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日照市石大科技有限公司"7·16"液化石油氣爆炸事故
7月16日早上7時38分,位於山東省日照市嵐山區的山東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下稱山東石大公司),在進行液化烴球罐倒罐作業時發生泄漏,隨即發生引火爆炸。 至20時20分左右,本已基本撲滅的大火復燃。
一位目擊者對《財經》記者說,大火引發至少4次爆炸,9個球罐被大火包圍。爆炸發生後,包括青島消防支隊、濟南消防支隊等在內的7個地市的消防支隊前往現場增援救火。嵐山區虎山鎮黨委在上午下達通知,距離石大科技方圓五公里內的居民需全部撤離。截至16日下午7點,大火已基本撲滅,現場仍處於戒嚴狀態。
與山東石大公司同處一個化工園區的日照鋼鐵員工孫啟蒙告訴《財經》記者,早上7點時大火開始燃燒,9點左右相繼發生多次爆炸,“爆炸聲音很大,日照鋼鐵廠的很多玻璃都被震碎了” 。日照鋼鐵廠距離此次爆炸點600米左右。
據了解,液化烴的成分一般包括;乙烯、乙烷、丙烯、丙烷、丁烯、丁烷以及其他碳氫化合物,還有微量的硫化合物,屬多組分混合物。液化烴類物質屬於甲類和甲A類火災危險性介質,具有明顯的火災爆炸危險性。
中國科學院化學研究所高級工程師胡愛軍接受《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 液化烴在高溫爆炸時,會形成有機類的小分子與烷烴類的有毒氣體,人體吸入後會對呼吸系統造成一定損傷,身體接觸後沉積在皮膚上,或發生腐蝕。
日照市環境監測站的監測結果表明,爆炸發生地下風向敏感點非甲烷總烴超標,超標倍數在1倍—2.5倍之間,其他指標不超標。該市環保局稱,液化烴燃燒產物主要為二氧化碳和水。燃燒不充分條件下產生少量非甲烷烴和碳、一氧化碳等。
液化烴在常溫、常壓下極易在空氣中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這種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密度一般比空氣重(甲烷、乙烯除外),泄漏後極易在低洼處積聚。液化烴的點燃能量很低,一般都在0.25兆焦耳左右,乙烯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點火能量僅為0.0096兆焦耳,很容易被點燃爆炸。壓力下儲存的液化烴減壓或升溫都可以使其汽化,體積可在瞬間增大250倍—300倍,引起超壓爆炸。
液化烴泄漏而引起的火災、爆炸事故,在我國石油化工企業的火災、爆炸事故中所占比例較大,液態烴球罐區事故發生最多的是泄漏事故。
為防止爆炸事故發生,液化烴罐球在倒罐、循環、轉輸過程中,流體流動速度一般不得超過4米/秒,空罐進油流速不大於1米/秒,當進油口被油品浸沒後可加大流速,但任何時候流速不得大於6米/秒。
據人民網報導,發生事故的企業曾在不久前排除過一次安全隱患。日照質監局特種設備檢驗人員在對該企業一台1000立方液化石油氣球形儲罐進行定期檢驗時,發現該球罐球殼板母材表面存在一處裂紋,隨後該安全隱患被解除。
公開資料顯示,山東石大公司是山東省化學工業調整振興規劃的重點項目,也是日照市重點扶持項目。項目總投資30多億元,占地約1300畝,規劃建設500萬噸/年煉油化工一體化項目。項目自2010年開始動工,2012年10月竣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