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簡介
少兒意外傷害險就是專門為兒童設計的保險,用於解決其成長過程中因遭受意外傷害而造成的死亡、殘疾、醫療費用支出或暫時喪失勞動能力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其中包括:個人意外傷害保險、團體意外傷害保險、航空意外傷害保險、旅遊意外傷害保險、住宿旅客意外傷害保險、出國人員意外傷害保險等險種。
種類
兒童具有生理和經濟特點而導致其成長過程中可能遇到的風險,可以通過購買不同的保險來轉移。
目前市面上少兒險基本上可以分為三類 :少兒意外傷害險、少兒健康醫療險及少兒教育儲蓄險,這也是根據孩子面臨的三大風險來定的。這些產品的共同特徵就是在孩子成長階段,就開始給他們提供健康及教育儲蓄保障。孩子的安全、健康和教育是家長們最為關注的問題。
少兒健康醫療保險
健康醫療保險可防範兒童成長過程中由於疾病而產生的醫療費用造成的風險,預防兒童在罹患疾病後不會因為經濟上的原因而無法得到優質、快速的醫療服務。
少兒意外傷害保險
兒童對新鮮事物的好奇和缺乏規避危險的意識等特點決定了兒童的意外傷害事故較其他人群高。該類保險可以積極防範兒童成長過程中由於外部突發的意外事故而產生的風險。
少兒教育金保險
孩子的教育是一件大事,是父母的重要責任和義務。教育的過程是持續的,背後所需要付出的經濟代價是高額和巨大的,需儘早準備。這就要求父母為孩子將來的教育費用作長期性的準備計畫,帶有強制儲蓄的概念,以確保孩子將來獲得高質量教育所需的資金。
基本保障範圍
意外傷害保險承保的風險是意外傷害。通常,保險公司的意外險產品對意外傷害定義是:以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客觀事件為直接且單獨的原因致使身體受到的傷害。也就是兒童受到的意外傷害是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
保險責任
一是外來的傷害。是指傷害是由被保險人自身以外的原因造成的。
二是非本意的傷害。是指傷害的發生是被保險人沒有預見到的或違背其主觀願望的。
三是突發的傷害。是指在極短的時間內形成來不及預防的事故。
四是非疾病的。因為疾病的發生是一種來自身體內部的因素,故不在意外傷害保險責任範圍之內。
除外責任
(1).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故意行為;
(2).因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殺、自殘、毆鬥、吸毒等所致意外傷害;
(3).因被保險人私自服用、注射藥物所致意外傷害;
(4).因戰爭、核輻射等不可抗力所致意外傷害。
責任期限
責任期限是意外傷害保險特有的概念,指從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之日起開始計算的一定期限,通常為180天。如果被保險人在遭受意外傷害後在責任期限內身故或殘疾,而且意外傷害是被保險人身故或殘疾的直接原因,那么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
特點
1、風險轉移,保障家庭生活安定:如果子女出生不久,就為其投保一份少兒險,待他成年時,這張保單就是最佳的禮物。從跌跌撞撞到步履穩健,孩子要走的路很長,家長也許沒辦法呵護孩子一輩子,卻能夠藉助壽險傳達永不止息的愛,幫助孩子安然度過每一個難關。
2、保費便宜:兒童意外機率低於成人,保險費自然低,年齡越小,所繳保費就越划算。如:30歲男子保費是1歲男童的3.5倍。
3、承保機會大:年紀越大,身體毛病越多,小時候的疾病有時會影響未來,早投保可避免被加費或拒保。
4、建立良好的長期規劃:教育孩子及早了解有關壽險的項目和優點,灌輸良好的風險管理觀念。
5、減輕子女將來的負擔:當子女成人時,保險已繳費期滿,不需再繳納保險費即可擁有多重保障。
6、建立教育和創業基金:依據子女上高中、大學等不同的成長階段,提供教育、創業、婚嫁基金。
7、節稅規劃:壽險有節稅的權利。
8、保險金給付完全免稅:稅法規定,人壽保險的保險金給付免徵各項稅賦。
9、轉移財產給子女:以幫助子女買壽險的方式,將財產轉移到子女名下。
10、訓練子女責任感:養成小孩良好的價值觀,長大後協助分擔保險費,以培養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