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理工大學數獨協會

山東理工大學數獨協會

山東理工大學數獨協會成立於2011年11月24日,是由電氣與電子工程學院團總支具體指導的學術科技型社團。山東理工大學數獨協會由山東理工大學在校學生自願結成組建參加、為非營利性學生社團組織。該協會依託電氣與電子工程學院,以宣傳數獨這一項有意思的邏輯推理遊戲為主要工作的活動組織。

社團簡介

通過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服務同學們的課餘生活,開發思維,豐富生活,增長見識,以趣味智力遊戲促進學習;培養廣大學生的興趣,引導廣大學生養成高級趣味,培養數獨愛好者和同學的數獨競技水平,使大家在學習的同時也能豐富大學生活,認識數獨,了解數獨,學會健康的娛樂生活。

山東理工大學數獨協會會徽 山東理工大學數獨協會會徽

山東理工大學數獨協會會徽

社團口號

“感受數獨魅力,體驗腦力激盪”

社團宗旨

“創新校園文化,培養高級趣味,豐富課餘生活”

數獨簡介

九宮格數獨,是一種源自18世紀末的瑞士,後在美國發展、並在日本得以發揚光大的數字謎題。數獨盤面是個九宮,每一宮又分為九個小格。在這八十一格中給出一定的已知數字和解題條件,利用邏輯和推理,在其他的空格上填入1-9的數字。使1-9每個數字在每一行、每一列和每一宮中都只出現一次。這種遊戲全面考驗做題者觀察能力和推理能力,雖然玩法簡單,但數字排列方式卻千變萬化,所以不少教育者認為數獨是訓練頭腦的絕佳方式。

社團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社團的名稱為:山東理工大學數獨協會。
第二條 社團簡介

山東理工大學數獨協會由山東理工大學在校學生自願結成組建參加的,非營利性學生社團組織。依託電氣與電子工程學院,以宣傳數獨這一項有意思的邏輯推理遊戲為主要工作的活動組織。利用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服務同學們的課餘生活,開發思維,豐富生活,增長見識,以趣味智力遊戲促進學習;培養廣大民眾的興趣,培養數獨愛好者和同學的數獨競技水平。使大家在學習的同時也能豐富大學生活,並學會適應多元化時代,認識數獨,學會健康的娛樂生活。
第三條社團宗旨
以“感受數獨魅力,體驗腦力激盪”為口號,以“創新校園文化,豐富同學們課餘生活”為宗旨。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本社團的最高決策和管理機構是協會理事會,其主要職責是:
1、制定、修改章程;
2、審核、通過本社團的工作計畫和工作報告;
3、籌備召開社團的會員代表大會;
4、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5、決定會員的加入和除名;
6、領導本社團各機構開展工作;
7、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第五條協會理事會成員主要由社長一名、副社長三名,幹事若干,普通社員代表若干組成。本社團會長不兼任其他學生社團的主要負責人。本社團管理機構成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精通本社團工作,有一定組織能力;
2、思想積極健康上進,熱愛學校,熱愛數獨;
3、工作上積極主動,工作成績突出,團結社員,樂於助人,有奉獻精神。
第六條協會理事會人員均通過民主方法選舉產生,部分特殊的成員可由社長直接任命。有嚴重影響社團名譽行為的成員,違反工作制度以及違法亂紀等破壞山東理工大學名譽、觸犯法律的組織成員將立即除名。
第七條協會理事會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遵守本社團章程制度;
2、定期召開例會並制定本社團的規章制度、活動計畫;
3、組織社團成員開展各項活動;
4、根據社團規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會費,吸收和處分會員;
5、負責開展各項活動,並做好工作記錄及活動總結;
6、培養推薦社團接班人,做好負責人換屆選舉工作;
7、加強校內、外之間的社團交流,擴大社團影響,樹立社團良好形象。
第八條協會理事會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
社團管理機構成員必須按時出席並參與組織的各項活動;長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社團管理機構有權對其進行免職。社團管理機構重要決議採取投票或舉手表決,社團負責人必須出席會議,並實行三分之二的絕對多數制;日常決議的表決,到會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三分之二,並實行二分之一的簡單多數制。
第九條社團社長職責:
1、負責確定本社團各個階段的工作目標和任務;
2、領導各部門及下屬組織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會;
3、監督各部門工作,對各部門工作進行考評;
4、負責社團重大活動的籌備和組織;
5、加強內部人員的團結,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協調各方關係,爭取各方支持;
社團副社長主要職責:
1、協助社長工作;
2、負責指導主管職能部門工作,並對社長負責;
3、完成社長臨時交辦的各項任務,社長不在時行使社長職責。
第十條組織機構
社團下設組織策劃部、外聯部、宣傳部、技術部、秘書處、會員部,一共六個部門。各部門職能具體為:
(一)組織策劃部部長一名,部委若干
1、負責社團活動的策劃、組織及後勤保障工作;
2、組織豐富多彩的活動,培養學生的興趣愛好,豐富同學的生活,陶冶學生的情操;
3、協調其餘各部及分社等的活動安排。
(二)外聯部部長一名
1、統一負責社團對外業務聯繫、洽談,為社團爭取贊助與合作,為廣大同學提供良好的實踐機會;
2、努力爭取校內各單位的合作,為社員支持更大的權利;
3、加強社團與社會各屆的聯繫,樹立社團良好形象。
(三)宣傳部部長一名,部委若干
1、負責社團活動的相關宣傳文字、圖片、廣告等的策劃、設計和發布工作,並能夠蒐集相關信息,並將活動成果歸納成文字材料;
2、負責社團學校內的宣傳工作,負責社團與其它社團的聯繫,通過各種形式宣傳社團,進一步擴大社團在校內外的影響,為社團的進一步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3、負責社團學校內的宣傳工作;
4、宣傳社團的宗旨和精神。
(四)技術部部長一名,部委若干
1、負責社團成員數獨交流的日常工作,保證社員數獨學習和交流的正常運行;
2、負責社團的更新內容以及各項技術方面的事宜;
3、積極配合、滿足各部的技術要求。
(五)秘書處部長一名,部委若干
秘書處主要職責:
1、協助社長掌握本社運行情況,草擬各項規章制定,管理日常工作;
2、負責組織、協調和監督其他職能部門工作;
3、負責社團的日常資料管理;貧困學生以及其他需要幫助的個人(或團體)資料的整理保存;
4、負責社團各部門及成員的簽到、例會、日常工作考評;
5、負責工作通知及協調各部門,組織社團內部交流,增強組織凝聚力;
6、做好會議記錄及收取整理各部負責人學期工作計畫及期末活動總結;
7、做好社團財務管理工作。
(六)會員部部長一名,部委若干
會員部主要職責:
1、負責與會員的溝通,及時將社團活動及會員對社團的建議進行匯總並採取相應措施;
2、負責好社團活動對會員的通知工作;
3、負責在各種節日時的關懷與祝福。
第三章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申請成為會員,歡迎同學們自願參加。會員享有基本權利、承擔基本義務。
第十二條申請成為會員的基本條件
1、各院各系部在籍學生,對數獨有濃厚興趣的同學均可申請自願加入;
2、願意參加社團活動,擁護社團活動、章程;
第十三條會員的基本權利
1、對社團工作參與權,包括社團活動的參與權;
2、有選舉和被選舉權
3、對社團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和實行監督的權利;
4、其他應享有的權利。
第十四條會員的基本義務
1、自覺遵守社團章程,執行社團管理機構審批的決議;
2、服從社團組織領導,維護社團權益和聲譽;
3、積極參加社團的各項活動;
4、積極參與社團策劃組織工作,為社團出謀劃策;
5、其他的相關義務。
第十五條會員的獎懲制度
1、對社團工作有重要支持作用的、幫助社團宣傳作用的給予獎勵;
2、對不遵守社團規章制度、有意擾亂社團正常工作組織、損害社團名譽的給予懲罰;
3、具體獎懲項目視具體情況有社團管理層決定,重要情況還要由協會理事會審議通過。
第四章社團活動內容
第十六條
社團活動:
1、定期組織會員進行數獨知識方面的培訓。
2、聯繫淄博各箇中國小,將數獨推廣給廣大青少年。讓數獨走進中國小,擴展孩子的視野,促進孩子們的全面發展。
3、聯繫淄博數獨俱樂部,每學期舉辦一次有市級影響力的大型的數獨比賽,並選出其中優秀者參加省級甚至國家級比賽。
4、積極利用各種方式在各種場合宣傳數獨,讓大家了解數獨,喜愛上數獨。
5、定期召開會員會議,了解會員需求,提高會員數獨競技水平。學期開始部署整個學期的規劃,學期末召開總結大會。
第五章經費來源及用途
第十七條經費來源
1、會員按規定繳納的會費;
2、學院經費支持;
3、通過活動的贊助所得;
4、其他合理合法的途徑。
第十八條經費用途
1、維持社團的日常工作開支;
2、社團開展活動所需的各項經費;
3、對部分社員的獎勵、福利;
4、社團發展所需的其他開支。
第六章社團的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部門負責制:社團各項事務按各職能由各部門分工協作,協會理事會制定決策,協調各部門的工作並解決突發事件。
組織準則:
1、社內各成員必須積極主動,盡職盡責,以極大的熱情投身到大學生文化交流與學習中,定期舉辦各項豐富校園文化生活的活動。
2、社長、副社長及各部長應有高度的責任感,以身作則。關心社內成員,積極聽取社員意見與建議,願與社員同甘苦共患難,與社員團結一心,共同努力。
3、社員須關心並積極參加社內各項事務,以主人公精神參與社團的建設與發展,積極配合社長及各部長共同搞好大學生對數獨知識和技能的宣傳和培養。
第二十條檔案制度:
組織部具體負責檔案管理,對社團的各項活動和人員信息要及時記錄、整理、存檔。
第二十一條財務制度:
指定專人監督,主要由協會理事會領導,由社團財務部門執行管理,社團各部門組織同學開展各項活動時,需對各筆經費的來源、管理、用途進行詳細的記錄。
第二十二條本社團開展的各種活動需要嚴格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和程式進行。事前要遞交詳細的計畫書並申報,得到批准後方可進行;事後要進行總結、備案。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社團成立後,遵守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學院統一管理,服從領導,積極開展活動,豐富我院廣大師生的課餘娛樂生活。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由協會理事會享有最終解釋權,並根據實際情況酌情修改。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自社團成立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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