(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編辦、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直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15年9月底前)
3.推動行政權力事項上網運行。對進入省級行政權力項目庫的事項,按計畫分批納入省級行政權力網路運行系統。2015年,省級行政審批事項全部上網運行,之後逐步將“四張清單”和適合上網的公共服務事項全部納入大廳管理。完善行政權力網上運行制約機制,防止體外運行。(責任單位:省編辦,省直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15年9月底前)
4.建立大廳運行基礎支撐體系。根據大廳建設需要,完善省級政務服務數據交換系統,建立統一的身份認證系統、電子證照信息庫和網上辦件信息庫,為實現部門間信息資源共享、提升網上辦事便捷度、實施網上監管等提供基礎支持。(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廳、省工商局,省直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15年9月底前。)
5.深化網上政務服務。提高申報材料和證照的電子化程度,最大限度減少服務對象到現場辦理的次數;綜合套用智慧型搜尋、智慧型標籤、現代物流、網上銀行等技術,提供移動套用服務,提升網上辦事服務的便捷度。(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直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15年10月底前)
(三)完善平台監督機制。
1.完善電子監察系統。利用電子監察手段,對上網事項辦理情況進行全程動態監察。提高音視頻監察能力,加強對省直部門實體服務視窗的監督。對因權力行使不當或服務不規範不及時,造成嚴重損失或惡劣影響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法制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完成時限:2015年8月底前)
2.完善法制監督系統。對上網事項在事前進行合法性審查,事中進行法制監督;對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責任單位:省法制辦。完成時限:2015年8月底前)
3.建立網上諮詢投訴系統。大廳建立統一的諮詢投訴系統,由省直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具體辦理諮詢投訴事項,限時辦結並回復。(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直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15年9月底前)
4.建立省投訴舉報服務熱線。整合分散在有關職能部門的消費投訴類、經濟違法行為舉報類、行政效能投訴類等熱線資源,建立省投訴舉報服務由一條熱線集中受理、相關職能部門歸口辦理、省級網上政務大廳管理機構統一監督的工作機制。(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直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15年10月底前)
(四)建立平台管理機制。
1.制定管理服務規範。組織制定大廳運行管理、行政權力網路運行系統管理、法制監督系統管理、部門服務視窗管理服務等規範和制度,形成比較完備的管理服務規範體系,與建成並開通大廳同步實施。組織編制大廳服務指南,為公眾上網辦事提供便利。(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編辦、省法制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完成時限:2015年8月底前)
2.加強運行管理與考核。落實大廳管理服務規範和制度,制定大廳效能監察辦法、服務質量考核辦法、責任追究辦法,強化對大廳運行的監管;對部門行政權力網路運行情況進行定期考核和通報。(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編辦、省法制辦、省公務員局。完成時限:2015年8月底前)
三、組織實施
(一)組織領導。成立省級政務服務平台籌建工作協調小組。請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任組長,省政府秘書長任副組長,省政府辦公廳、省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法制辦、省公務員局等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省政府辦公廳,主任由辦公廳主任兼任,負責抓好組織推動、項目實施、督查落實、管理考核等工作。
(二)責任分工。
1.省政府辦公廳牽頭做好省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的總體協調和推進工作;負責省級行政權力網路運行系統運行、維護、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制定大廳和部門實體服務視窗管理辦法;指導全省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工作。
2.省編辦負責明確有關部門職責分工,會同省法制辦做好推進權力清單制度工作;指導有關部門編制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行政權力清單、政府責任清單及權力運行流程圖工作;負責省級行政權力項目庫管理和動態調整工作;配合做好網上政務大廳、部門實體服務視窗管理相關工作。
3.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編制、銜接和落實等有關工作。
4.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協調省電子政務公共服務雲平台利用工作;建設政務服務平台基礎資料庫,牽頭編制政務服務信息交換目錄。
5.省監察廳負責相關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及時受理主責部門反映的有關問題,依紀依規查處並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為加快推進省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提供紀律保障。
6.省法制辦負責與省編辦共同推進權力清單制度;負責權力事項的合法性審查、法制監督等相關工作。
7.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績效管理相關工作。
8.省直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統一要求和規範梳理、審核、填報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行政權力清單、政府責任清單事項,做好本部門相關係統向省級網上政務大廳的遷移和對接工作,負責網上政務大廳部門分廳建設和部門實體服務視窗的業務辦理、諮詢和投訴處理等工作。
(三)資金保障。
1.省級政務服務平台2015年的籌建工作經費和建設經費,由省財政廳籌措解決;2016年起,將平台建設和運行管理經費列入部門預算。
2.市縣兩級平台建設費用由市縣政府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