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設南呂人民法庭(庭址:南呂鎮,負責依法審理轄區南呂、烏坡、楓木、坡心四個鎮及國營南呂農場、海南省藥材場、楓木鹿場的民事、經濟糾紛案件。)、新興人民法庭(庭址:新興鎮,負責依法審理轄區新興、西昌兩個鎮、及廣青、晨星兩個農場的民事、經濟糾紛案件。)和南坤人民法庭(庭址:南坤鎮、西昌鎮、國營中坤農場民事、經濟糾紛案件。)。
下設南呂人民法庭(庭址:南呂鎮,負責依法審理轄區南呂、烏坡、楓木、坡心四個鎮及國營南呂農場、海南省藥材場、楓木鹿場的民事、經濟糾紛案件。)、新興人民法庭(庭址:新興鎮,負責依法審理轄區新興、西昌兩個鎮、及廣青、晨星兩個農場的民事、經濟糾紛案件。)和南坤人民法庭(庭址:南坤鎮、西昌鎮、國營中坤農場民事、經濟糾紛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