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省政府研究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重要講話、有關綜合文稿。組織或者參與起草省政府向國務院匯報的重要文稿。起草或者修改省政府有關重要會議檔案稿。牽頭或者組織、協同有關方面起草、修改省政府有關重要綜合性檔案稿。
(二)負責組織或者參與對全省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決策諮詢。對省政府重大戰略實施、重大決策落實情況進行跟蹤調研。參與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調研活動,為政務工作提供相關服務。
(三)負責收集、分析、整理和報送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的重要信息、動態,綜合分析研判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形勢,提出意見建議,為省政府決策提供參考。
(四)組織、協調全省政府系統的調查研究工作,組織社會力量開展調查研究,負責有關課題管理、服務工作。
(五)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人事處牌子)。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等室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室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承擔室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有關課題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聯繫特邀研究員和調研基地。承擔室機關信息化建設相關工作。承擔室機關外事和對外聯絡工作。
(二)綜合處。負責《政府工作報告》的起草和組織協調工作。起草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重要講話和有關綜合文稿。起草或者修改省政府有關重要會議檔案稿。組織或者參與起草省政府向國務院匯報的重要文稿。承擔綜合性課題調研工作。
(三)研究一處。負責巨觀經濟研究工作。承擔發展改革、區域經濟、對外開放、財稅、金融、投資、消費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收集、分析、整理和報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信息、動態,綜合分析研判全省經濟運行形勢,提出意見建議。編輯和印發有關內部刊物。起草、修改有關重要講話和檔案等文稿。
(四)研究二處。負責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研究工作。承擔產業政策、農業農村、工業、科技、市場監管、基礎設施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修改有關重要講話和檔案等文稿。
(五)研究三處。負責發展環境研究工作。承擔行政管理體制、資源環境、文化旅遊、社會民生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修改有關重要講話和檔案等文稿。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人事編制
省政府研究室機關行政編制36名(含專職黨務工作人員)。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處級領導職數6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10名(含機關紀委書記1名)。
相關附則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會同中共山東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山東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8年12月4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山東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孫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