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體系
重要新聞:以匯總政府工作和法規政策、社會時事熱點為主,歸納年度國內、國外大事,收集整理社會熱點的相關評論,加強考生對社會熱點的系統性認識。
每日練習:針對行測的五個部分來做重點分析,每天更新相應的練習題和答案。讓考生在實踐中提高自己。
即將公布:重點介紹有關公務員即將公布的最新信息,讓考生了解下面會有些什麼內容就快要公布了。
考試政策:及時發布報考指南、報名時間、報考流程、政策問答,一般的錄用流程,通用的體檢標準、警察體檢標準;及時發布關於公務員招考及管理相關的政策,提供國家、各省市及單位最新的考試政策通知;及時發布和解讀國家、各省市每年的考試大綱、招考公告、面試公告以及最新的報名情況,考試情況。
報考公告:主要提供公務員、事業單位、村官、選調生考試和招警方面的招考信息。
歷年真題:結合了歷年以來所有相關的真題,這些真題都是比較有針對性的,還有詳細的答案解析。可以讓考生在考試前就磨練自己。
報名入口:考生可第一時間根據自己所在進行報名。
申論資料:申論熱點的時事評論、專題講解及精選範文,還有應對申論考試的相關方法解讀及指導性的文章。
行測資料:發布行測五大部分的試題並附有詳細的解析,講解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的應試技巧,匯總名師針對行測各部分的知識精講,及時更新行政的指導性文章。
面試:面試是一種經過組織者精心設計,在特定場景下,以考官對考生的面對面交談與觀察為主要手段,由表及里測評考生的知識、能力、經驗等有關素質的一種考試活動。面試是公務員考生最難過的一關。面試給考官和考生提供了進行雙向交流的機會,能使考官和考生之間相互了解,從而雙方都可更準確做出聘用與否、受聘與否的決定。
線上諮詢:針對性的回答考生對山東省公務員考試的問題,為山東考生的具體公考問題解答疑惑。目前受到山東考生的普遍歡迎!很多考生在其他地方問了問題仍然會到山東公務員考試網上來諮詢。
考試論壇:為考生提供相互交流、分享、鼓勵的平台,論壇經常能遇到不少考上山東省公務員的網友做交流。
公職考試項目
公務員 、事業單位、路轉稅、選調生、招警、鄉鎮公務員、村官、政法幹警、軍轉乾、黨政公選、社會工作師、信用社、教師、報關員。
招考簡章
2012年山東省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和《關於2012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2〕6號),國家公務員考試網現將2012年山東省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錄用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下同),以及從在基層工作的選調生中考選部分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招考對象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大學本科畢業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76年3月1日至1994年3月1日期間出生), 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為40周歲以下(1971年3月1日以後出生);
(六)錄用主管機關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公安、監獄勞教等系統招考的資格條件,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另行通知。
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迴避親屬關係公務員所在的同一單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紀律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在讀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其中,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參加報考。
報考省直機關的人員,除特殊職位外,必須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在我省縣(市、區)及以下機關(含省垂管部門縣以下單位)工作滿5年(含試用期)或工作滿2年並獲得過年度考核優秀等次的縣(市、區)及以下機關公務員可以報考上級機關公務員職位,其他已具備公務員身份的人員不能報考。
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畫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選派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的,可以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定向考錄職位。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定向考錄公務員政策。
從選調生中考選補充工作人員的選調生職位報考條件為:思想政治素質好,自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工作紮實,肯於吃苦,甘於奉獻,工作創新意識強,幹事創業,實績突出。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清正廉潔,作風正派,民眾威信高。具有大學本科畢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後出生),2009年(含)以前選調到基層,在縣(市、區)以下機關單位工作,經縣(市、區)委組織部推薦、市委組織部審定,且符合報考職位專業條件(其中,參與公開選拔領導幹部,職務得到提拔,在試用期內的,不得報考)或具有職位所在部門工作經歷,身體健康。
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按以下程式進行:
(一)報名
為方便報考人員報考,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面向社會招考和從在基層工作選調生中考選工作人員的報名工作,採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收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2年3月1日9:00-3月5日16:00。
查詢時間:2012年3月2日9:00-3月6日16:00。
報名網址:(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
具體辦法是:
(1)個人報名:報考人員登入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入填交報考信息的,後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用人部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單位初審:用人部門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含節假日)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前一天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並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如果用人部門在2個工作日內(不含報名當天)未對報考人員信息進行初審,則視為自動通過。
(3)網上繳費。報考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後,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入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於2012年3月2日9:00-3月7日16:00登錄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其資格。繳費成功後,下載列印《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並於2012年3月19日9:00-3月23日16:00登錄該網站下載、列印准考證。
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計畫錄用人數3倍的招考職位,計畫錄用l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畫;計畫錄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錄用計畫。報考取消錄用計畫職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其他職位。
報考公安、監獄勞教等系統人民警察的,報名辦法另行通知。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報考人員應繳納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可由本人或委託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點和程式辦理現場確認和減免手續。提供的證明材料見《山東省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附屬檔案3)。
(二)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考錄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後,提交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其他人員報考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須在2012年3月1日之前取得)、身份證、戶口簿,其中在職人員還應提交有用人管理許可權部門或單位出具的介紹信(經用人部門同意,也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
報考定向考錄職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進入面試的,除出具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身份證和畢業當年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出具縣以上主管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畫項目的人員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項目的人員要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一製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鑑定表。
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在面試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門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人員,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後,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出現的職位上的人員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並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2年3月1日報名開始之日為截止日期。
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申論及行測可參考《國家公務員考試備考教材》。各級機關(含從選調生中考選工作人員)的筆試同步進行。所有報考者均須參加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其成績方可有效。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 申論
筆試結束後,按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各占50%的比例,採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根據錄用計畫和報考職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數按以下比例確定:相同職位錄用計畫在10人以下的為1:3;10人(含)以上的為1:2(其中錄用計畫為10-13人的,進入面試人員統一確定為28人)。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職位,取消錄用計畫;達不到計畫錄用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二)面試
面試採用百分制計分。每個報考人員的面試時間,一般不超過30分鐘。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採取每個測評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後統一向面試人員宣布。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人員應繳納考務費70元。
面試結束後,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捨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分用人部門或職位,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員。擬確定為體檢考察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於60分,其中面試人員形不成競爭的職位,擬確定為體檢考察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於省級機關體檢考察人員的面試最低成績。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按規定程式向社會公布。
省垂直管理系統市以下機關招考的面試工作,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安排下由單位所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招考職位有專項測試(如外語等)要求的,要按規定進行專項測試。
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人員確定後,用人單位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根據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進行體檢、考察。如用人部門同一個錄用職位出現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確定。因放棄體檢考察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情況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體檢按照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錄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錄用資格,並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除特殊情況經用人部門同意外,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根據擬錄用職位的要求,採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迴避等方面的情況,並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複審。
錄用審批
經體檢、考察合格,擬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省垂直管理部門市以下機關的擬錄用人員,由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用人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定程式辦理審批手續;對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錄用。經批准錄用的人員,填寫《錄用公務員審批表》,按管理許可權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憑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簽發的《錄用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計算,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按照《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進行管理。
省直單位從選調生中考選的擬錄取人員,由用人部門根據體檢、考察情況,確定錄取人選,報省委組織部審批,辦理工作調動手續。被錄取人員的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職務;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被錄用或錄取人員需遷移或變更戶籍關係的,可在報到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戶籍遷移或變更手續。
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錄用計畫及招考職位
具體計畫及招考職位見附屬檔案1和附屬檔案2。
其他
本次考試,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均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可參考2012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綜合教材,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規定,從事命題、閱卷等工作的人員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公務員管理機構、公務員考試命題組等名義舉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出版物、上網卡等。否則,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或追究責任。對社會非法培訓機構舉辦的、以營利為目的各類公務員考錄培訓班,一旦發現有干擾公務員正常招錄工作違規行為的,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會同公安、工商、物價、稅務、新聞出版等部門堅決予以查處。
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於2012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2〕6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報名流程
一、網上報名(2013年3月15日上午9:00-3月19日下午16:00)
報考人員登入濱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點擊網上報名入口進入考務系統界面,點擊“報名正在進行”下面的考試名稱,點擊“我已完全閱讀理解”進入報名界面,點擊“報名”按鈕,按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填寫完畢點“下一步”,並“保存”,記住自己的報名序號,按像素要求上傳電子照片,點擊“保存”,報名第一步完成。
特別注意:1.報考人員必須採用第二代身份證號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2.報考者惡意註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的處理。
二、網上初審(2013年3月16日上午9:00-3月20日下午16:00)
在報名期間(含節假日)審核人員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前一天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並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
特別注意:審核人員只審核填寫信息完整的報考人員,對於信息不完整的報考人員不予審核。
三、查詢修改報考信息(2013年3月15日上午9:00-3月19日16:00)
在此時間段內,考生點擊“報名正在進行”下面的考試名稱,點擊“我已完全閱讀理解”進入報名界面,點擊“查詢”按鈕,在“尚未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狀態下,可以修改基本信息、完善個人資料或改報其他崗位,一旦顯示審核通過,則不能修改任何信息。
四、查詢審核結果(2013年3月16日上午9:00-3月20日16:00)
報名第一步完成,請耐心等待審核,審核時間為24小時,報考人員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入查詢界面。點擊網上報名入口進入考務系統界面,點擊“查詢正在進行”下面的考試名稱,點擊“我已完全閱讀理解”進入報名界面,輸入姓名、身份證號、報名序號查看“詳細信息”是否已通過,如通過則可進行繳費,如尚未審核請耐心等待。
特別注意: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入填交報考信息的,後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考人員完成報名第一步後,進入“查詢”查看個人信息時,在審核前,不論是修改信息還是信息無任何錯誤而點擊“保存”按鈕,一旦點擊“保存”按鈕則視為剛剛完成報名第一步,審核順序自動排在最後面)。報名資格一經用人部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如審核未通過報考人員不能報考本崗位,請諮詢審核部門所留電話(簡章內職位設定表所留考生報名諮詢電話)。
五、網上繳費(2013年3月16日上午9:00-3月21日16:00)
報考人員信息頁面左側有“詳細信息”、“網上繳費”、“列印表格”等欄目,首先點擊“詳細信息”查看是否審核通過,審核不通過不能進行繳費,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點擊“網上繳費”欄目,有工行支付、農行支付兩個按鈕,報考人員可根據自己需要選擇銀行,每科40元,系統會根據你所填報的科目,自動計算出一個總值,報考人員可核對下是否有誤,無誤後進行繳費。
特別注意:報考人員可用工行、農行網銀在規定時間進行繳費,逾期視為報名不成功,無法參加考試。
六、列印表格
報考人員繳費完畢後,點擊“詳細信息”欄目查看,個人狀態是否顯示繳費已成功,如不成功請核對流程,繼續按流程進行繳費。顯示繳費已成功則完成報名流程,請點擊“列印表格”列印濱州市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表、誠信承諾書以備將來使用。至此,報名完成。
2013年4月9日上午9:00-4月12日下午16:00,登錄濱州人事考試信息網下載、列印准考證。
特別注意:如報名表和誠信承諾書在報名時未列印,可在列印准考證時列印。
七、報名中遇到的特殊情況處理及注意事項
1、在報名中,如遇彈出視窗找不到或打不開時,請關閉瀏覽器屏弊彈出視窗功能,否則無法正常顯示內容。
2、繳費前請考生確認使用的銀行卡已經開通網上銀行(工行、農行)
3、請報考人員核對銀行帳戶內金額(可用別人銀行卡代繳,前提必須開通網銀)是否滿足考試費用需要。
4、在各類人事考試中嚴重違紀仍在處理期內的人員不能參加考試,報名費用概不退回,符合可減免考試費用條件的報考人員(特困報考人員)如網上繳費,報名費用也無法退回。
5、由於報名人數眾多,網路易產生擁擠。在繳費過程中,網銀頁面如刷新不及時或繳費時間過長,報考人員需注意個人繳費狀態和銀行卡餘額。如果銀行卡的金額已扣除考試費用,而繳費狀態顯示“尚未繳費”請撥打電話說明情況,由工作人員處理;如銀行卡金額未扣除,則繼續繳費流程。請勿重複繳費,如交費重複,重複費用概不退回。
考試科目
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所有報考者均須參加全部考試,其成績方可有效。各職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使用同一試題,申論考試試題按報考職位工作性質進行分類,其中:在機關單位中履行司法、行政執法、法制工作職責,以及為社會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務的職位,申論考試使用A類試卷;履行財務管理、審計、經濟管理等工作職責的職位,申論考試使用B類試卷;除上述職位以外的履行綜合管理以及機關單位內部管理等職責的職位,申論考試使用C類試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