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1987年3月7日,小金門的一五八師南塘營區(四七二旅)步一營步三連東崗“4”哨附近發現有不明漁船靠近,經回報後按戰備程式實施警告射擊,接著又實行驅離射擊,但漁船仍然上岸。漁船被火箭筒射擊炸毀後,有三名男子先後企圖跳下船,大聲以華語溝通卻遭射殺。三名男子遭射殺後,連長奉派率兵上船檢查,發現全是手無寸鐵的越南難民,船里傷亡狼藉,其中還有四名婦女(含一位孕婦)及六名兒童,無論死活都被搬上岸集中,再搜尋船艙,夾層里又有一人。之後被集中在沙灘上的屍體與倖存者,次日由營部連衛生排的士兵奉令就地掩埋,奄奄一息被活埋的,掙扎哭喊的被命令以圓鍬擊殺,並焚毀船身後掩埋。
事發後,南塘守備區各單位軍心浮動,為了防止譁變,旅部由旅部連派出部分軍士官兵接管營部連,然後師旅部封鎖現場,對金防部戰情以例行驅離匪船結報。事後一五八師及金防部隱瞞不報,金防部司令趙萬富也佯裝不知。
事件曝光
東崗埋屍的沙灘處因地層太淺,屍體因海水及高溫腐壞,不到一周就被附近垃圾場的野狗群掘出啃食。附近居民也都傳說有鬼,紛紛設壇獻祭,訊息更難遮掩。
五月初,香港媒體開始報導三七事件,駐外單位呈往高層,因而簽會國防部、參謀本部、轉總政戰部向金防部續查,但無回復。金防部知道屠殺訊息外泄,令師部將一營與二線的五營緊急換防,並就近監管。五月底有軍人退伍返回台灣後,才有機會向當時剛成立不久的民進黨陳情,三七事件的訊息開始在台灣傳開。
自立晚報於6月5日報導立法委員吳淑貞在立法院就該案質詢國防部,此為台灣當地媒體首次揭露此事。國防部當時否認該事件,表示該船為中共漁船,在不理會警告後才以火箭彈將其擊沉。當時媒體報導多為片斷,數年後仍有以為三七事件為台灣軍隊擊沉大陸漁船者。
處理
事件曝光後,經過郝柏村面報蔣經國,決定將金防部司令趙萬富及政戰部主任張明宏調職。一五八師師長龔力、該師政戰部主任及涉及濫殺之旅長、營長、連長等交送軍法偵辦。蔣經國並問郝柏村外界對該事件的反應。郝柏村在日記中記載,“...(該案)不會立即煙消雲散,仍是處理棘手,且看半年後能否平息。”
現場的鐘姓旅長被依教唆殺人罪判刑一年十個月、劉姓營長被依共同連續殺人罪判刑一年十個月,李姓連長與張姓連長則被依共同殺人罪判刑一年八個月,但都被緩刑三年,關幾天再回役或退役,薪水照拿。高層則全都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