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民政廳2012年度信息公開報告

制定廳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明確責任分工、工作程式、方式與時限、監督保障等,促進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化。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不予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情況我廳2012年沒有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本年度沒有發生政府信息公開收費。

一、概述
2012年,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我廳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貫徹《條例》各項要求,規範工作流程,對需要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及時通過省政府入口網站、山東民政入口網站等對外公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做到了依法、認真、及時、規範,為推進民政事業發展、服務社會公眾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
為切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廳成立分管廳領導為組長、各業務處室負責人為成員的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為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供了組織保障。制定廳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明確責任分工、工作程式、方式與時限、監督保障等,促進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化。建立健全以各處(室、局)提供信息為基礎、辦公室牽頭匯總的信息收集機制、公文辦理與政府信息公開同步運行機制。對民政綜合及單項業務涉及的省人大法規、省政府規章、省政府及省民政廳規範性檔案進行全面收集、整理,編制了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及時做好信息更新、信息申請等工作。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廳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有:1、機構職能類,包括:廳機關主要職能情況,領導配備及分工情況,內設機構設定及職能情況,直屬單位設定及職能情況等。2、政策法規類,分為綜合、社會組織、優撫、雙擁、軍休幹部和退伍士兵安置、救災、社會救助、基層民主政治與城鄉社區建設、區劃地名邊界管理、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婚姻收養登記、殯葬管理等。包括:由本省制定、與本機關職責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以本機關名義發布或本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發布的規範性檔案等。3、規劃計畫類,包括:民政工作有關規劃、專項業務工作規劃,本機關有關階段性工作計畫、重點工作安排等。4、民政業務工作,包括:本部門各項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程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材料目錄,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社會救助、優撫安置、婚姻收養登記等事項辦理程式以及有關業務工作動態。5、統計公告類,包括:民政事業發展統計公報、社會組織成立公告等。6、其他政府信息,包括:本機關重要會議、活動情況,有關訊息類信息等。
我廳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政府網站、《山東政報》、新聞發布會以及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其中最常用的形式是通過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在便民服務方面,將社會救助、婚姻收養登記、優撫安置、社會組織登記管理等業務的辦事程式通過專欄告知,讓公眾能夠及時了解最新情況。2012年度,我廳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81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不予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情況
我廳2012年沒有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我廳2012年共接受與民政業務有關的公民個人通過電話和網路諮詢800餘次,均依法按政策及時作了答覆。
四、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年度沒有發生政府信息公開收費。
五、複議、訴訟和投訴情況
本年度沒有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投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六、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情況
按照“先審查、後公開”和“一事一審”原則,廳機關公開信息,經辦公室負責人審簽,重要信息報分管領導審簽;內設機構和直屬單位公開信息,經單位負責人審簽,重要信息報分管領導審簽,嚴格審核把關,保證了對外公開信息不涉密、不泄密。
七、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程還不夠完善;二是向社會公開信息形式的便民性有待進一步加強。
下一步,我廳將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認真貫徹實施《條例》,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不斷充實公開內容,規範工作流程,拓展公開形式,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和便民利民服務的長效機制,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推動全省民政事業科學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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