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層面是指多個有比較明顯差異的事物組成和結構形式的上下關係。層次是指同一個層面中事物組成和結構形式的充分展示。
層面所形成的概念不能與層次所形成的概念產生混淆,否則就會形成矛盾,不能自圓其說,從而出現如康德所指出的“二律背反”那樣,“公說公有道,婆說婆有理”。對事物的研究進行的邏輯推理,只能在同一層面之中進行演繹。如果有兩個不同層面的概念,必須通過各自不同層次的描述,把它們轉化到共同的一個層面上,邏輯推理才能夠成立。邏輯推理是理性的,但層面與層次同樣是哲學所必須關注的問題。辯證法所謀求的對立統一的規律,必須注意事物之間層面與層面、層次與層面的辯證思維。
概述
首先,層面絕不等同於層次,層面往往是多個層次的共性所指。多個低階的層面向高階層面躍遷時,低階的層面就會演變成高階層面的層次,但絕不會把低階層面的層次提升到高階層面的層次與原來低階層面產生並置關係。所謂的交叉,那是在理論的描述過程中產生的線性循環。換言之,層面的描述必須要求簡潔概括,觀念性強,對於它的理解必須通過內在層次的描述形成共識,指向那個層面。而層次的描述是一種線性的展開,分層不清,知識體系不完整,有時會消解對層面的理解,給人以不知所云的感覺。層次的描述中也會出現層面的概念,如果不提出它們的從屬關係,就會形成所謂的交叉,造成思想的混亂。這是許多理論中出現的通病,大部分是由知識結構不健全,知識涵量的寬度、廣度及深度達不到所引起的。其次,高階的層面往往體現出來的是立體輻射的形式,從而致使許多低階的層面(方面、平面)升格為它的高階層次,而原來高階層面的層次降格為低階層次。
最後,層面與層次的級別關係是非常清楚的,也並不複雜。之所以認為它們複雜的原因,是因為人的因素,沒有條理清晰的頭腦,沒有思辨明確的絕對統一的辯證思維,是很難弄清楚它們之間的關係的。只會迷惘於層次的線性描述的泥潭裡被牽著鼻子走,不會形成整體的立體思維能力從而躍向共性所指那個高階層面。
舉例
高爾基是美國人?
高爾基(a)是文學家(b);美國(c)有文學家(b);所以,美國(c)有高爾基(a)。即a=b,c=b,所以,c=a。
從以上的邏輯推理,人們不難發現,美國(c)與高爾基(a)不在同一層面上,所以結論是完全錯誤的。如果我們把推理的過程進行重新調整一下,即:
高爾基的著作(a)因為優秀而被評為文學家的名著(b)。美國(c)有收藏許多中外文學家的名著。(b)
結論:所以,美國(c)有高爾基的著作(a)
這個例子說明;高爾基與文學家是一種從屬關係,美國與文學家也是一種從屬關係。然而這兩個層面看似達到了同一,實則不在同一層面,它們所要達到的同一層面是文學家的名著這一層面。
由此而言,邏輯推理只能在同一層面之中進行演繹。如果有兩個不同層面的概念,必須通過各自不同層次的描述,把他們轉換到共同的一個層面上,邏輯推理才能夠成立。
宇宙與時空
這是許多人弄不明白的一個典型例子。普遍人認為:宇是指空間,宙是指時間,宇宙不就是指時空嗎?事實上,宇宙是觀念,時空是概念。觀念是一個具有模糊屬性的認識,它包含的信息含量有很多,有指向無限的空間和無限的時間的集合。
而時空則不同,它是宇宙物理學中的概念,宇宙包含時空,時空不一定會包含宇宙,這種從屬關係是明確的。也就是說,宇宙是層面內容而時空只能從屬於層次。對時空屬性的認識只能完備宇宙這一個整體層面的理解。
有人認為空間是有限無邊,而時間也許是無限的,這還只是宇宙中的一個局部性的解釋。宇宙包含著無限多個局部的空間和局部空間在時間上的誕生、演變、消亡,宇宙的機制完美地轉化了這種時空特性之間的延展性。正物質時空與反物質時空的轉換,黑洞與白洞的轉換,使宇宙這個觀念的涵量具有非常的寬、廣、深從而形成立體輻射性質的高階層面。
參考
定義:層次,方面,平面。這個概念是以層次、等級概念為基礎,加入時間和空間的概念,形成的類似於數學中的集合的一種名詞性概念。
該名詞包括物質實體、物質運動、精神思想、理論方法等等,可以看作是包含一切的集合。
性質:層面可嵌套,可平行,可交叉,不可孤立。
高層面包含低層面;同級層面相互平行;不同層面間也會有相互交叉的情況——類比於數學中的集合,大集合可以包含小集合,同級集合可以互相平行,也可以交叉(不同級之間同樣可以互相交叉)。
而且事實上的級別關係並不一定很清晰。更加複雜的理解,例如:一個高層面包含低層面,但是該層面可能同時與其平行甚至是與其上層面平行。一個層面未必只出現在一個地方,層面理論是包含本身的。不同層面在某些層面內可能是平行關係,另一些層面內則是從屬關係。
但是沒有任何一個層面能夠脫離外界而存在,此所謂不可孤立。
層面決定規則,規則決定秩序,秩序決定力量,力量決定命運。
這四句話不需要完全從字面上逐字逐句理解。在每一個層面內,都有內在的規則——可以類比計算機中的類概念,各自都有private的私有屬性、變數等等,也有protected的繼承,以及public的公用部分。但是在當前層面內,直接表現為層面的決定作用。
一個層面的規則可能完全是自己特有的,也可能是繼承於上層面的,當然也可能是公共的,這一點相當類似。
規則的不同必然導致不同的規則套用,此所謂秩序。不同的套用導致不同的力量強度,不同的力量強度導致不同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