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平和律師事務所始創於1989年,山東省首家合作制律師事務所。2008年,山東平和律師事務所改制為合夥制律師事務所。2016年,山東平和(煙臺開發區)律師事務所掛牌成立。
山東平和律師事務所創立至今,平和所先後榮獲法務部“先進合作制律師事務所”稱號;山東省司法廳 “全省司法行政系統先進集體”、 “全省司法行政系統規範執業先進單位”、“山東省優秀律師事務所”稱號;煙臺市司法局“爭創人民滿意活動先進集體”、“煙臺市優秀律師事務所”等多項集體榮譽。
山東平和律師事務所內設公司部、刑事部、房地產部、綜合部、電子商務部等專業法律事務部門。各法律事務部門分工明確,業務精準、服務深化、優秀人才輩出。絕大多數律師具備中級以上技術職稱,多名律師獲得了“山東省十佳律師”、“山東省優秀律師”、“山東省優秀青年知識分子”、“煙臺市十佳律師”、“司法行政系統先進個人”、“煙臺市十大傑出青年”、“市直機關優秀共產黨員”等榮譽稱號。多名律師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擔任著各種重要社會兼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