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是各級政府貫徹落實《條例》的重要舉措,是深入推行政務公開,轉變政府職能,實現管理創新的一項重要工作。按照《條例》要求,2009年省國土資源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緊緊圍繞加強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拓展政府信息公開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
《條例》施行以來,為切實抓好信息公開工作,我廳成立了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主要領導任組長,廳機關各處室和直屬事業單位負責人任小組成員,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給予具體指導。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廳辦公室具體負責廳入口網站信息公開欄目建設、信息公開制度制定、公開信息的收集提供、信息公開形式的選擇等工作,同時明確各業務處室和相關事業單位的工作職責、工作任務和要求,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進行。
(二)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制度
認真學習《條例》,借鑑外省市和有關部門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制度,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廳入口網站信息公開工作“全員參與”制度,明確機關各處室主動公開信息的範圍、程式、方式、時限和要求,由各處室通過後台口令,及時更新廳入口網站各類政府信息,由廳信息中心每季度進行一次統計公布,督促各處室落實信息公開責任。二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公開、誰審查”的原則,由廳保密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對擬公開的國土資源政府信息按照規定程式進行保密審查,未經保密審查的信息不得公開。三是進一步規範向省政府網站信息公開專欄提供政府信息工作,確定專人負責,定期整理我廳政策法規、規劃計畫、業務工作、統計公告等方面的政府信息,經審核後按要求及時向省政府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提供。
(三)積極做好基礎性工作
將《條例》的學習納入廳理論學習計畫,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對《條例》及相關制度進行學習,提高全廳幹部職工對《條例》實施重大意義的認識,增強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和自覺性。進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及時更新政務大廳內電子顯示屏、觸摸式查詢機等設備提供的政府信息,方便公正查詢。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
2009年,我廳在廳入口網站和省政府網站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022條。其中,新聞動態類信息518條,政策法規類信息190條,規劃計畫類信息4條,業務工作類信息129條;統計公告類信息118條,其它類信息63條。
在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中,新聞動態類信息主要包括國內省內工作動態、領導活動、圖片新聞等;政策法規類主要包括《山東省土地開發整理工程建設標準(試行)》、《山東省礦業權評估管理辦法(試行)》、《山東省礦產督察工作制度》、《山東省測繪資質管理辦法》、《山東省國土資源廳保障重點建設項目用地計畫暫行辦法》等規範性檔案和各類業務通知;規劃計畫類信息主要包括《2009年全省國土資源工作要點》、《山東省全面培訓縣(市)、鄉(鎮)國土資源管理幹部工作方案》等年度重點工作安排;業務工作類信息主要包括建設用地、探礦權和採礦權審批結果,頒發探礦、採礦許可證等方面的信息;統計公告類信息主要包括年度工作總結、探礦權結果統計公告、政務大廳辦文辦件情況統計等方面的信息。
(二)公開形式
1.網際網路
公眾通過“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入口網站的“信息公開”欄目和山東省人民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欄目可查閱我廳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閱點
我廳政務大廳設定了觸摸式電子顯示屏,公眾可以點擊查詢我廳機構職能、內設處室、辦事流程、聯繫方式等公開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公民和法人可按《條例》要求,通過省政府網站下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填寫後可通過郵寄方式向我廳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009年未收到要求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
四、政府信息諮詢處理情況
全年共接受政府信息諮詢4000餘人次,其中現場諮詢3000餘人次,電話諮詢1000餘人次。諮詢內容主要涉及土地徵收徵用政策、建設用地審批程式、探礦權審批情況、採礦權審批情況、測繪業務辦理等方面。公眾也可通過我廳入口網站“線上諮詢”欄目線上諮詢有關政策法規和工作進展情況,廳檔案室還對公開內容不夠詳盡的審批卷宗等提供對外查詢。
五、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2009年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行政複議、訴訟和申訴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嚴格貫徹執行省財政廳、省物價局《轉發<財政部國家發改委關於提供政府公開信息收取費用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魯財綜〔2008〕51號)和《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行政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公開信息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魯價費發〔2008〕190號),未發生對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複印、遞送等成本費用的情況。
七、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09年,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制度、鞏固基礎建設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對政府信息公開的認識還有待深入,工作積極性還有待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和工作程式有待進一步規範,廳入口網站的互動能力有待進一步加強。結合工作中存在問題和不足,考慮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改進:
(一)拓寬政府信息公開內容
以社會需求為導向,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繼續重點推進與社會發展和公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及時、規範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對專業性強、公眾關注度高的規範性檔案、重大決策事項等認真做好解讀工作,方便公眾理解;以政府信息公開帶動辦事公開,以辦事公開帶動便民服務,大力推動政府信息公開與網上辦事和電子政務工作的結合,滿足公眾通過不同載體、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對政府信息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二)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梳理我廳產生的各類政府信息,及時提供更新,定期維護和複查,保證公開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落實政府信息公開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各業務處室年度考核內容;進一步整合廳網站信息資源,加強信息公開專欄建設,豐富公開內容和範圍,方便公眾查詢。
(三)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的宣傳和培訓
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學習和培訓,組織機關工作人員加強對《條例》和相關解讀檔案的學習,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增強工作自覺性。結合國土資源普法宣傳,大力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宣傳普及,提高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認知度和參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