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尼庫·齊奧塞斯庫(Nicu Ceausescu;1951年9月1日—1996年9月26日),前羅馬尼亞共產黨中央政治執行委員會候補委員,羅馬尼亞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第一書記兼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政府青年事務部部長,羅馬尼亞共產黨錫比烏縣委員會第一書記兼錫比烏縣人民委員會主席。尼古拉·齊奧塞斯庫總統的次子。
傳記
學生時代
1951年9月1日生於布加勒斯特。尼古拉·齊奧塞斯庫和埃列娜·齊奧塞斯庫的幼子。1958年—1966年就讀於布加勒斯特“彼特魯·格羅查博士”學校。1960年12月7日加入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少年先鋒隊,並當選為少先隊支隊長。1966年—1970年就讀於布加勒斯特第二十四高中(現名讓·莫內高中)。1966年5月9日加入羅馬尼亞共產主義青年團,1968年被選為團支部書記。1970年—1975年就讀於布加勒斯特大學物理系。1971年加入羅馬尼亞共產黨。此外,他還曾在布加勒斯特經濟研究學院和“斯特凡·喬治烏”社會政治經濟教育學院(羅共中央高級黨校)進修深造。
教學工作
尼庫·齊奧塞斯庫從大學畢業後,一度從事理工專業的教學和研究工作。1975年—1976年在布加勒斯特“電子”公司物理工程實驗室任工程師,1976年6月—1979年2月在圖爾努默古雷萊數學物理學院任教。1979年2月起任布加勒斯特大學物理系機械、分子物理聚合專業助理教授。
政治生涯
尼庫·齊奧塞斯庫從大學時代起長期從事青年政治工作。1970年—1971年任布加勒斯特大學共產主義學生聯合會主席團委員。1971年—1972年任布加勒斯特大學共產主義學生聯合會理事會思想事務副主席,1972年—1973年任布加勒斯特大學共產主義學生聯合會理事會專業事務副主席。1972年—1975年任布加勒斯特大學教務委員會委員。1973年—1975年任羅馬尼亞共產主義學生全國聯合會理事會國際事務副主席。1974年2月27日—1989年12月22日任羅馬尼亞廣播電視全國委員會委員,1978年8月29日—1989年12月22日任羅馬尼亞廣播電視全國委員會委員執行局委員。1975年11月5日當選為羅馬尼亞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執行局委員、共青團中央組織生活和組織工作委員會主席。1976年12月23日任羅馬尼亞共青團中央書記處書記,主管幹部、教育、軍事體育、旅遊。
1976年任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政府教育和高等教育部部務委員會執行局委員。1978年4月12日起任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政府內務部政治委員會委員。1979年任“達契亞運動會”中央組織委員會副主席、民眾旅遊和度假中央組織委員會副主席。在1979年11月19日~23日召開的羅馬尼亞共產黨第十二次代表大會上當選為羅共中央候補委員。1980年1月18日—1989年12月22日任羅馬尼亞社會主義民主和團結陣線全國委員會執行局委員。1980年3月27日在羅馬尼亞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上被任命為羅共中央黨的組織、國家機關、民眾組織和社會團體工作委員會委員。1980年9月當選為羅馬尼亞最高教育委員會主席團成員。1980年起任羅馬尼亞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組織書記。1981年獲物理學博士學位。
尼庫·齊奧塞斯庫是國際青年年的主要倡導者和推動者,1979年12月17日,在羅馬尼亞的倡議下,第三十四屆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宣布1985年為國際青年年,並確定其宗旨是“參與、發展、和平”。1981年3月,聯大通過了關於慶祝國際青年年的措施和活動綱要,設立了由24個國家代表組成的國際青年年諮詢委員會,尼庫·齊奧塞斯庫作為發起國代表當選為聯合國“國際青年年”諮詢委員會主席。
在1982年12月16日~18日召開的羅馬尼亞共產黨全國代表會議上,尼庫·齊奧塞斯庫被增補為羅馬尼亞共產黨中央委會委員。1983年12月12日—1987年10月13日任羅馬尼亞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第一書記(政府成員),1983年12月15日—1987年10月19日兼任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政府青年事務部部長。1984年任聯合國國際青年年羅馬尼亞青年和學生聯合會主席。1984年任羅馬尼亞共青團中央黨委主席團成員。在1984年11月19日~22日召開的羅馬尼亞共產黨第十三次代表大會上當選為羅共中央委員、中央政治執行委員會候補委員。1987年8月當選為全國勞動人民委員會委員。1987年10月5日—1989年12月22日任羅馬尼亞共產黨錫比烏縣委員會第一書記兼錫比烏縣人民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主席,是當時最年輕的縣委第一書記。在1989年11月20日~24日召開的羅馬尼亞共產黨第十四次代表大會上仍當選為黨中央政治執委會候補執委。
尼庫·齊奧塞斯庫是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大國民議會代表。1980年3月9日在布澤烏縣勒姆尼庫瑟拉特選區當選為羅馬尼亞第八屆大國民議會代表,1985年3月17日在布澤烏縣勒姆尼庫瑟拉特選區當選為羅馬尼亞第九屆大國民議會代表。
訪華
1977年、1985年、1988年曾三次訪問中國。
榮譽
尼庫·齊奧塞斯庫曾榮獲二級勞動勳章、四級“八·二三”勳章。
著作
尼庫·齊奧塞斯庫主要著有《物理學和光電套用的貢獻》(1982年)、《非傳統技術》(1982年)、《國際青年關係小百科全書(入門學習)》(1984年)。
紅色皇太子
尼庫·齊奧塞斯庫被外界視為尼古拉·齊奧塞斯庫的接班人,在政治上是其父母的重要助手。他的父母安排了一系列準備工作以便他順利繼承齊奧塞斯庫的領導地位。齊奧塞斯庫安排斯特凡·安德烈和科爾內爾·帕科斯特作為政治導師和私人顧問來關照尼庫的教育,這兩人也是他所認為最有學問的黨內知識分子。從1980年代起,齊奧塞斯庫嘗試把權力交給尼庫·齊奧塞斯庫,並開始為尼庫的政治接班布局,由於對政治事務尚不熟悉,尼庫在進入黨中央後由斯特凡·安德烈、揚·特拉揚·斯特凡內斯庫和科爾內爾·帕科斯特輔佐。但這個接班安排最終因齊奧賽斯庫政權的垮台而宣告失敗。
尼庫·齊奧塞斯庫和他的哥哥曾批評過其父的用人政策和親信,尼庫直接說:“那些黨裡面的老人不能適應新環境。更糟糕的是,他們阻礙抱有新思想的新人進入。”瓦倫丁·齊奧塞斯庫則說:“某些人可以為了個人利益而迎合上級的判斷,沒人會質疑錯誤的判斷”。他們的這番話實際上是在影射那些圍繞在他們父母身邊的“寵臣”,如:埃米爾·博布、杜米特魯·波佩斯庫、米烏·多布雷斯庫之流。而在當時,博布主持黨的組織和幹部工作,波佩斯庫和多布雷斯庫分管意識形態,他們都是齊奧塞斯庫個人迷信的重要推手,極力吹捧和推崇齊奧塞斯庫夫婦。
傳言
據傳尼庫·齊奧塞斯庫自高中以來即有著酗酒者和紈絝子弟的名聲。揚·米哈伊·帕切帕(前內務部部長級國務秘書,1978年叛逃西方)稱布加勒斯特到處流傳著他的強姦和交通事故醜聞。拉蒂夫·葉海亞稱他是伊拉克總統薩達姆·海珊長子烏代·海珊的好友,並稱兩人曾在瑞士和摩納哥會面。另有傳言稱尼庫利用權勢玩弄羅馬尼亞著名體操運動員納迪婭·科馬內奇(1989年叛逃西方)並娶她為妻。實際上尼庫曾有多個情人,他的妻子是由尼庫的母親埃列娜執意安排的波利亞納·克里斯泰斯庫,後成為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少年先鋒隊的一名領導人,但尼庫並不喜歡母親的決定。齊奧塞斯庫對他的酗酒亦有所耳聞,但他只是教育他要更努力工作。他也因在世界各地賭博輸掉了大量金錢而為人所知。
事實上,這些傳言大都源自羅馬尼亞海外流亡團體和叛逃者的描述和以訛傳訛,許多都缺乏實證,與事實不符,但被西方媒體穿鑿附會地引用並大加渲染。1989年12月事變後,對齊奧塞斯庫夫婦及其子的大部分指控都出自叛逃的前國家安全高官揚·米哈伊·帕切帕上將所著的《紅色地平線》。
劇變
身陷囹圄
1989年12月22日羅馬尼亞政局發生劇變,當晚,尼庫·齊奧塞斯庫離開錫比烏前往首都時被逮捕,並被刺傷,後連同他的哥哥、姐姐以及齊奧塞斯庫的7個兄弟姐妹都被關進布加勒斯特的一個兵營。沒人審問或虐待他們,大家都在兵營的食堂里吃飯。紀錄片《革命錄影紀事》中顯示1989年12月22日他因傳言在錫比烏縣使用兒童作為人質及其他罪行(上述罪行實際上都是子虛烏有)而被帶到羅馬尼亞國家電視台上向全國播出。
1989年12月28日,在齊奧塞斯庫夫婦被處決三天后,軍事法庭公訴人米哈伊·珀帕指控他要為錫比烏縣的傷亡負責並以“種族滅絕罪”、“嚴重的謀殺罪”和“破壞國民經濟罪”起訴。1990年7月,除尼庫和齊奧塞斯庫的兩個弟弟安德魯察和伊利耶被判刑入獄外,其餘家人均被釋放,9月他因在其父親統治時期“濫用政府資金”、“慫恿殺人罪”和“違背武器管理規定”罪而被判20年徒刑。1991年6月刑期改為16年,1992年11月法院最終將其減為“非法藏有武器彈藥罪”而改判為5年,後因患肝硬化而被允許監外就醫。
英年早逝
1996年9月16日,尼庫·齊奧塞斯庫因病情惡化被送往布加勒斯特大學附屬醫院急救,診斷為上消化道出血,食管靜脈曲張,慢性肝硬化。9月18日轉送至奧地利維也納的一家醫院進行治療,9月26日因病去世,時年45歲。
尼庫去世後遺體被運回國內,葬於布加勒斯特根恰公墓其父母的墓旁,棺材上覆蓋了羅馬尼亞國旗,尼庫的白色大理石墓碑更大更體面,其規格在普通人之上。據說該墓地是由他的生前好友出資修建的。由於尼庫·齊奧塞斯庫在主政錫比烏時,得益於他的特殊地位和背景,錫比烏縣亦受到“特殊關照”,每年來到齊奧塞斯庫夫婦墓地的憑悼和獻花的人中,有不少錫比烏人向尼庫的墓獻花。
尼庫·齊奧塞斯庫在被拘留期間,捍衛了自己的清白和尊嚴,那些接觸過他的人形容他是“一個非常好的和明智的人。”“革命者”製造了各種傳聞來反對他,但最終事實證明,並非所有的都是真的。尼庫是一個有教養的人,熱愛歷史和詩歌。羅馬尼亞著名詩人尼基塔·斯特內斯庫、米哈伊·埃米內斯庫和阿德里安·珀烏內斯庫,都與他有著密切的友誼。
平反
羅馬尼亞首都布加勒斯特法院2006年11月7日重申,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前羅共總書記、前總統齊奧塞斯庫的2個兒子瓦倫丁和尼庫在1989年以前有侵害他人利益及破壞國民經濟的行為。
布加勒斯特法院2006年10月初作出宣判,1989年沒收的屬於齊奧塞斯庫兩個兒子的私人財產立即予以歸還。法院同時還接受了瓦倫丁的申訴,確定檢察院當年對他作出的逮捕和審訊決定是不合法律規定的。
布加勒斯特法院7日專門就1個月前作出的上述判決進行公開解釋,強調檢察當局當年對瓦倫丁兄弟倆的有關指控“沒有法律依據”。
法院指出,檢察當局對齊奧塞斯庫兩個兒子的指控空泛無據,以他們兄弟倆當年免費打網球、優惠價購車以及由國家為他們維修公房買單等“事實”,指控他們破壞國民經濟更是“可笑之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