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招遠金礦事故

簡介

發生事故的金礦名叫玲南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羅山金礦,事故是由於4礦區盲主井12中段-14中段井筒電纜起火引發的。事故發生時,共有329名工人在井下工作。從6日下午5時到7日中午12時42分,將近20小時的緊急救援,井下329名作業人員全部升井,其中16人死亡。16名遇難者中有的是升井前就已經死亡,有的是升井後搶救無效死亡,現場的醫護人員介紹說,由於井下有大量濃煙,他們主要死於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正在招遠市人民醫院接受治療的招遠市齊山鎮廟西村的工人路明說,6日他們正在井下800米左右工作,大概下午5時左右聞到比較嗆的氣味,估計發生了事故,工人就把兩邊的通風口關閉了,等待救援,大概第二天2時左右被救出。

救援

圖為醫院醫護人員在為傷者精心治療 圖為醫院醫護人員在為傷者精心治療

事故發生後,山東省委書記姜異康、山東省省長姜大明到達現場指揮救援。國家安監總局局長駱琳和副局長王德學帶領其他10名工作人員組成工作組,也於7日上午到達事故現場。招遠市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煙臺、招遠兩級市委、市政府領導立即趕赴現場指揮救援,並迅速組織了100餘人的專業救援隊伍緊急進行救援。

據悉,羅山金礦位於招遠市玲瓏鎮北約10公里處,為國有集體企業,各種證照齊全,礦長現已被公安機關控制。目前,事故善後工作已經展開,事故原因仍在調查之中。

通報

中國國家安監總局11日對外發布了山東省招遠市玲南礦業有限公司“8.6”重大火災事故的通報。通報列舉了事故暴露的一系列突出問題,並強調要切實落實礦領導下井帶班制度。

通報稱,這起事故暴露出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基礎不紮實、隱患排查治理不徹底、執行安全規程不嚴格、機電設備設施相對落後,以及未按規定及時上報事故情況等突出問題。

安監總局方面表示,事故發生時,下井帶班的副礦長沉著應對,及時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組織礦工撤離升井,有效降低了事故損失,這充分說明了實行礦領導下井帶班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通報提出,要全面推進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建設。2011年1月1日以後換髮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必須達到安全標準化最低等級。2013年底前,所有金屬非金屬礦山要達到安全標準化最低等級。

為吸取教訓,避免同類事故重複發生,安監總局提出加強通風和機電管理、淘汰落後生產技術(工藝)及設備設施、深入開展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加強應急管理、加大責任追究力度等6點要求。

8月6日17時左右,玲南礦業羅山金礦四礦區因電纜起火引發火災事故。事故發生時,井下共有作業人員329人,經全力科學施救,313人成功獲救升井(其中1人重傷),事故共造成16人死亡。玲南礦業屬國有企業,年採礦能力20萬噸,該礦各種證照齊全有效。

玲南金礦

8月7日,升井礦工被護送上救護車 8月7日,升井礦工被護送上救護車

玲南金礦始建於1972年1月,是原羅山公社的社辦企業,原名羅峰金礦,1985年鄉鎮金礦歸口管理,縣黃金公司承包經營,改為玲南金礦。黃金公司調配幹部和技術人員12人,健全管理機構,設立10個科室,4個車間,1個車隊。1997年10月,合併於招遠黃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內。

玲南金礦位於招遠市區東北部玲瓏鎮台上村,地處山區,礦區分散。在黃金公司承包歸口管理之前,日採選能力只有100噸,1986年開始籌建日採選350噸的生產能力,投資總額2300萬元,1989年建成投產。後來又進行擴建,到合併於招遠黃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前的1996年底,擴建採選設計能力達到600噸/日,實際選礦能力達到994噸/日,從業人員1153人,其中採掘人員486人,從事選礦的209人,年產黃金21888兩,利稅達到1343萬元,所有者權宜達到378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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