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縣人民法院

下設南呂人民法庭(庭址:南呂鎮,負責依法審理轄區南呂、烏坡、楓木、坡心四個鎮及國營南呂農場、海南省藥材場、楓木鹿場的民事、經濟糾紛案件。 )、新興人民法庭(庭址:新興鎮,負責依法審理轄區新興、西昌兩個鎮、及廣青、晨星兩個農場的民事、經濟糾紛案件。 )和南坤人民法庭(庭址:南坤鎮、西昌鎮、國營中坤農場民事、經濟糾紛案件。

屯昌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9月,坐落在屯昌縣屯昌鎮昌盛路,郵編571600。屯昌縣人民法院內設12個副科級機構,現有幹警57人,大專以上學歷54人,審判員33人,其中高級法官11人。
下設南呂人民法庭(庭址:南呂鎮,負責依法審理轄區南呂、烏坡、楓木、坡心四個鎮及國營南呂農場、海南省藥材場、楓木鹿場的民事、經濟糾紛案件。)、新興人民法庭(庭址:新興鎮,負責依法審理轄區新興、西昌兩個鎮、及廣青、晨星兩個農場的民事、經濟糾紛案件。)和南坤人民法庭(庭址:南坤鎮、西昌鎮、國營中坤農場民事、經濟糾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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