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水生態文明城市評價標準

山東省質監局批准發布《山東省水生態文明城市評價標準》(DB37/T2172-2012),自2012年8月20日起實施。 《標準》作為水生態文明城市創建活動的核心檔案,主要包括水資源、水生態、水景觀、水工程以及水管理五大評價體系,共23條評價指標,總分為100分。 其中重點突出了水資源評價體系與水生態評價體系,體現了水生態文明城市在保護水資源、修復水生態、改善水環境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並強調了水資源可持續利用,以水定發展,以水調結構,規劃產業布局的核心理念。

山東省質監局批准發布《山東省水生態文明城市評價標準》(DB37/T2172-2012),自2012年8月20日起實施。這是全國第一個水生態文明城市省級地方評價標準。
山東省水利廳認真總結水利風景區建設經驗,決定自今年起在全省範圍內開展“水生態文明城市創建”活動,並確定實施“三步走”(水利風景區建設、水生態文明城市創建、實現城鄉水利一體化生態化)的發展思路,把水生態文明城市創建與水利風景區建設有機結合起來,大力推進“民生水利”和“生態水利”新發展。
《標準》作為水生態文明城市創建活動的核心檔案,主要包括水資源、水生態、水景觀、水工程以及水管理五大評價體系,共23條評價指標,總分為100分。其中重點突出了水資源評價體系與水生態評價體系,體現了水生態文明城市在保護水資源、修復水生態、改善水環境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並強調了水資源可持續利用,以水定發展,以水調結構,規劃產業布局的核心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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