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縣科學技術局

概述

2008年10月經縣政府批准設立縣科技開發中心。縣科技局業務上受省、市科技部門的指導。主要任務是: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研究制定加快全縣科技進步的政策和措施,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科技進步和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及全縣科技發展年度計畫,負責全縣科技三項費用、科技周轉金、科技事業費的合理配置與管理,組織管理全縣重大科技成果登記、鑑定、評獎和保密工作,申報、爭取並實施中央、省、市所列科技項目,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科技合作與交流,引進消化專利技術和科研成果,幫助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統籌協調組織開展有關科普活動,做好科技示範、科技服務和科技培訓工作。

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科技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加快全縣科技進步的政策和措施。
2、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科技進步和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及全縣科技發展年度計畫。
3、負責全縣科技三項費用、科技周轉金、科技事業費的合理配置與管理,協同有關部門綜合套用財政、信貸、稅收等經濟手段,加強對科技工作的巨觀調控。
4、組織管理全縣重大科技成果登記、鑑定、評獎和保密工作,綜合管理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套用,負責篩選和推薦優秀科技成果,重大科技項目及時向上級業務部門申報。
5、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科技合作與交流,組織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創新工作,組織技術攻關、技術推廣、技術改造項目的調查研究和論證、評估。統籌協調管理有關科普工作任務,推動農村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全面進步。
6、制定技術市場的發展政策和管理辦法、管理好技術市場和民間科研組織,保護專利智慧財產權,認定技術契約,調解契約爭議。
7、傳遞科技信息、支持科技發展,並做好科技統計分析和總結工作。
8、協同各有關部門,做好科技人員的培訓和提高工作。
9、協調各業務主管部門,搞好科技示範和農村幹部民眾的科技培訓工作。
10、承辦縣委、縣政府以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工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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