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小規模,設備少而簡單,成本低,地處偏僻的工廠,廣東話一般叫這種做山寨廠。
澳門情況
山寨廠,澳門對雇員少,會計制度不健全,設備簡陋,生產規模小,產量低,產品質量粗劣,生產依賴於聯繫廠或商行的家庭小工場的俗稱。
早在20世紀60年代前在毛針織工業中就已經出現這類家庭式的小工場,當時是以本銷為主。70年代澳門針織業發展蓬勃,規模較大的工廠接到客戶的貨單之後,多將原料或半成品發給小廠加工,支付加工費。當時亦有些大廠鼓勵有經驗,有技術,有上進心的織機工人在廠外覓地設立山寨廠,大廠甚至願意予以貸款,借出機器,並保證在發貨方面滿足要求。於是,針織業山寨廠便紛紛開設起來。80年代末發展到1000多家。1991年開始獲準針織業織片工序外移加工,加之實施輸入外地勞工政策,對於一向依靠大廠發貨才能開工的山寨廠來說是個嚴重打擊,此後這類廠日漸式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