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
小政府主義同意在認定"什麼應該做"和"什麼不應該做"的判斷原則上可以交由政府來做決定,以此最大化個人的自由,但對於如何加以達成則往往有爭議。許多小政府主義者認為政府應該限制在"最小化"或是"守夜人"(Night watchman)的功能上(例如法庭、警察、監獄、防衛部隊等)。一些小政府主義者則包括了政府應該管理必要的公共建設(如修築道路、印製並管理貨幣等)。通常小政府主義者傾向於在政府權力的擴大中走向小型的管轄範圍(如城市和鄉鎮)而不是較大的管轄範圍(如州和國家)。因為一個人可以在過程中擁有更多的選擇(要遷移至其它城市和鄉鎮,遠比遷移至其它州和國家容易的多)。小政府主義者通常反對政府在經濟上進行財富重新分配和補貼。不過,許多小政府主義者支持一些程度的稅賦,也因此將產生一些程度的財富重新分配以及補貼。
一些小政府主義者通常解釋他們對於國家的看法,而不是提出在實務上的結果。比如羅伯特·諾齊克在他的Anarchy, State and Utopia 一書里定義了最小政府的角色:
"我們對於國家的結論便是最小化的政府,限制在提供保護以制止暴力的最小功能上,如偷竊、詐欺,並且監督人們互相訂定之契約的制行等,這些都是正當的;但若再進一步的擴張國家,便會侵犯到個人的權利,這便是不正當的;最小化的國家便是以這些作為原則。兩件重要的意義為,政府不可以動用強制的手段逼迫某些市民去援助其它市民,或是為了政府自身的利益以及進行保護服務而去禁止人們的行動。"
其它小政府主義者則會使用功利主義的論述。他們會利用經濟學上的論述,例如路德維希·馮·米塞斯對奧地利經濟學派的貢獻,或是經濟研究上的統計例如經濟自由度指數。"
相關人物
知名的小政府主義者還包括弗里德里克·哈耶克、艾茵·蘭德、路德維希·馮·米塞斯、米爾頓·佛利民等人。
相關組織
有小政府主義者的組織包括了Reason基金會(Reason Foundation)、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Individual Liberty和Bureaucrash。