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穆王

尚穆王

尚穆(琉球語:尚穆/ショーブク Shō Buku ?;1739年5月3日-1794年2月19日)是琉球國第二尚氏王朝第十四代國王。1752年至1794年在位。他為琉球的法制建設作出了一定貢獻。

尚穆原名尚喜,[4]是尚敬王的長子,童名思五郎金,名乘朝康。

人物生平

1752年尚敬王逝世,由尚穆嗣位。次年,尚穆王命翁鴻業(佐久真親方忠喜)、向嘉猷(禰霸親雲上朝意)在國殿之後創建寢廟御殿和世添御殿。1754年,因那霸港淤塞導致大船難以通行,為迎接中國冊封使,尚穆王命按司向聰(美里按司朝昌)決開川源,除去爛泥。1755年(乾隆二十年),清乾隆帝派遣翰林院侍讀全魁、編修周煌為正副冊封使至琉球,冊封尚穆為王。冊封使團因風不順險些遭難,在往程和返程都曾在久米島停泊。周煌安然歸國後,捐資在久米島建立天后宮,以報媽祖保佑之恩。

1771年,琉球下屬的八重山群島發生芮氏8級的大地震,引起超過80米的海嘯。這是琉球群島有史以來最大的海嘯。

1788年,世子尚哲病死,立尚哲次子尚溫為王世孫。

尚穆王統治的晚年,琉球開始出現資源匱乏、糧食歉收的狀況,財政逐漸困窘。1793年,因中頭和國頭的杣山連年焦枯,尚穆王遣法司向天廸率官僚前往巡視,將焦枯之樹木移除,並依種植之法加以栽培。次年尚穆王病逝,由尚溫嗣位。

主要成就

尚穆王在位時,雖然琉球當時政治體制完備,但尚未擁有賞罰例律的定製,官場上出現了“事同刑異,輕重不均,難以剖決”的現象。因此在1775年,三司官馬國器(與那原親方良矩)、馬宣化(宮平親方良廷)、向邦鼎(涌川親方朝喬),以及攝政尚和(讀谷山王子朝恆),聯名向尚穆王提議編撰賞罰科律。尚穆王立即批准,命令向天廸(譜久山親方朝紀)、馬克義(幸地親方良篤)為此事的奉行。1786年,琉球歷史上第一部法律《琉球科律》編撰完成。尚穆王下令頒行於全國。

家族

•父尚敬王

•母 聞得大君加那志

•妃 佐敷按司加那志(高嶺按司朝意女)

•夫人 真南風按司(嘉山親雲上朝應女)

•妻

•安谷屋阿護母志良禮

•宮裡阿護母志良禮

•與儀阿護母志良禮

•子女

•長子:尚哲

•次子:尚圖(浦添王子)

•三子:尚周(勝連王子)

•四子:尚容(母為真南風按司)

•五子:尚恪(母為安谷屋阿護母志良禮)

•長女:聞得大君加那志(童名恩龜樽,號法雲,向氏識名親方朝睦向克相之妻)

•次女:小那霸翁主(童名思戸金。號玉浦,楊氏森山親雲上昌本之妻)

•三女:上間翁主(宮裡阿護母志良禮之女,今歸仁王子朝英向鴻基之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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