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家事審判庭

少年家事審判庭

少年家事審判庭,原名少年審判庭。於2016年12月21日正式更名。全省首家“少年家事審判庭”。

基本信息

成立意義

少年審判庭少年審判庭
家事案件整體劃歸原少年審判庭審理。

成立背景

鑒於少年審判人員長期工作中積累形成的少年司法保護的先進理念及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對於辦理與少年審判工作密切相關的家事案件更為得心應手,更為高質高效。將家事案件從民事案件中剝離處理,納入少年審判庭的審理範圍,並在此基礎上將少年審判庭更名為少年家事審判庭,構建未成年人與家事案件一體化審判模式,有利於充分發揮少年家事審判在維護婚姻家庭關係穩定,保障未成年人、婦女和老年人合法權益,促進和諧社會建設中的引領作用。

少年犯罪

自從2016年1月1日廣州中院受理的家事案件整體劃歸少年審判庭審理後至今年11月,廣州中院少年審判庭共受理各類案件1125件(涉少刑事案件59件、涉少民事案件267件,家事案件734件、承認外國離婚判決案件33件、房產案件2件、涉少行政案件10件,行政案件18件,請示案件2件),同比增長65.44%。審結833件,同比增長45.63%。減刑假釋案件908件,全部審結。法官人均結案100.5件,同比增長58.27%。兩級法院家事審判案件調撤率明顯提高,家事案件抗訴、申訴率均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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