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翰叢傳統文藝社,在翰叢書畫社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翰,即毛筆,代表以書法為代表的傳統文藝。叢,代表社員為共同的愛好濟濟而聚。翰叢傳統文藝社以謙虛、分享、勤奮、尚禮為精神指導,以整合學習資源、為熱愛傳統文藝的同學提供交流學習的平台為辦社宗旨。
翰叢傳統文藝社成立以來,已有數百餘名中外社員,並多次贏得各種榮譽。翰叢傳統文藝社始終秉承著做最務實社團的宗旨,堅持開展各項傳統文藝的教授課程,開展的課程有軟筆、繪畫、摺紙、中國結等課程,極大地豐富了同學們的課餘生活,使同學們能夠在輕鬆的課堂環境之中,體會中國傳統文藝之美。
社團文化定義
翰叢宗旨
整合學習資源、為熱愛傳統文藝的同學提供交流學習的平台。
翰叢精神
謙虛、分享、勤奮、尚禮。
翰叢願景
讓傳統文藝成為現代生活的一部分。
社團發展歷程
2008 年
10月16日 翰叢傳統文藝社前身翰叢書畫社在山東師範大學國際交流學院成立
10月21日山東師範大學國際交流學院正式批覆社團成立
2010 年
10月25日 翰叢書畫社正式更名為翰叢傳統文藝社,同時向學校團委遞交“加入校級社團的申請”
12月 8 日 山東師範大學團委做出正式批覆,翰叢傳統文藝社正式由院級社團升級為校級社團
12月 翰叢傳統文藝社進行第一次面向全校納新
2012 年
5 月16日 翰叢傳統文藝社制定並正式通過了《山東師範大學翰叢傳統文藝社章程》
10月 翰叢傳統文藝社依據社團章程正式形成了較為完備的社團組織機構
2013年
1 月 翰叢傳統文藝社連續四年榮獲“山東師範大學十佳優秀社團”
4 月 翰叢傳統文藝社獲得中高社聯網評選的全國百佳社團——書畫類優秀社團特別獎
2014年
4月 翰叢傳統文藝社作為山東師範大學代表社團之一參加山東省首屆大中專社團節
6月 翰叢傳統文藝社榮獲山東師範大學星級評定三星級社團
歷年主要負責人
第一屆
社長:郭薇(2008.10~2009.5)
副社長:時春暉
第二屆
社長:郭薇(2009.5~2009.11)
副社長:時春暉、李端、田震
第三屆
社長:陳琛(2009.11~2010.5)、付嬈(2010.5~2011.9)
副社長:謝小雨
第四屆
社長:夏寒凝(2011.9~2012.9)
副社長:傅孟鴻、暨明敏、王海傑
第五屆
社長:張國強(2012.9~2013.9)
副社長:韓文慧、王玉敏
部長:劉小琳、鄭弼乾、黃雲龍、蘇迪
第六屆
社長:劉小琳(2013.9~2014.9)
副社長:鄭弼乾、黃雲龍
部長:蘇迪、程雲、王東蒙、韓婷婷
學院負責人:王子奇、張穎
第七屆
社長:馬昊雨(2014.9~2015.9)
副社長:董文竹、宋洋
部長:王亞男、姜楠竹、宋歌、陳景文
學院負責人:馮雅偉、黃雲龍、王子奇、梁宏徉、蘇迪
第八屆
社長:霍青玥(2015.9~2016.9)
副社長:張譯文、李新格
部長:董小涵、孟妍、趙海浩
第九屆
社長:范夢真(2016.9~2017.9)
副社長:莊一帆、杜亞茹
部長:方雪至、孫慧、盧夢月、亓星
社團活動
常規活動
翰叢傳統文藝社始終秉承著做最務實社團的宗旨,堅持開展各項傳統文藝的教授課程,開展的課程有軟筆、繪畫、摺紙、中國結等課程,極大地豐富了同學們的課餘生活,使同學們能夠在輕鬆的課堂環境之中,體會中國傳統文藝之美。
《山東師範大學翰叢傳統文藝社章程》規定:社團常規活動為書法教學,教學時間為每周末,時長不得少於2小時,常規活動非特殊情況不得取消;與此同時舉行其他活動。社團活動範圍:涉及書法、繪畫、民間工藝、民族藝術以及中外文化藝術交流等內容。
山東師範大學國際交流學院書畫比賽
山東師範大學國際交流學院書畫比賽是由翰叢傳統文藝社於2009年創立的書畫交流比賽活動,至今(2013年6月)已成功舉辦五屆。歷次書畫比賽均受到山東師範大學國際交流學院的重視,給予了宣傳與財力、物力的支持。此活動展示了大學生豐富的課餘生活,增強了同學們對於傳統文化的了解,提高了同學們的藝術鑑賞水平,也為和諧校園建設營造了良好的校園文化氛圍。
國際交流學院中外文化交流節文藝晚會
中外文化交流節文藝晚會是由山東師範大學國際交流學院主辦全體留學生與中國學生共同參與的一場文藝晚會。我社每年均在中外文化交流節文藝晚會上積極表現,進行傳統文藝表演,帶大家領略中國傳統文化的魅力,讓大家理解、認可、親身感受傳統文化並帶給大家視覺上的享受。
山東師範大學社團風采展
山東師大社團風采展是由山東師範大學團委主辦,全校校級、院級社團全體參加的一項旨在豐富大學生活的活動。我社連續3年評選進入社團風采展晚會,受到各方的歡迎與讚賞。
其他活動
山東師範大學“揮毫文采”文藝作品大賽
山東師範大學國際交流學院英語書法比賽
各類書法展參觀活動
……
社團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社團的名稱為山東師範大學翰叢傳統文藝社。
第二條本社宗旨為“謙虛、分享、勤奮、尚禮,以開放的姿態歡迎每位同學的到來。”
第三條社團文化定義:翰,即毛筆,代表以書法為代表的傳統文藝。叢,代表社員為共同的愛好濟濟而聚。翰叢傳統文藝社以謙虛、分享、勤奮、尚禮為精神指導,力求整合學習資源、為熱愛傳統文藝的同學提供交流學習的平台。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 本社團管理機構執行最高決策和管理權,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審核、通過本社團的工作計畫和工作報告;
(三)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四)決定副部長及其他主要負責人的委任;
(五)領導本社團各機構開展工作;
(六)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第五條 社團管理機構設社長一名、副社長兩到三名,部長若干,幹事若干。本社團管理機構成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精通本社團工作,有一定組織能力;
(二)思想積極上進,學習上勤奮刻苦;
(三)工作上積極主動,團結同學,樂於助人,有奉獻精神。
第六條 本社團擁有組織、宣傳與本社團相關的各項活動的權利,有配合學校、學院和社團聯合會各項工作的義務。
第七條社團下設組織部、宣傳部、活動部、秘書處。各部門職能具體為:
(一) 組織部
1、組織部是社團的重要機構,受社長、副社長直屬領導,並受秘書處監督。組織部下設部長一名,成員若干;
2、主要負責為新的社員的加入辦理社員檔案並交由秘書處備份;
3、負責大型社團活動的策劃,活動前將活動策劃遞交至秘書處備份並交由社長通過;
4、常規活動前需提前協調好活動場所,負責活動前準備工作;常規活動時對社員進行考勤;
5、組織豐富多彩的活動,培養學生的興趣愛好,豐富同學們的生活,陶冶學生的情操。
(二)宣傳部
1、宣傳部是社團的重要機構,是展現社團的特色的主軍,受社長、副社長直屬領導。宣傳部下設部長一名,幹事若干;
2、負責社團活動的相關宣傳文字、圖片、廣告等的資料收集、策劃、設計和發布工作;
3、負責社團與其它社團的聯繫,通過各種形式宣傳社團,進一步擴大社團在校內外的影響,為社團的進一步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4、負責社團與校內外各新聞媒體的聯繫與合作,進一步提高社團形象和知名度;
5、負責網路宣傳工作並定期更新各網路宣傳平台的內容;
6、負責網路宣傳視頻的製作等。
(三)活動部
1、活動部是社團的核心部門,是社團發展必不可少的力量。活動部下設部長一名,幹事若干。受社長、副社長直屬領導,並受秘書處監督。
2、主要負責教學活動計畫制定、活動現場的講解與教授,定期進行教學活動形式創意,結束後形成書面資料交於秘書處;與社員形成良好的溝通,培養社員對傳統文藝的熱情。
3、舉辦活動前須與課程教授人員協調,負責進行常規活動的預算,將結果告知社長、副社長。
(四) 秘書處
1、 秘書長是秘書處最高領導,受社長及副社長直屬領導,秘書長設定一名,下設秘書兩名。
2、負責每次活動的通知,每期活動後需撰寫活動總結,並在兩日內遞交至社長、副社長。負責收集各部的上交的活動策劃、宣傳單、總結及其他各類資料,整理後備案並交由社長、副社長。
3、對社團各部進行監督,對社團幹部進行必要的考核。
第三章 社團幹部
第八條 社團幹部的產生、聘任及變更;
1.社團幹部任期一年。在任職期間如有違反校規或嚴重損害社團利益的行為,社團管理機構有權請校團委暫停或免去其職務。
2.換屆時間是每學年第二學期末,社團工作結束後。
3.社團每屆新社長及副社長、部長由在校歷任社長、副社長、部長選定及考核任命,原則上由大一幹事接手擔任。
4.大一新生納為社團幹事需經過面試選舉,面試由在校歷任社團幹部擔任負責,面試結束後需進行觀察,然後確認人選,觀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一個月;
5.如有特殊情況,可由組織機構指定臨時負責人。
第九條社團幹部的權利和義務
1、服從學生處、團委的領導。
2、定期召開例會並制定本社團的規章制度、活動計畫。
3、組織社團成員開展各項活動。
4、根據社團規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社費,吸收社員。
5、負責開展各項活動,並做好工作記錄及活動總結。
6、培養推薦社團接班人,做好負責人換屆選舉工作。
7、加強校內、外之間的社團交流,擴大社團影響,樹立社團良好形象。
第十條社團幹部的退出和除名:
1、社團幹部任期結束,自動取消本任期組織機構成員資格;
2、根據本人自願原則,經本人提出申請,經同意即可取消組織機構成員資格。
第十一條社長職責:
1、負責確定本社團各個階段的工作目標和任務。
2、領導各部門及下屬組織的日常工作。
3、監督各部門工作,對各部門工作進行考評。
4、負責社團重大活動的籌備和組織。
5、加強內部人員的團結,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協調各方關係,爭取各方支持。
6、負責每月的活動計畫以及社團的年終總結。
7、有義務培養新一屆社團組織機構成員,並在一定的時期內負責對新任社團組織機構進行監督指導。
第十二條副社長協助社長處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負責的各項工作,如有需要,可代理社長工作。
第十三條部長協助社長、副社長工作,並總領本部各項工作;
第十四條社團幹事需接受社長、副社長及部長領導,並積極為本社的發展建言獻計。
第十五條社團活動分屬哪一部門或人員,即由哪一部門或人員主要負責,其他人員協助處理事務,社長負責總領監督。
第四章社員
第十六條社員納新
(一)凡在校本科生,專科生,雙學位學生,研究生以及其他熱愛中國傳統文藝的人員均可入社;
(二)承認社團章程,積極參加社團活動,服從組織領導並履行會員的各項義務。
(三)愛好書法及其他傳統文藝為前提,謝絕其它目的參與者。
(四)每年統一在學校社團納新會上納新,不定時吸收愛好書法者。
第十七條 社員的權利
1.享有對社團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2.享有社內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享有獲取正當獎勵的權利;
4.享有承辦某項活動的權利;
5.享有參加社團組織的各種活動並發揮自身才能的權利;
6.享有自由退社的權利;
7.享有優先使用社團資源的權利;
8.監督社團各項工作的權利;
9.享有知曉社團詳細財務狀況的權利。
第十八條 社員的義務
1.社員應主動接受本社團的管理,積極參加社團的各項活動,遵守社團聯合會的章程和本社團的章程。
2.執行社團決議,完成社團委託的各項工作,維護社團合法權益。
3.首次參加社團的會員按規定繳納一定的會費。
4.執行學校社聯的決議。
第五章社團活動
第十九條社團活動必須圍繞學生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的目標和學校的中心工作開展。
第二十條社團活動所需用具可由社員自行購買,也可組織統一購買。
第二十一條 社團必須在憲法,各項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許可的範圍內開展活動,不得從事與本社團無關的活動。
第二十二條 社團常規活動為書法教學,教學時間為每周末,時長不得少於2小時,常規活動非特殊情況不得取消;與此同時可舉行其他活動。
第二十三條社團活動範圍:涉及書法、繪畫、民間工藝、民族藝術以及中外文化藝術交流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 社團活動考核與評獎制度:本社團社員日常出勤考核由社團組織部進行;凡在本社組織的各類比賽中獲獎的社內人員,在每學期的優秀社員評選中,我們將在保證出勤率的前提下優先考慮。
第二十五條社團不得開展以個人盈利為目的的活動。
第六章 社團的宣傳與外聯
第二十六條 社團應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和渠道進行宣傳,擴大在校內外的影響。
第二十七條 社團宣傳應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實事實是。社團在進行對外聯絡時,必須真實署名。
第二十八條 社團在爭取社會贊助時,必須與提供贊助方簽定契約,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誠實守信,不得有損學校及社團的形象。
第二十九條 網路宣傳
1、由社團宣傳部負責網路上宣傳(包括寫稿、上傳);
2、部門負責人將社團最新訊息傳至網路,內容至少每周更新一次。
第七章 社團經費
第三十條 社團的活動經費採取學校支持與自籌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十一條 新入社團須交納社費,社費金額以社團聯合會規定為準。
第三十二條 社團活動贊助金的管理條例
1.社團與贊助單位簽定的協定書須遵循學校相關規定。
2.禁止與贊助商合作舉辦純商業性活動。
3.贊助單位提供一切實物或資金贊助,全部歸該社團集體所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轉移、變賣或據為已有。
4.贊助金的使用情況須經有效會計原始憑證入帳。
第三十三條 社團只在入社時收取費用,其後將不以任何名義收取社費。
第三十四條 社團經費的使用應本著節約的原則,不得用於與社團活動無關的方面。
第三十五條 社團經費報銷須有發票或收據,報銷經費需屬實,不得出現濫報現象。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對本章程的修改,須由組織機構提出並修改,並投票多數通過方可生效。
第三十七條社團其它各項管理制度依據本章程制度,若有牴觸則以本章程為準。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由社團管理機構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於頒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