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縣高羅鄉小茅坡營村,其中的一、二、三組為宣恩苗族聚居地之一,叫小茅坡營苗寨。這裡是一處完整的苗家聚落,地理環境幽深,建築文化獨特,苗風苗俗濃郁。小茅坡營苗寨為湖北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當地村民的“國語”講苗語,是湖北省苗族語言唯一“活著”的村寨。
苗寨人口
小茅坡營苗族主要是龍、馮、石三姓,其中,龍姓來得最早,有史可溯兩百餘年。相傳龍姓的祖先因水災從湖南花垣縣遷出,由湖南龍山到湖北宣恩,在宣恩高羅鄉九間店居住兩三代人後,約在清嘉慶三年(1798年)定居高羅鄉小茅坡營。“馮姓是龍姓接到小茅坡營定居的。”清同治六年(1865年)臘月,苗寨老人龍正萬到宣恩縣長潭河的東鄉趕集,在街上聽有人講苗語,一看並不認識,就用苗語詢問,得知對方是長潭河爛泥壩的馮啟學,他家即將遭難。龍正萬用苗語與馮啟學商議,在臘月二十七晚上將馮姓接到小茅坡營居住,並盟誓龍、馮二姓相互尊重,永不相欺。後來,石姓打聽到小茅坡營有苗族居住,就舉家遷入。根據2010年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整個宣恩縣常住苗族人口34905人,其中,小茅坡營村常住苗族人口306人(常住人口338人)。
苗家建築
苗寨房屋建於山灣、河灣、樹林等避風處,單家獨戶或兩三棟房屋聚集,與宣恩彭家寨鱗次櫛比的土家吊腳樓群、野椒園及張官鋪侗寨的四合天井院形成鮮明對比,饒有趣味。小茅坡營苗居都是吊腳樓,用材粗長,房子簡潔明亮,周正大氣。苗寨房屋的特別之處在火塘屋的火坑以及堂屋的神龕。
火坑是苗家的精神信仰中心,祖先的靈魂都坐在火塘尾端,護佑著後人。柴尾被認為是祖先神靈和保護神的棲身之地,許多祭祀活動在這裡舉行,承擔著“神龕”的功能。苗寨龍姓火塘柴尾朝西,馮姓火塘柴尾朝東。每當寨子裡有老人去世,都要請“巴得”(巫師)安家先,將亡者的靈魂安入宗表內。
每年從正月初一按六十甲子算,逢午或子過苗年,那天全寨的苗家人都必須按規矩行事,吃了晚飯後各自圍著火塘坐著,不準串門走戶,坐到很晚才進房睡覺。
眾所周知,歷史上的苗族曾備受欺壓,這種刻骨銘心的族群記憶深深地融化在苗家人的血液里,體現在他們世俗生活和精神信仰中。基於“安全為要”理念,作為苗家精神信仰中心的火塘屋,從外觀上看,與宣恩土家、侗族的火塘屋別無二致,在這裡,苗家的族群標誌之一被刻意隱藏。
從理論上來說,苗家堂屋的神龕沒有存在的必要,事實上,苗寨的堂屋都做有神龕,並且“裝模作樣”地貼有字畫,但不是安的“家先”,而是一些大眾化的偉人畫像。虛實之間,既流露著苗家人的無奈,又表現出苗族同胞的謹慎與聰慧。
苗寨風俗
1931年,小茅坡營苗寨的馮遠太請苗老師(巫師)舉行一場苗家最隆重的祭儀——還大牛願。苗家的“還願”,就是苗家人請求始祖神“阿普蚩尤”幫助其實現特定的願望,顯願後對始祖神的酬謝。馮遠太許的是求子願,許願時,他買來一頭牛犢作祭品餵養。之後,巧合事成,在兒子一周歲時,他便請苗老師主持還願。
1931年,馮遠太家備齊祭品:青壯公水牛、黃牛各一頭,豬一頭(或許是幾頭),公雞一隻。這次還大牛願前後進行十天,前七天由苗老師作法事,第八天舉行椎牛儀式。
那天,馮家親朋雲集,院壩前擺上法案,案前設兩根將軍柱,分別套上水牛、黃牛,選四個馮家的男嫡親作“槍手”。苗老師作法事,“槍手”執標槍刺牛,直到敬“阿普蚩尤”儀式告終,水牛刺死,再依次將黃牛、豬、雞殺死。隨後,分發祭品,親朋同慶,苗老師安“家先”,禮成如儀。
“阿普蚩尤”是苗家的始祖神,“不講苗語不是苗子”。小茅坡營苗寨小孩從咿呀學語開始,大人就教孩子說苗語,或者說,苗家的小孩就生活在苗語語境中。外面的女人要進苗寨做媳婦,首先得過語言關或做好學習苗語的思想準備,不然,寨民就當你是外人,不是一條心,是不能娶進門的。現在,那裡還有一個苗族學校,有一個教苗語的老師,可惜學生並不多。
回過頭來看,苗家的規矩和做法,與當時族人能否存世以及順利發展關聯度很高。苗家人世代遵從祖先的規矩,沿襲宗族的做法。時至今日,高羅小茅坡營依然是一處獨特的苗家村寨,已然成為苗家建築和人文的典藏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